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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全应急委〔2026〕12号 关于启动柳江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2026-07-15 07:30   |

江安全应急委〔202612


关于启动柳江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安全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

柳江区气象台已于7157时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升为红色,根据《柳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区安全应急委领导批准,决定自715730分启动柳江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和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防汛安全,并按预案要求向区安全应急委办报送开展防御工作情况。

相关事宜,请联系:7211108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

                              20267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协调指导发生灾情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助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和防汛抗旱专项规划编制。协助应急主管部门编制重特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配合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做好灾区市场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监测报表。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停课避险机制和措施方案;指导、监督受影响地区教育部门在临灾前组织各类学校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组织指导各镇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以及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水旱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协调保障防汛抗旱防台风重要业务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指导工业企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灾区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工程、气象水文测报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指挥、协调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区民政局:负责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开展基本生活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做好水旱灾害应对工作。组织和指导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山洪及其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协助应急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指导干旱灾区开发利用地下水源;根据防灾救灾需要指导当地人民政府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负责全区林业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加强对林场及林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防灾安全监管;组织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林业防御水旱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所需林木的储备和应急调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督促、指导城区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落实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措施;督促、指导受灾城区应急供水、供气以及抢险工作;督促、指导各镇组织危旧房屋、施工现场、城区易涝点等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应急转移预案和措施;指导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检查市政公用设施、在建高层建筑、域区危旧房屋等部位的防台风准备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督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受灾损毁交通设施抢修工作,全力保障公路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工作。

区水利局:承担防汛抗旱形势会商、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水工程和山洪灾害安全隐患排查等区防汛办部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河流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督促各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导各地抢收成熟农作物;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组织区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区商务局: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组织协调灾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及安全提示信息,提醒旅行社暂勿组团前往受灾地区;督促旅游景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游客撤离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度全区医疗卫生力量参与卫生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受灾地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防疫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支援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理咨询救助。     

负责协调区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相关工作,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与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区应急局:承担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协调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织编制区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建立统一的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镇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救助受灾群众;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统筹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救灾物资调运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暴雨、干旱、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为防汛抗旱防台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全区雨情,开展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区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协调驻地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柳江供电局:负责所辖输变电设施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做好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防台风抢险紧急用电和抗旱用电;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中国电信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柳江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全网发布工作;做好通信设施防洪防风、抢险救灾通信保障、受灾损毁通信设施抢修以及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灾后群众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工作。

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开发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确保开发区道路交通、排水设施畅通,抓好在建工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应急车辆保障工作。

柳江交警大队: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加强灾害影响地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柳宜交警大队: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加强通往灾区高速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行。

区乡村振兴局:做好因灾返贫的基础调查工作,指导各镇和区直有关行业部门及时对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按防贫监测程序纳入监测并实施精准帮扶。

各镇人民政府: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组织所属单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及民兵预备役分队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排涝、抢险救灾任务及灾后重建家园工作;组织镇级防汛抗洪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组织好本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辖区内各小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负责做好本镇境内小型水库、山塘、水利工程等防汛安全管理,做好水工程安全监测、巡查和值守,随时掌握并报告工程运行情况;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镇境内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沿河、低洼易涝地带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境内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安全。




预警信息
江安全应急委〔2026〕12号 关于启动柳江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2026-07-15 07:30   

江安全应急委〔202612


关于启动柳江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安全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

柳江区气象台已于7157时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提升为红色,根据《柳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区安全应急委领导批准,决定自715730分启动柳江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和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防汛安全,并按预案要求向区安全应急委办报送开展防御工作情况。

相关事宜,请联系:7211108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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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柳州市柳江区防汛抗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协调指导发生灾情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助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和防汛抗旱专项规划编制。协助应急主管部门编制重特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配合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做好灾区市场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监测报表。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停课避险机制和措施方案;指导、监督受影响地区教育部门在临灾前组织各类学校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组织指导各镇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以及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水旱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协调保障防汛抗旱防台风重要业务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指导工业企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灾区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工程、气象水文测报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指挥、协调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区民政局:负责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开展基本生活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做好水旱灾害应对工作。组织和指导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山洪及其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协助应急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指导干旱灾区开发利用地下水源;根据防灾救灾需要指导当地人民政府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负责全区林业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加强对林场及林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防灾安全监管;组织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林业防御水旱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所需林木的储备和应急调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督促、指导城区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落实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措施;督促、指导受灾城区应急供水、供气以及抢险工作;督促、指导各镇组织危旧房屋、施工现场、城区易涝点等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应急转移预案和措施;指导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检查市政公用设施、在建高层建筑、域区危旧房屋等部位的防台风准备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督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受灾损毁交通设施抢修工作,全力保障公路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工作。

区水利局:承担防汛抗旱形势会商、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水工程和山洪灾害安全隐患排查等区防汛办部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河流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督促各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导各地抢收成熟农作物;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组织区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区商务局: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组织协调灾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及安全提示信息,提醒旅行社暂勿组团前往受灾地区;督促旅游景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游客撤离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度全区医疗卫生力量参与卫生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受灾地区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防疫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支援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理咨询救助。     

负责协调区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相关工作,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与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区应急局:承担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协调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织编制区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建立统一的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镇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救助受灾群众;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统筹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救灾物资调运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暴雨、干旱、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为防汛抗旱防台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全区雨情,开展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区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协调驻地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柳江供电局:负责所辖输变电设施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做好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防台风抢险紧急用电和抗旱用电;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中国电信柳江分公司、中国移动柳江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全网发布工作;做好通信设施防洪防风、抢险救灾通信保障、受灾损毁通信设施抢修以及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灾后群众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工作。

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开发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确保开发区道路交通、排水设施畅通,抓好在建工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应急车辆保障工作。

柳江交警大队: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加强灾害影响地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柳宜交警大队: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交通管控工作。加强通往灾区高速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行。

区乡村振兴局:做好因灾返贫的基础调查工作,指导各镇和区直有关行业部门及时对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按防贫监测程序纳入监测并实施精准帮扶。

各镇人民政府: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组织所属单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及民兵预备役分队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排涝、抢险救灾任务及灾后重建家园工作;组织镇级防汛抗洪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组织好本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辖区内各小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负责做好本镇境内小型水库、山塘、水利工程等防汛安全管理,做好水工程安全监测、巡查和值守,随时掌握并报告工程运行情况;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镇境内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沿河、低洼易涝地带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境内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