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防指办〔2021〕20号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抗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柳江区抗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柳江区抗旱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我区当前持续扩大发展的旱情,保证抗旱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主动投入抗旱的积极性,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创性地做好当前抗旱工作,不断提高我区抗旱减灾能力和水平,努力夺取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有效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目标任务
在切实保障旱区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抗旱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千方百计扩大抗旱浇灌面积,确保有水源的地区不受旱,努力实现我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
三、措施和办法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当前抗旱工作的领导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规定与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
(二)要进一步加强现有水源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力度
要充分做好抗大旱、抗重旱及长期抗旱的思想准备,切实加强现有水源特别是现有水库蓄水的调度与管理,使有限的水库蓄水既能解决当前人畜饮水和晚稻抗旱灌溉用水急需,又要兼顾今年冬种与明年春灌用水需求。
1. 区水利局负责对工农、北弓二座中型水库工程的调度与管理。一是中型水库管理所要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深入本水库灌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要根据晚稻生长发育各阶段至成熟期实际需水和灌区其他农作物抗旱缺水等实际情况,制定各时段的放水流量及总供水量等具体的供用水计划方案。工农、北弓两座中型水库要求在9月18日前将供用水计划方案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实施。二是若需要从中型水库跨灌区调水抗旱的,由要求调水的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实施供水调度,各有关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2.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小(一)、小(二)型水库工程、引水工程及地下水水源等的调度与管理。一是各镇要落实镇干部或水利技术员指导各水库所在地的村委干部,切实加强对各水库工程现有蓄水的管理。要根据水库下游群众生活和农作物抗旱灌溉实际需要,严格控制水库放水流量,要做到能用库外水可以解决的,则尽可能不用水库放水解决,要将有限的水库蓄水真正用到最关键的时节。二是要落实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处引水工程(指自然河沟流水、泉水、拦河沟坝引水渠等)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引水工程的可引用流量、每天实际供水量及灌溉受益的农田面积等。三是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提灌工程,即各机电井、固定抽水泵站、机动抽水站点的水源水位升降变化情况和抽水设备、抽水机具等的运行情况,统计提水工程运行处数。同时,要做好各抽水站(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及时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镇级和村委干部要落实责任,划片(区)包干负责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一旦发现苗头要立即进行说服教育或调解,坚决制止因争水纠纷引发斗殴事件的发生。
(四)各级防汛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深入旱区开展抗旱工作
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抗旱工作组深入旱情较严重的乡镇、村屯,帮助群众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等问题。
2. 各镇要迅速调整和充实本镇的抗旱服务队伍,清点、维修和组织抗旱设备、抗旱机具,及时开展抗旱服务。组织和指导重旱地区的群众,因地制宜开掘应急抗旱水源,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提取地下水进行抗旱。要着重关注和帮助饮水特别困难村屯的群众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五)强化监测预测预报工作
气象部门要切实对天气的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区、各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干旱及其他与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要不失时机地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六)强化抗旱情况统计汇报工作
1. 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抗旱和旱情统计汇报工作,要加强对抗旱统计汇报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统计报告制度和有关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2. 各镇旱情统计员、统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统计数据必须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相关要求上报旱情和抗旱情况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报表(农作物受情况统计表、人畜饮水困难情况统计表)必须有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的报表必须附有旱情文字描述,在综述上要详细列注镇、村屯地点、受旱作物种类及具体面积和人员及牲畜饮水困难数量,不能含糊其词。
3. 各镇必须掌握辖区内发生严重人畜饮水困难和出现大面积农作物干枯的情况,对于已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人畜饮水困难情况要及时专题汇报。各镇汇报情况要有镇长批签。
4.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区抗旱情况统计汇报工作负责,要会同区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各镇和有关部门汇报的统计数据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认真汇总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和上级防汛抗旱机构报告。
(七)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应急响应
