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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政发〔2021〕91号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区穿山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穿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1-10-25 09:05    |  作者: 周小登

各村(社区)委、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柳江区穿山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11025

柳江区穿山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我镇全应对自然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穿山镇境内为岩溶地貌,东北部为高山环绕,西南部属丘陵区,土岭连绵,中部地势平坦。穿山镇境内属红水河水系。大渡河源于木团村六岩屯,从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流入红水河,境内河道长62.8千米,流域面积为509平方千米。

穿山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无霜期长,其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季节性强,春温多变,暑热期长、雨水集中,初秋有寒,严寒期短,秋、冬多旱。穿山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低温、霜冻等。

穿山镇总面积447.62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为14.15万亩,其中水田3.9万亩,旱地10.255万亩。辖穿山、仁安、根伦、木团、龙凤、竹山、林寺、高平、龙平、六庙、五道、思荣、板塘、定吉14个村委会和2个社区,共87个自然屯,2020年末总人口9.09万人。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责任

(一)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韦文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邬雪峰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覃新花  副镇长

        梁杰忠  副镇长

成  员:唐杰赟  镇党政办副主任

        姚家岁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涛  镇林业站站长

        陶吉壮  穿山派出所所长  

        王少华  穿山交警中队负责人

        黄立新  镇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站站长

        韦云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汉以  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韦江涛  新兴市场监管所所长

        韦淑婉  穿山供电所所长

        覃伟达  穿山司法所所长

        韦啸涛  穿山卫生院院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

        覃赏功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二)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分工和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通知镇直有关部门启动预案,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委会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并协调提供救援资金保障。

2.综合协调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水利、事故发生地所在村委会,负责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救灾信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3.现场治安和现场抢救组:派出所、司法、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现场及周边地段治安秩序维护,此项工作由镇派出所负责牵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负责组织救护队现场救护,对伤员转送,指导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此项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牵头。

5.物资保障和灾后重建组:民政、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此项工作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

6.灾险情评估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突发险情的探测,提供救援技术以及现场专业技术指导,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协调。

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

(一)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组各项工作小组按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二)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按预案设计的受灾群众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三)镇政府在区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自然灾害灾情;民政、卫生、派出所,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交通部门保证自然灾害应急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四)根据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镇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事后按规定处理)。

(五)镇领导组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向区政府及区地灾办报告,以利于获得指导和支持。

(六)按有关规定,经镇领导组同意,报上级指挥部批准,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五、灾后工作

(一)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灾区得到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镇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二)报请区相关部门对灾害进行调查,并将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区政府。

(三)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核实和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迅速组织灾后救助。

(四)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沙尘暴、雪、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当周边镇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镇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七、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文件
穿政发〔2021〕91号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江区穿山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穿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1-10-25 09:05    |  作者: 周小登

各村(社区)委、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柳江区穿山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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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穿山镇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我镇全应对自然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穿山镇境内为岩溶地貌,东北部为高山环绕,西南部属丘陵区,土岭连绵,中部地势平坦。穿山镇境内属红水河水系。大渡河源于木团村六岩屯,从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流入红水河,境内河道长62.8千米,流域面积为509平方千米。

穿山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无霜期长,其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季节性强,春温多变,暑热期长、雨水集中,初秋有寒,严寒期短,秋、冬多旱。穿山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低温、霜冻等。

穿山镇总面积447.62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为14.15万亩,其中水田3.9万亩,旱地10.255万亩。辖穿山、仁安、根伦、木团、龙凤、竹山、林寺、高平、龙平、六庙、五道、思荣、板塘、定吉14个村委会和2个社区,共87个自然屯,2020年末总人口9.09万人。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责任

(一)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韦文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邬雪峰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覃新花  副镇长

        梁杰忠  副镇长

成  员:唐杰赟  镇党政办副主任

        姚家岁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涛  镇林业站站长

        陶吉壮  穿山派出所所长  

        王少华  穿山交警中队负责人

        黄立新  镇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站站长

        韦云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汉以  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韦江涛  新兴市场监管所所长

        韦淑婉  穿山供电所所长

        覃伟达  穿山司法所所长

        韦啸涛  穿山卫生院院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

        覃赏功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二)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分工和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通知镇直有关部门启动预案,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委会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并协调提供救援资金保障。

2.综合协调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水利、事故发生地所在村委会,负责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救灾信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3.现场治安和现场抢救组:派出所、司法、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现场及周边地段治安秩序维护,此项工作由镇派出所负责牵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负责组织救护队现场救护,对伤员转送,指导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此项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牵头。

5.物资保障和灾后重建组:民政、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此项工作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

6.灾险情评估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突发险情的探测,提供救援技术以及现场专业技术指导,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协调。

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

(一)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组各项工作小组按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二)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按预案设计的受灾群众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三)镇政府在区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自然灾害灾情;民政、卫生、派出所,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交通部门保证自然灾害应急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四)根据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镇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事后按规定处理)。

(五)镇领导组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向区政府及区地灾办报告,以利于获得指导和支持。

(六)按有关规定,经镇领导组同意,报上级指挥部批准,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五、灾后工作

(一)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灾区得到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镇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二)报请区相关部门对灾害进行调查,并将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区政府。

(三)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核实和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迅速组织灾后救助。

(四)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沙尘暴、雪、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当周边镇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镇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七、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