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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委〔2023〕4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9 10:15   

江安委20234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518



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柳州市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柳州市的六十六项重点任务以及我区的六十八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筑施工(含隧道、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18条工作:

    1.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

   (2)迅速召开全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3)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

   (4)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行动推进会,盯紧抓牢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放,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对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要通过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通报事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6)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

   (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8)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9)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配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0)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突出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

   (1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方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和有限空间违规作业引发的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排查整治

   (1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1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14)举一反三组织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突出抓好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

   (1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1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突出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

   (1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矿山、建筑施工(含隧道、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快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重点风险在线监测预警和重大隐患跟踪闭环管理。

    6.突出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十项31条工作:

    1.突出抓好排查整治标准要求的制定和宣传

   (1)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国家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内容,对照标准进行全面整治,同时明确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等标准要求;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方案要吸取近年来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明确整治的重点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整治的重点事项随方案一并下发。

    (2)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2.突出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3)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制作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执法事项表,确保监管执法人员对标对表开展精准执法;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突出抓好精准严格执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18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

   (4)要坚持逢查必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情况进行抽考。

   (5)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6)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或者存在重大疏漏安全技术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8)聚焦近年来我区道路运输事故、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等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

   (9)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突出抓好倒查机制问责问效

   (10)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明显重大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向下达提醒函、督办函,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区安委办将视情对有关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突出抓好监管服务方式创新

   (12)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13)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14)运用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等信息平台开展企业线上监管执法行动。

   (15)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惩戒。

   (16)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积极服务企业,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17)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部门监管责任。

    6.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要求以及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针对全区道路运输事故占比高、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一批事故多发、问题严重、隐患突出、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作为专项行动的帮扶指导对象。

   (18)每月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指导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统筹推进落实整改措施,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顽瘴痼疾。

   (19)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企业重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乡镇和企业,要挂牌督办,并约谈、曝光。

   (20)充分发挥部门和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现场会重点帮扶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7.突出抓好全社会共同监督

   (21)在区融媒体、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22)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委办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23)每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束后30天内制作成事故警示教育片,并组织企业观看,切实提高事故警示效果。

    8.突出抓好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24)各有关部门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财政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25)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26)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9.突出抓好安全风险会商研判

    (27)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秋国庆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农村、应急、工信、商务、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及时发布分析研判报告,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

   (28)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矿山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10.突出抓好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29)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1次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30)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发出工作督促函,必要时挂牌督办;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警示曝光。

    (31)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水平

    各镇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四项8条工作:

    1.突出抓好安全红线意识巩固提升

    (1)各镇要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要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都要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柳州市的六十六项重点任务和我区的六十八项重点任务,并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突出抓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3)各镇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4)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5)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突出抓好安全宣传教育

   (6)组织开展好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全员查找身边隐患、“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

    4.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7)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活动,加大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

   (8)紧盯汛期、东盟两会、中秋和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防范措施,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从20235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月)。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10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有关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调度。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请于5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从5月份开始,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通讯稿;每月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没有的需零报送;每月28日前填报《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12);810日、113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贯彻落实情况和整体工作总结。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一、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和其他两栏(有底纹)乡镇和部门均需填报;

二、其余3栏均只由部门负责填报;

三、总体情况栏有数据的责需通报填报附件2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没有的则无需填报附件2。

3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企业自查情况

1

已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业


2

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业


3

企业自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


4

企业自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2

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万元


4

责令停产整顿


5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


6

移送司法机关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


8

约谈通报有关乡镇及部门


9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10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11

部门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个)


12

部门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其他

1

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2

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3

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4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6

是否在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8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次)


9

制作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部)


10

播放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次)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专题领域

重大隐患

涉及层面

整改措施

检查日期

计划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整改阶段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进展

整改进展时间

备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部门文件
江安委〔2023〕4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9 10:15   

江安委20234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518



柳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总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柳州市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柳州市的六十六项重点任务以及我区的六十八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筑施工(含隧道、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18条工作:

    1.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

   (2)迅速召开全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3)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

   (4)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行动推进会,盯紧抓牢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放,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对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要通过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通报事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6)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

   (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8)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9)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配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0)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突出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

   (1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方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和有限空间违规作业引发的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排查整治

   (1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1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14)举一反三组织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突出抓好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

   (1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1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突出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

   (1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矿山、建筑施工(含隧道、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快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重点风险在线监测预警和重大隐患跟踪闭环管理。

    6.突出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十项31条工作:

    1.突出抓好排查整治标准要求的制定和宣传

   (1)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国家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内容,对照标准进行全面整治,同时明确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等标准要求;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方案要吸取近年来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明确整治的重点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整治的重点事项随方案一并下发。

    (2)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2.突出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3)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制作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执法事项表,确保监管执法人员对标对表开展精准执法;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突出抓好精准严格执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18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

   (4)要坚持逢查必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情况进行抽考。

   (5)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6)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或者存在重大疏漏安全技术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8)聚焦近年来我区道路运输事故、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等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

   (9)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突出抓好倒查机制问责问效

   (10)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明显重大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向下达提醒函、督办函,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区安委办将视情对有关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突出抓好监管服务方式创新

   (12)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13)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14)运用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等信息平台开展企业线上监管执法行动。

   (15)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惩戒。

   (16)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积极服务企业,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17)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部门监管责任。

    6.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要求以及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针对全区道路运输事故占比高、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一批事故多发、问题严重、隐患突出、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作为专项行动的帮扶指导对象。

   (18)每月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指导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统筹推进落实整改措施,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顽瘴痼疾。

   (19)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企业重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乡镇和企业,要挂牌督办,并约谈、曝光。

   (20)充分发挥部门和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现场会重点帮扶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7.突出抓好全社会共同监督

   (21)在区融媒体、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22)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委办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23)每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束后30天内制作成事故警示教育片,并组织企业观看,切实提高事故警示效果。

    8.突出抓好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24)各有关部门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财政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25)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26)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9.突出抓好安全风险会商研判

    (27)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秋国庆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农村、应急、工信、商务、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及时发布分析研判报告,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

   (28)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矿山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10.突出抓好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29)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1次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30)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发出工作督促函,必要时挂牌督办;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警示曝光。

    (31)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水平

    各镇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四项8条工作:

    1.突出抓好安全红线意识巩固提升

    (1)各镇要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要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都要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柳州市的六十六项重点任务和我区的六十八项重点任务,并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突出抓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3)各镇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4)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5)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突出抓好安全宣传教育

   (6)组织开展好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全员查找身边隐患、“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

    4.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7)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活动,加大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

   (8)紧盯汛期、东盟两会、中秋和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防范措施,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从20235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月)。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10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有关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统筹调度。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请于5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从5月份开始,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通讯稿;每月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没有的需零报送;每月28日前填报《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12);810日、113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贯彻落实情况和整体工作总结。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一、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和其他两栏(有底纹)乡镇和部门均需填报;

二、其余3栏均只由部门负责填报;

三、总体情况栏有数据的责需通报填报附件2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没有的则无需填报附件2。

3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企业自查情况

1

已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业


2

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业


3

企业自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


4

企业自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2

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万元


4

责令停产整顿


5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


6

移送司法机关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


8

约谈通报有关乡镇及部门


9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10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11

部门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个)


12

部门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其他

1

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2

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3

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4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6

是否在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8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次)


9

制作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部)


10

播放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次)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专题领域

重大隐患

涉及层面

整改措施

检查日期

计划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整改阶段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进展

整改进展时间

备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