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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江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1-21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函》(江信息函〔20261 要求,现将柳州市柳江区疗保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柳江区医疗保障严格落实《条例》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和群众所需所盼,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依照规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涵盖资讯类、政务公开类、文件类等,信息发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在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年依照规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涵盖资讯类、政务公开类、文件类等,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报送,保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与准确性。对已公开信息,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实行不定期维护更新,确保信息持续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维护与信息更新,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周对负责栏目开展运行检查,重点排查内容更新不及时、链接错误、信息质量不足、错别字与敏感词等问题,确保网站平稳运行、内容规范可靠。

监督保障

健全监督落实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对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需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按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并附联系方式和邮箱,主动听取公众意见。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供给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目前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总体偏少,信息内容多以常规性工作动态为主,在结合群众关切、深入解读政策、提供实用服务信息方面尚有提升空间。 二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有待增强。信息发布仍主要依托文字形式,运用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多元化、易解读形式公开信息的能力和频率不足,影响了信息的吸引力和传播效果。三是队伍建设与能力支撑有待提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在应对新要求、运用新技术方面的系统性培训不足,专业化水平需持续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聚焦需求,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加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创新形式,提升信息呈现效果。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方式展现政府信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制作图文解读、简明问答、短视频等配套材料,使信息内容更直观、更易懂,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夯实基础,健全长效保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各环节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其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强化日常监测与定期评估,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柳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江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1-21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关于做好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函》(江信息函〔20261 要求,现将柳州市柳江区疗保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柳江区医疗保障严格落实《条例》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和群众所需所盼,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依照规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涵盖资讯类、政务公开类、文件类等,信息发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在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年依照规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涵盖资讯类、政务公开类、文件类等,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报送,保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与准确性。对已公开信息,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实行不定期维护更新,确保信息持续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维护与信息更新,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周对负责栏目开展运行检查,重点排查内容更新不及时、链接错误、信息质量不足、错别字与敏感词等问题,确保网站平稳运行、内容规范可靠。

监督保障

健全监督落实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对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需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按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并附联系方式和邮箱,主动听取公众意见。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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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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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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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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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供给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目前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总体偏少,信息内容多以常规性工作动态为主,在结合群众关切、深入解读政策、提供实用服务信息方面尚有提升空间。 二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有待增强。信息发布仍主要依托文字形式,运用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多元化、易解读形式公开信息的能力和频率不足,影响了信息的吸引力和传播效果。三是队伍建设与能力支撑有待提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在应对新要求、运用新技术方面的系统性培训不足,专业化水平需持续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聚焦需求,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加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创新形式,提升信息呈现效果。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方式展现政府信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制作图文解读、简明问答、短视频等配套材料,使信息内容更直观、更易懂,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夯实基础,健全长效保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各环节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其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强化日常监测与定期评估,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