区级和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抗旱预案规定的权限,启动抗旱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各级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 各镇人民政府,一是要派出抗旱工作小组,深入受旱地区或村屯,调查了解当地受旱情况,要及时掌握受旱作物的品种(名称)、各种作物受旱面积、受旱程度(轻旱、重旱、干枯等各多少面积及旱情简要描述)等动态情况。二是要及时掌握、准确统计各村、屯因旱造成临时饮水困难的人口数和大牲畜头数,目前是否已采取了何种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的具体措施,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直有关部门有何需要帮助解决的建议和要求。三是按要求及时做好旱情统计上报工作,为区领导抗旱决策提供依据。
2.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区抗旱救灾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干旱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各项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旱情统计上报工作等。
3. 农业部门要组织抗旱工作小组,深入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及时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深入旱区指导群众切实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推广科学灌溉、节水灌溉;对小型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排水泵站、田间配套工程等进行清淤整治,有效发挥抗旱作用;指导灾区群众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做好改种计划方案并组织供应必要的种子、化肥、农药等。
4. 区水利局、各镇及水利站要切实加强水库现有水源的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按照抗大旱、抗长旱的要求,科学制定供、用水计划,使有限的水源真正用到最关键的时节,在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全力保障粮食丰收。
5. 财政部门负责抗旱经费的筹措、监督使用和管理工作。
6. 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抗旱工作。
(八)做好抗旱设备、抗旱机具检查、维修与调配工作
各镇要立即组织人力对本镇所有的抗旱设备、抗旱机具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和统计,及时掌握本镇提水灌溉抗旱能力。要将本镇所有的抗旱机具总台套数(包括村集体所有和农户私有数量各多少等)、总马力(或千瓦)数,已损坏和需要维修及需购置新机具数量等,于9月18日前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购置急需的抗旱机具,做好镇和村集体公有抗旱设备、抗旱机具的管理与调配工作,充分发挥提灌工程的抗旱效益。
(九)要落实抗旱资金保障
根据对我区前时段的抗旱资金投入情况估算,如若至9月底我区旱情仍未得到缓解,为确保晚稻及其它作物抗旱用水需求,指挥部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保障民生,确保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抗旱救灾最急需的地方,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四、严格检查、督促落实
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促检查工作组,严格检查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到抗旱救灾第一线,帮助群众抗旱救灾,落实抗旱工作措施及履行职责的情况,定期总结、通报检查结果。
五、本方案实施的时间由即日起至全区旱情解除时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
江防指办〔2021〕20号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抗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柳江区抗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柳江区抗旱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我区当前持续扩大发展的旱情,保证抗旱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主动投入抗旱的积极性,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创性地做好当前抗旱工作,不断提高我区抗旱减灾能力和水平,努力夺取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有效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目标任务
在切实保障旱区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抗旱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千方百计扩大抗旱浇灌面积,确保有水源的地区不受旱,努力实现我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
三、措施和办法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当前抗旱工作的领导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规定与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
(二)要进一步加强现有水源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力度
要充分做好抗大旱、抗重旱及长期抗旱的思想准备,切实加强现有水源特别是现有水库蓄水的调度与管理,使有限的水库蓄水既能解决当前人畜饮水和晚稻抗旱灌溉用水急需,又要兼顾今年冬种与明年春灌用水需求。
1. 区水利局负责对工农、北弓二座中型水库工程的调度与管理。一是中型水库管理所要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深入本水库灌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要根据晚稻生长发育各阶段至成熟期实际需水和灌区其他农作物抗旱缺水等实际情况,制定各时段的放水流量及总供水量等具体的供用水计划方案。工农、北弓两座中型水库要求在9月18日前将供用水计划方案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实施。二是若需要从中型水库跨灌区调水抗旱的,由要求调水的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实施供水调度,各有关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2.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小(一)、小(二)型水库工程、引水工程及地下水水源等的调度与管理。一是各镇要落实镇干部或水利技术员指导各水库所在地的村委干部,切实加强对各水库工程现有蓄水的管理。要根据水库下游群众生活和农作物抗旱灌溉实际需要,严格控制水库放水流量,要做到能用库外水可以解决的,则尽可能不用水库放水解决,要将有限的水库蓄水真正用到最关键的时节。二是要落实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处引水工程(指自然河沟流水、泉水、拦河沟坝引水渠等)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引水工程的可引用流量、每天实际供水量及灌溉受益的农田面积等。三是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提灌工程,即各机电井、固定抽水泵站、机动抽水站点的水源水位升降变化情况和抽水设备、抽水机具等的运行情况,统计提水工程运行处数。同时,要做好各抽水站(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及时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镇级和村委干部要落实责任,划片(区)包干负责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一旦发现苗头要立即进行说服教育或调解,坚决制止因争水纠纷引发斗殴事件的发生。
