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机构: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网络舆论危机的积极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住建系统正面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微博帖子、视频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
将突发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局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协调。
(二)各司其职,依法处置
依据职能分工,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监测预警,及早防范
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要落实专人,建立网络政务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协同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和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五)综合施策,防患未然
综合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措施,加强突发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政务舆情危机发生。
三、分级响应
Ⅰ、重大以上政务舆情:由各相关股室监测、预判,经局办公室报局领导研判,由局主要领导启动预案,并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
Ⅱ、较大政务舆情:由各相关股室监测、预判,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启动预案,局各股室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一般政务舆情:由各相关股室监测、预判,经办公室审定后,由相关股室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政务舆情:由舆情内容涉及的相关股室、二层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
局机关、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要将政务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局办公室。
2.突发事件监测
当发生涉及建设系统突发事件时,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须组织对政务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和汇总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由负责股室牵头拟定处置方案,报局领导决策。
(二)舆情预警
与政务舆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保持对舆论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三)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主动与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区信息中心报告,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及时删除虚假不实信息,进行辟谣,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由局相关股室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局政策法规处会商解决对策,开展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并将处理结案情况反馈有关部门。
3.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局办公室应立即向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区信息中心报告情况,研究部署处置工作,组织网评员采用恰当、有效的方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防止恶意炒作。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别重大舆情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网络舆情概况,根据上级领导的意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处置工作。办公室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联系,并采用恰当、有效的方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防止恶意炒作,确保舆情得到有效控制,处理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政务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办公室和各相关科室负责持续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政务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相关科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机构: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网络舆论危机的积极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住建系统正面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微博帖子、视频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
将突发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局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协调。
(二)各司其职,依法处置
依据职能分工,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监测预警,及早防范
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要落实专人,建立网络政务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协同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和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五)综合施策,防患未然
综合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措施,加强突发网络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政务舆情危机发生。
三、分级响应
Ⅰ、重大以上政务舆情:由各相关股室监测、预判,经局办公室报局领导研判,由局主要领导启动预案,并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
Ⅱ、较大政务舆情:由各相关股室监测、预判,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启动预案,局各股室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一般政务舆情:由各相关股室监测、预判,经办公室审定后,由相关股室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政务舆情:由舆情内容涉及的相关股室、二层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
局机关、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要将政务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局办公室。
2.突发事件监测
当发生涉及建设系统突发事件时,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须组织对政务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和汇总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由负责股室牵头拟定处置方案,报局领导决策。
(二)舆情预警
与政务舆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保持对舆论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三)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属各股、站、室及二层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主动与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区信息中心报告,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及时删除虚假不实信息,进行辟谣,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由局相关股室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局政策法规处会商解决对策,开展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并将处理结案情况反馈有关部门。
3.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局办公室应立即向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和区信息中心报告情况,研究部署处置工作,组织网评员采用恰当、有效的方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防止恶意炒作。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别重大舆情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网络舆情概况,根据上级领导的意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处置工作。办公室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联系,并采用恰当、有效的方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防止恶意炒作,确保舆情得到有效控制,处理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政务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办公室和各相关科室负责持续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政务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相关科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