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委〔2023〕2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柳江区安全
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安委会和消安委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柳江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齐抓共管,协同发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于2023年6月14日、12月15 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柳江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柳江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开创新时代新柳江建设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柳江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地方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柳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 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实行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安委会双主任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柳州市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柳州市六十六项重点任务和柳江区六十八项重点任务,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推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整体作战、分工负责,健全风险防范化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大格局。开展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建立新业态、新风险联合执法机制,对一些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主动担当作为,抓实全链条监管,避免因推诿扯皮导致漏管失控现象发生。加强电动自行车、私人影院、旅游景区特种游乐设施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健全安委会安全生产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 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开展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5. 强化矿山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非煤矿山64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施“一矿一策”治理整顿,推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区应急局负责)扎实开展矿山安全动态整治,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区域性风险。(区应急局负责)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隐蔽作业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区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分工负责)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应急局负责)
6. 强化道路、铁路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格治理“三超一疲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柳江大队、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气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柳宜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货物运输安全治理,强化铁路重点区段护路巡防、视频监控工作。(区铁路护路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特殊作业及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深化化工老旧装置、液化烃储罐区、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局负责)深化长输管道等安全专项整治,指导企业加强对运行管道开展安全隐患排除,缩短高风险区域油气长输管道监测周期,有力保障我区油气长输管道运行安全。(区发展改革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8. 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城中村、“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多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以及私人影院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 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严格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 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餐饮等燃气使用场所和居民用户用气环境进行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标准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 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强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较高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区应急局负责)加强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区水利局负责)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做好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敏感场所和药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物流仓储场所的安全指导服务。(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2.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3.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建强县(区)、乡(镇)执法队伍,真正做到有人管、管到位。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加强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实行“双随机+重点监管”,形成监管执法合力。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季度公开发布机制,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布3个案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 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紧盯全国两会、第二十届东博会和峰会等重大活动,春节、清明、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岁末年初、汛期等重要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企事业单位加快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推动各级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5. 加快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大安全大应急管理体制,强化统分结合、防救协同,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治理效能。推动应急委、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加快建设各级指挥中心(平台),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动责任区域全覆盖。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6. 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研发和推广应用智能化、自动化安全控制技术装备。深化“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矿山、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推进矿山“一优三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抓好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安全、矿山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7. 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预案编制管理。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持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局负责)
18. 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区应急局、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应急局分工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体系,严格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健全部门举报奖励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强化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加快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19.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区委宣传部、应急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总工会、团区委、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培训和演练,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安委〔2023〕2号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柳江区安全
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安委会和消安委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柳江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齐抓共管,协同发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于2023年6月14日、12月15 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柳江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柳江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开创新时代新柳江建设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柳江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地方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柳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 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实行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安委会双主任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柳州市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柳州市六十六项重点任务和柳江区六十八项重点任务,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推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整体作战、分工负责,健全风险防范化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大格局。开展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建立新业态、新风险联合执法机制,对一些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主动担当作为,抓实全链条监管,避免因推诿扯皮导致漏管失控现象发生。加强电动自行车、私人影院、旅游景区特种游乐设施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健全安委会安全生产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 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开展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5. 强化矿山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非煤矿山64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施“一矿一策”治理整顿,推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区应急局负责)扎实开展矿山安全动态整治,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区域性风险。(区应急局负责)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隐蔽作业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区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分工负责)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应急局负责)
6. 强化道路、铁路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格治理“三超一疲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柳江大队、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气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柳江交警大队、柳宜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货物运输安全治理,强化铁路重点区段护路巡防、视频监控工作。(区铁路护路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特殊作业及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深化化工老旧装置、液化烃储罐区、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局负责)深化长输管道等安全专项整治,指导企业加强对运行管道开展安全隐患排除,缩短高风险区域油气长输管道监测周期,有力保障我区油气长输管道运行安全。(区发展改革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8. 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城中村、“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多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以及私人影院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 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严格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 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餐饮等燃气使用场所和居民用户用气环境进行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标准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 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强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较高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区应急局负责)加强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区水利局负责)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柳江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做好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敏感场所和药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物流仓储场所的安全指导服务。(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2.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3.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建强县(区)、乡(镇)执法队伍,真正做到有人管、管到位。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加强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实行“双随机+重点监管”,形成监管执法合力。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季度公开发布机制,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布3个案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 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紧盯全国两会、第二十届东博会和峰会等重大活动,春节、清明、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岁末年初、汛期等重要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企事业单位加快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推动各级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5. 加快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大安全大应急管理体制,强化统分结合、防救协同,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治理效能。推动应急委、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加快建设各级指挥中心(平台),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动责任区域全覆盖。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6. 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研发和推广应用智能化、自动化安全控制技术装备。深化“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矿山、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推进矿山“一优三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抓好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安全、矿山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7. 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预案编制管理。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持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局负责)
18. 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区应急局、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应急局分工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体系,严格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健全部门举报奖励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强化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加快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19.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区委宣传部、应急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总工会、团区委、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培训和演练,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