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镇直各站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穿山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穿山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切实做好2022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重防办〔2022〕3号)等有关文件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依法防疫,科学防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防控目标
努力确保不发生镇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同比减少,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二)具体目标任务
1.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三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基础免疫工作。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对猪瘟、犬只狂犬病、牛结节性*********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保持在70%以上。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要根据各个规模养殖场及流行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免疫方案。
2.切实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控制净化及检疫、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预警预报,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出证率达100%,努力确保不发生镇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好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遏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流行。
4.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引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把我镇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3月3日至7日(春防)、2022年9月1日至6日(秋防),做好工作部署、目标分解、责任落实、防疫物资等筹备及发动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镇春季集中免疫时间2022年3月9日至5月1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9月7日至10月30日。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未平稳平息形势下,春防先做好规模养殖场畜禽重大动物疫病自免的工作,其次做好自身防护条件下对散养的畜禽户进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同时做好抗体检测、各种防疫工作记录以及信息采集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验收总结。2022年5月18日至30日(春防),11月9日至20日(秋防),完成镇本级的春、秋防验收工作,包括免疫密度以及抗体合格率的检测、信息采集以及材料归总整理等工作;
(四)第四阶段,迎接考核。2022年5月中旬及11月中旬(具体时间依自治区、柳州市重防指挥部通知),迎接自治区和柳州市重防指挥部的春、秋防及年度考核。
四、工作内容
全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控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领导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保障到位、督导到位,确保防控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一)切实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注射工作
要通过补短板、堵漏洞,坚守动物基础免疫防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配合做好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行强制免疫“网上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督促规模养殖场畜禽按免疫程序实行常年免疫,散养户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方式,有条件的地方散养户畜禽推行按程序常年免疫,做到应免尽免,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维持在9%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对猪瘟、犬只狂犬病、牛结节性*********实行全面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要根据流行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制定实施免疫方案,并做好免疫效果评价。
(二)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和日报告制度,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猪只、人员、车辆、物品流动管控,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着力抓好动物疫病监测
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病、结核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牛结节性*********等新发动物疫病的监测。
(四)着力抓好畜禽标识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
要把畜禽标识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作为建立从养殖至屠宰环节可追溯链条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要加强养殖场的备案,落实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畜禽养殖、疫病防控动态。明确畜禽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各环节职责,完善记录台账,确保畜禽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账物相符,流向清楚,有据可查。
(五)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要指导养殖场户、屠宰场完善消毒设施,督促养殖场户、屠宰场、畜禽承运人做好环境、物品、人员、车辆消毒工作,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六)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明确动物检疫机构,确保产地检疫实施到位。实行“谁养殖、谁申报”的检疫制度,落实养殖场户申报检疫的主体责任。要结合检疫规程、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养殖档案、养殖场及屠宰场备案、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畜禽运输车消毒、生猪运输车辆行驶轨迹、疫病检测等情况,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出证行为。
(七)严格畜禽流通监管
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隈制易感畜禽从动物疫病高风险镇调运到低风险镇,严格执行中南镇生猪调运管理制度,关闭生猪活牛交易市场,突出加强二次饲养的畜禽落地后的监管,严格实施运输动物通过指定通道制度。
(八)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做好本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管理责任,压实畜禽养殖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强化有关部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职能责任,充分利用广西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并通过监管平台申报、审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九)着力防范境外动物疫情传入
要加强养殖场(户)的监管力度,严防走私动物通过养殖、“洗白”。加强部门信息沟通,联防联控,协同打击走私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
(十)切实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
要切实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做好疫苗消毒剂、消毒器械和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完善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领导、机构、人员、责任和制度落实,将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任务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联防联控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配合,协同防控形成防控合力,共同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防疫期间,要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督查组进村、入场督查指导,重点对防控责任制、防疫物资和防控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镇兽医站要深入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集中防疫免疫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要及时强化免疫,并做好抗体跟踪检测工作,确保免疫效果。集中防疫期间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开展督查,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重防工作取得实效。
(四)信息畅通,按时报送
集中防疫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工作信息的采集和整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免疫进度和总结等相关材料,不得缺报、漏报、瞒报、迟报。
