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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住建字〔2020〕26号关于印发《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0-09-30 10:54    |  作者: 区住建局

各燃气企业: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市政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柳建市政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区燃气行业的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燃气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21  



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排查治理我区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工作,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市政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柳建市政字〔202026号)精神,我局牵头开展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的工作实际,按照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原则,落实燃气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柳江区辖区各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点和柳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检查内容:各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状况,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入户安检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操作情况,节日期间的应急保供和应急值守情况,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检查以燃气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基础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具体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至922日,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检查小组,对本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运行状况、从业人员遵章操作情况、入户安检工作落实情况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二)即日起至930日,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监管范围内的燃气储配站和汽车加气站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燃气供应站点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并由相关管理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工作需要要求,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应依法加强燃气系统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采取停产停机处理,并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燃气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及时、准确;二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权威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合理调整充装、卸车、送气、巡检等工作;三是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指挥有力、组织有序、救援有效。

(四)做好资料报送工作。请各燃气企业于922日前将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柳江区燃气管理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燃气管理所邮箱。

       联系人:廖锐明

       联系电话:7217834

           电子邮箱:7215934@163.com    


部门文件
江住建字〔2020〕26号关于印发《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0-09-30 10:54    |  作者: 区住建局

各燃气企业: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市政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柳建市政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区燃气行业的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燃气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21  



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排查治理我区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工作,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市政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柳建市政字〔202026号)精神,我局牵头开展柳江区燃气行业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的工作实际,按照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原则,落实燃气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柳江区辖区各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点和柳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检查内容:各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状况,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入户安检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操作情况,节日期间的应急保供和应急值守情况,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检查以燃气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基础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具体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至922日,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检查小组,对本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运行状况、从业人员遵章操作情况、入户安检工作落实情况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二)即日起至930日,我局将组织人员对监管范围内的燃气储配站和汽车加气站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燃气供应站点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并由相关管理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工作需要要求,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应依法加强燃气系统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采取停产停机处理,并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燃气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及时、准确;二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权威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合理调整充装、卸车、送气、巡检等工作;三是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指挥有力、组织有序、救援有效。

(四)做好资料报送工作。请各燃气企业于922日前将2020年中秋国庆节前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柳江区燃气管理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燃气管理所邮箱。

       联系人:廖锐明

       联系电话:7217834

           电子邮箱:72159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