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拟征告字〔2025〕1号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
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
拟征收土地公告
依据《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柳发改规划〔2017〕499号)文件,决定对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位置: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里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图)
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2406公顷(折合3.609亩),具体以项目规划选址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土地征收用途及目的
用途:排水用地
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柳江区里高镇及周边村屯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对促进柳江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柳江区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和安置方案执行。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由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自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从事以下行为:
(一)抢栽、抢种青苗;
(二)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扩建)等建(构)筑物;
(三)抢葬坟墓;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图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柳江区拟征告字〔2025〕1号
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
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
拟征收土地公告
依据《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柳发改规划〔2017〕499号)文件,决定对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位置: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里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图)
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2406公顷(折合3.609亩),具体以项目规划选址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土地征收用途及目的
用途:排水用地
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柳江区里高镇及周边村屯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对促进柳江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柳江区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和安置方案执行。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由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自生效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从事以下行为:
(一)抢栽、抢种青苗;
(二)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扩建)等建(构)筑物;
(三)抢葬坟墓;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网管工程(一期)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图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