各村(社区)委,镇直各站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穿山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穿山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切实做好2022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重防办〔2022〕3号)等有关文件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依法防疫,科学防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防控目标
努力确保不发生镇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同比减少,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二)具体目标任务
1.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三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基础免疫工作。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对猪瘟、犬只狂犬病、牛结节性*********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保持在70%以上。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要根据各个规模养殖场及流行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免疫方案。
2.切实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控制净化及检疫、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预警预报,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出证率达100%,努力确保不发生镇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好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遏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流行。
4.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引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把我镇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3月3日至7日(春防)、2022年9月1日至6日(秋防),做好工作部署、目标分解、责任落实、防疫物资等筹备及发动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镇春季集中免疫时间2022年3月9日至5月1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9月7日至10月30日。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未平稳平息形势下,春防先做好规模养殖场畜禽重大动物疫病自免的工作,其次做好自身防护条件下对散养的畜禽户进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同时做好抗体检测、各种防疫工作记录以及信息采集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验收总结。2022年5月18日至30日(春防),11月9日至20日(秋防),完成镇本级的春、秋防验收工作,包括免疫密度以及抗体合格率的检测、信息采集以及材料归总整理等工作;
(四)第四阶段,迎接考核。2022年5月中旬及11月中旬(具体时间依自治区、柳州市重防指挥部通知),迎接自治区和柳州市重防指挥部的春、秋防及年度考核。
四、工作内容
全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控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领导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保障到位、督导到位,确保防控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一)切实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注射工作
要通过补短板、堵漏洞,坚守动物基础免疫防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配合做好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行强制免疫“网上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督促规模养殖场畜禽按免疫程序实行常年免疫,散养户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方式,有条件的地方散养户畜禽推行按程序常年免疫,做到应免尽免,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维持在9%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对猪瘟、犬只狂犬病、牛结节性*********实行全面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要根据流行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制定实施免疫方案,并做好免疫效果评价。
(二)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和日报告制度,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猪只、人员、车辆、物品流动管控,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着力抓好动物疫病监测
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病、结核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牛结节性*********等新发动物疫病的监测。
(四)着力抓好畜禽标识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
要把畜禽标识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作为建立从养殖至屠宰环节可追溯链条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要加强养殖场的备案,落实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畜禽养殖、疫病防控动态。明确畜禽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管理各环节职责,完善记录台账,确保畜禽标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账物相符,流向清楚,有据可查。
(五)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要指导养殖场户、屠宰场完善消毒设施,督促养殖场户、屠宰场、畜禽承运人做好环境、物品、人员、车辆消毒工作,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六)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明确动物检疫机构,确保产地检疫实施到位。实行“谁养殖、谁申报”的检疫制度,落实养殖场户申报检疫的主体责任。要结合检疫规程、养殖场户网格化管理、养殖档案、养殖场及屠宰场备案、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畜禽运输车消毒、生猪运输车辆行驶轨迹、疫病检测等情况,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出证行为。
(七)严格畜禽流通监管
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隈制易感畜禽从动物疫病高风险镇调运到低风险镇,严格执行中南镇生猪调运管理制度,关闭生猪活牛交易市场,突出加强二次饲养的畜禽落地后的监管,严格实施运输动物通过指定通道制度。
(八)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做好本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管理责任,压实畜禽养殖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强化有关部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职能责任,充分利用广西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并通过监管平台申报、审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九)着力防范境外动物疫情传入
要加强养殖场(户)的监管力度,严防走私动物通过养殖、“洗白”。加强部门信息沟通,联防联控,协同打击走私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
(十)切实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
要切实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做好疫苗消毒剂、消毒器械和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完善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领导、机构、人员、责任和制度落实,将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任务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联防联控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配合,协同防控形成防控合力,共同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防疫期间,要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督查组进村、入场督查指导,重点对防控责任制、防疫物资和防控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镇兽医站要深入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集中防疫免疫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抗体检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要及时强化免疫,并做好抗体跟踪检测工作,确保免疫效果。集中防疫期间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开展督查,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重防工作取得实效。
(四)信息畅通,按时报送
集中防疫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工作信息的采集和整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免疫进度和总结等相关材料,不得缺报、漏报、瞒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