(四)各级防汛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深入旱区开展抗旱工作
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抗旱工作组深入旱情较严重的乡镇、村屯,帮助群众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等问题。
2. 各镇要迅速调整和充实本镇的抗旱服务队伍,清点、维修和组织抗旱设备、抗旱机具,及时开展抗旱服务。组织和指导重旱地区的群众,因地制宜开掘应急抗旱水源,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提取地下水进行抗旱。要着重关注和帮助饮水特别困难村屯的群众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五)强化监测预测预报工作
气象部门要切实对天气的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区、各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干旱及其他与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要不失时机地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六)强化抗旱情况统计汇报工作
1. 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抗旱和旱情统计汇报工作,要加强对抗旱统计汇报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统计报告制度和有关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2. 各镇旱情统计员、统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统计数据必须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相关要求上报旱情和抗旱情况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报表(农作物受情况统计表、人畜饮水困难情况统计表)必须有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的报表必须附有旱情文字描述,在综述上要详细列注镇、村屯地点、受旱作物种类及具体面积和人员及牲畜饮水困难数量,不能含糊其词。
3. 各镇必须掌握辖区内发生严重人畜饮水困难和出现大面积农作物干枯的情况,对于已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人畜饮水困难情况要及时专题汇报。各镇汇报情况要有镇长批签。
4.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区抗旱情况统计汇报工作负责,要会同区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各镇和有关部门汇报的统计数据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认真汇总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和上级防汛抗旱机构报告。
(七)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应急响应
区级和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抗旱预案规定的权限,启动抗旱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各级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 各镇人民政府,一是要派出抗旱工作小组,深入受旱地区或村屯,调查了解当地受旱情况,要及时掌握受旱作物的品种(名称)、各种作物受旱面积、受旱程度(轻旱、重旱、干枯等各多少面积及旱情简要描述)等动态情况。二是要及时掌握、准确统计各村、屯因旱造成临时饮水困难的人口数和大牲畜头数,目前是否已采取了何种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的具体措施,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直有关部门有何需要帮助解决的建议和要求。三是按要求及时做好旱情统计上报工作,为区领导抗旱决策提供依据。
2.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区抗旱救灾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干旱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各项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旱情统计上报工作等。
3. 农业部门要组织抗旱工作小组,深入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及时安排农业技术人员,深入旱区指导群众切实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推广科学灌溉、节水灌溉;对小型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排水泵站、田间配套工程等进行清淤整治,有效发挥抗旱作用;指导灾区群众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做好改种计划方案并组织供应必要的种子、化肥、农药等。
4. 区水利局、各镇及水利站要切实加强水库现有水源的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按照抗大旱、抗长旱的要求,科学制定供、用水计划,使有限的水源真正用到最关键的时节,在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全力保障粮食丰收。
5. 财政部门负责抗旱经费的筹措、监督使用和管理工作。
6. 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抗旱工作。
(八)做好抗旱设备、抗旱机具检查、维修与调配工作
各镇要立即组织人力对本镇所有的抗旱设备、抗旱机具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和统计,及时掌握本镇提水灌溉抗旱能力。要将本镇所有的抗旱机具总台套数(包括村集体所有和农户私有数量各多少等)、总马力(或千瓦)数,已损坏和需要维修及需购置新机具数量等,于9月18日前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购置急需的抗旱机具,做好镇和村集体公有抗旱设备、抗旱机具的管理与调配工作,充分发挥提灌工程的抗旱效益。
(九)要落实抗旱资金保障
根据对我区前时段的抗旱资金投入情况估算,如若至9月底我区旱情仍未得到缓解,为确保晚稻及其它作物抗旱用水需求,指挥部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保障民生,确保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抗旱救灾最急需的地方,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四、严格检查、督促落实
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促检查工作组,严格检查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到抗旱救灾第一线,帮助群众抗旱救灾,落实抗旱工作措施及履行职责的情况,定期总结、通报检查结果。
五、本方案实施的时间由即日起至全区旱情解除时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