江安委办〔2021〕39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立即开展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7月3日,柳江区南环路一废旧轮胎堆放点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该起火灾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财产损失,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柳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主要负责人玉秋静同志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彻查事故原因,全面排查隐患,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上级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领导指示要求,区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前期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对全区范围内废旧回收行业开展拉网式清查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废品收购企业(场、站、点)、废旧物资加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
(二)严查违章搭建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和违法收购、分割废弃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四)严查消防隐患,严查消防设施不全、易燃品堆放混乱、“三合一”场所、动火作业不规范等现象。
(五)督促证照齐全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规范经营行为,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杜绝环境脏、乱、差及物品无序堆放,做到分类存放、分区经营。
三、整治要求
对无证经营,违法用地、违法搭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要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对手续完善,但经营中存在脏乱差或超范围经营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要督促其按期规范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严查,一抓到底。
四、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对辖区废品回收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的数量、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是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等,对城区、城乡接合部、国省道沿线及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要重点做好全面排查,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分类整治阶段(7月10日—9月底)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根据前期排查的情况,对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及时反馈,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
区商务局:牵头开展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的排查汇总工作;负责整顿规范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的经营,对手续完善,但经营中存在脏乱差或超范围经营的企业,督促其按期规范整改。
城管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违法搭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严重污染环境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
柳江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存在污染环境、污水乱排、噪音扰民、回收危废固废等情况的废旧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
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辖区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消防隐患,严查消防设施不全、易燃品堆放混乱、“三合一”场所、动火作业不规范等现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依法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进行常态化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联合整治、齐抓共管,切实承担起整治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在限定时间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
(二)坚持标准,确保效果。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要求,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同时要转变监管方式,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高全区废品回收行业发展水平。
(三)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区安委办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查中发现不重视,推诿扯皮、工作滞后不到位的,将上报区政府进行通报问责。
请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于7月5日前将联系人(附件1)报送至区安委办;各镇(开发区管委会)于7月10日前将辖区内废品回收行业摸排清单、问题隐患检查表(附件2、3)分别报送至区安委办和区商务局;各镇、区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分别于7月16日和9月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含附件4统计表)、工作总结(含附件4统计表)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邮箱:ljaj7212258@126.com。
附件:1.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络表
2. 废品回收行业摸排清单
3.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
4.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附件1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络表
填报单位:
|
分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附件2
废品回收行业摸排清单
填报单位:
|
辖区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有营业执照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无营业执照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排查发现隐患问题数 |
备注 |
|
(家) |
(家) |
(家) |
(项) | |
附件3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地址:
主营项目:
|
序 号 |
检 查 内 容 |
发现的 具体问题 |
|
1 |
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是否有营业执照(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是否在公安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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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购销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登记来源和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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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 |
|
|
4 |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
5 |
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区与生活区不分、电线乱接乱拉、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疏散及消防通道不畅 |
|
|
6 |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有效、配备齐全 |
|
|
7 |
回收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立专门的警示安全区域 |
|
|
8 |
经营场所是否存在私搭乱建、占道经营 |
|
|
9 |
是否存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擅自回收处理废弃气体钢瓶、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以及医疗废弃物等 |
|
|
10 |
是否存在收购赃物或嫌疑品 |
|
|
11 |
是否使用特种设备 |
|
|
12 |
其它存在问题 |
附件4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检查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排查发现隐患问题 |
其中 |
已整改隐患问题 |
其中 |
行政执法情况 |
备注 | |||||
|
重大安全隐患 |
重大安全隐患 |
限期责令整改 |
立案查处 |
经济处罚 |
罚款 |
暂时停业整顿 |
关闭、取缔 | ||||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起) |
(家) |
(万元) |
(家) |
(家) | |
备注:乡镇移交问题隐患线索、案情至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政府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印发
江安委办〔2021〕39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立即开展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7月3日,柳江区南环路一废旧轮胎堆放点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该起火灾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财产损失,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柳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主要负责人玉秋静同志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彻查事故原因,全面排查隐患,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上级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领导指示要求,区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前期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对全区范围内废旧回收行业开展拉网式清查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废品收购企业(场、站、点)、废旧物资加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废品收购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
(二)严查违章搭建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和违法收购、分割废弃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四)严查消防隐患,严查消防设施不全、易燃品堆放混乱、“三合一”场所、动火作业不规范等现象。
(五)督促证照齐全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规范经营行为,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杜绝环境脏、乱、差及物品无序堆放,做到分类存放、分区经营。
三、整治要求
对无证经营,违法用地、违法搭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要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对手续完善,但经营中存在脏乱差或超范围经营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要督促其按期规范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严查,一抓到底。
四、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对辖区废品回收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的数量、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是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等,对城区、城乡接合部、国省道沿线及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要重点做好全面排查,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分类整治阶段(7月10日—9月底)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根据前期排查的情况,对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及时反馈,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
区商务局:牵头开展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的排查汇总工作;负责整顿规范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的经营,对手续完善,但经营中存在脏乱差或超范围经营的企业,督促其按期规范整改。
城管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违法搭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严重污染环境的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
柳江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存在污染环境、污水乱排、噪音扰民、回收危废固废等情况的废旧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
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辖区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消防隐患,严查消防设施不全、易燃品堆放混乱、“三合一”场所、动火作业不规范等现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依法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进行常态化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联合整治、齐抓共管,切实承担起整治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在限定时间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
(二)坚持标准,确保效果。各镇(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要求,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同时要转变监管方式,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高全区废品回收行业发展水平。
(三)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区安委办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查中发现不重视,推诿扯皮、工作滞后不到位的,将上报区政府进行通报问责。
请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于7月5日前将联系人(附件1)报送至区安委办;各镇(开发区管委会)于7月10日前将辖区内废品回收行业摸排清单、问题隐患检查表(附件2、3)分别报送至区安委办和区商务局;各镇、区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分别于7月16日和9月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含附件4统计表)、工作总结(含附件4统计表)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邮箱:ljaj7212258@126.com。
附件:1.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络表
2. 废品回收行业摸排清单
3.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
4.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附件1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络表
填报单位:
|
分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附件2
废品回收行业摸排清单
填报单位:
|
辖区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有营业执照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无营业执照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排查发现隐患问题数 |
备注 |
|
(家) |
(家) |
(家) |
(项) | |
附件3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地址:
主营项目:
|
序 号 |
检 查 内 容 |
发现的 具体问题 |
|
1 |
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是否有营业执照(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是否在公安部门备案) |
|
|
2 |
购销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登记来源和去向 |
|
|
3 |
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 |
|
|
4 |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接受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
5 |
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区与生活区不分、电线乱接乱拉、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疏散及消防通道不畅 |
|
|
6 |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有效、配备齐全 |
|
|
7 |
回收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立专门的警示安全区域 |
|
|
8 |
经营场所是否存在私搭乱建、占道经营 |
|
|
9 |
是否存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擅自回收处理废弃气体钢瓶、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以及医疗废弃物等 |
|
|
10 |
是否存在收购赃物或嫌疑品 |
|
|
11 |
是否使用特种设备 |
|
|
12 |
其它存在问题 |
附件4
废品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检查废品回收企业(场、站、点)和废旧物资加工企业数 |
排查发现隐患问题 |
其中 |
已整改隐患问题 |
其中 |
行政执法情况 |
备注 | |||||
|
重大安全隐患 |
重大安全隐患 |
限期责令整改 |
立案查处 |
经济处罚 |
罚款 |
暂时停业整顿 |
关闭、取缔 | ||||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起) |
(家) |
(万元) |
(家) |
(家) | |
备注:乡镇移交问题隐患线索、案情至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政府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