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企事业单位:
现将《穿山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穿山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本攻坚工作任务,根据《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江安委〔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针对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实抓细2024—2026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排查、重大问题整改、重大事故防范工作,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穿山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覃金凤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覃傅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天官 镇党委政法委员
覃新花 镇副镇长
成 员:唐杰赟 镇党政办主任
姚家岁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涛 镇林业站站长
韦云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莫东丽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龙博慧 镇财政所所长
陶吉壮 穿山派出所所长
曹 飞 穿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韦汉以 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大文 穿山供电所所长
覃伟达 穿山司法所所长
韦啸涛 穿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炳端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覃傅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家岁同志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三、重点整治内容
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隐患集中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有效治理,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安全生产的大整治解决防范事故的大问题。重点开展7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非法营运及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载客问题
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最短时间内集中治理一批事故多发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路段,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近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提示,增设符合规范的路侧护栏。开展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等违法“大整治”安全守护行动,走村入户宣传劝导,提升农村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实现摩托车骑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明显下降。 最大限度提高执法监管部门上路率、管事率,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巡查,营造严管氛围,形成警示震慑。对醉驾、严重超员、追逐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批”。
(二)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
凡在本镇境内行驶的运输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其中,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计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对超过标准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擅自加高车厢栏板、加装承重钢板等改装的货运车辆将一律予以暂扣,责令车主恢复原状,并监督整改到位,在车辆恢复原状后依法进行处罚。
(三)系统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集中攻坚
广泛开展警示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典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普及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或督促监管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业培训,使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有关规定,掌握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梳理汇总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规范、标准、制度等,集中开展宣贯,督促监管企业、单位对照检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危险作业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严格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作业审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援能力。
(四)系统防范露天采石场事故集中攻坚
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的要求,对全区露天矿山采矿权设置不合理、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分台阶开采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准入门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采石场边坡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各类事故发生,扭转露天采石场事故多发的局面。
露天矿山开采工艺和设备、地面工业建(构)筑物和设施突出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列入整治范围矿山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停产整改,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对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治理资金、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对于被列为整合整治范围的、无法按原设计进行整改的露天矿山,要责令企业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矿山企业依法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发现矿山企业不按经过批准的整治设计方案进行整治,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改正、立案查处,并对隐患整改情况挂牌督办。
(五)系统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集中攻坚
集中整治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触电、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件上岗情况;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易制毒类化学品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许可、备案,危险化学品登记或“一书一签”执行情况;加强第三方管理及对承包商入厂考试和把关情况;特殊作业票填写,作业风险识别,企业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六)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治理集中攻坚
组织镇村、基层网格、公安派出所开展自建房火灾防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排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检查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整治情况。
在8月底前,全面排查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于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自建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要采取清理、搬离措施。加强对自建房改建民宿场所的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七)系统防范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攻坚
开展存量清查,将环境敏感区域作为清查重点,重点清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情况。重点对穿山工业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结合企业信用评价建设,将涉危险废物严重违法企业纳入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本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为全镇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村(社区)委、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整治实效。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以问题导向牵引综合排查各项工作。紧盯重点任务开展排查,突出攻坚治本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抓落实。要将安全生产攻坚治本成效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专项督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要强化监管执法,以开展检查,联合执法、群众举报受理、事故调查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等多种方式,严格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问题,强化督查检查权威性。
(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等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镇相关部门要勇于担当作为,坚持破解难题,妥善处理矛盾。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整治重大隐患,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事故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村(社区)委、企事业单位:
现将《穿山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穿山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本攻坚工作任务,根据《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江安委〔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针对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实抓细2024—2026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排查、重大问题整改、重大事故防范工作,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穿山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覃金凤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覃傅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天官 镇党委政法委员
覃新花 镇副镇长
成 员:唐杰赟 镇党政办主任
姚家岁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涛 镇林业站站长
韦云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莫东丽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龙博慧 镇财政所所长
陶吉壮 穿山派出所所长
曹 飞 穿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韦汉以 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大文 穿山供电所所长
覃伟达 穿山司法所所长
韦啸涛 穿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炳端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覃傅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家岁同志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三、重点整治内容
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隐患集中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有效治理,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安全生产的大整治解决防范事故的大问题。重点开展7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非法营运及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载客问题
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最短时间内集中治理一批事故多发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路段,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近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提示,增设符合规范的路侧护栏。开展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等违法“大整治”安全守护行动,走村入户宣传劝导,提升农村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实现摩托车骑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明显下降。 最大限度提高执法监管部门上路率、管事率,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巡查,营造严管氛围,形成警示震慑。对醉驾、严重超员、追逐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批”。
(二)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
凡在本镇境内行驶的运输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其中,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计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对超过标准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擅自加高车厢栏板、加装承重钢板等改装的货运车辆将一律予以暂扣,责令车主恢复原状,并监督整改到位,在车辆恢复原状后依法进行处罚。
(三)系统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集中攻坚
广泛开展警示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典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普及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或督促监管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业培训,使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有关规定,掌握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梳理汇总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规范、标准、制度等,集中开展宣贯,督促监管企业、单位对照检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危险作业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严格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作业审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援能力。
(四)系统防范露天采石场事故集中攻坚
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的要求,对全区露天矿山采矿权设置不合理、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分台阶开采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准入门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采石场边坡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各类事故发生,扭转露天采石场事故多发的局面。
露天矿山开采工艺和设备、地面工业建(构)筑物和设施突出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列入整治范围矿山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停产整改,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对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治理资金、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对于被列为整合整治范围的、无法按原设计进行整改的露天矿山,要责令企业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矿山企业依法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发现矿山企业不按经过批准的整治设计方案进行整治,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改正、立案查处,并对隐患整改情况挂牌督办。
(五)系统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集中攻坚
集中整治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触电、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件上岗情况;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易制毒类化学品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许可、备案,危险化学品登记或“一书一签”执行情况;加强第三方管理及对承包商入厂考试和把关情况;特殊作业票填写,作业风险识别,企业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六)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治理集中攻坚
组织镇村、基层网格、公安派出所开展自建房火灾防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排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检查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整治情况。
在8月底前,全面排查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于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自建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要采取清理、搬离措施。加强对自建房改建民宿场所的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七)系统防范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攻坚
开展存量清查,将环境敏感区域作为清查重点,重点清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填埋情况。重点对穿山工业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结合企业信用评价建设,将涉危险废物严重违法企业纳入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本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为全镇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村(社区)委、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整治实效。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以问题导向牵引综合排查各项工作。紧盯重点任务开展排查,突出攻坚治本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抓落实。要将安全生产攻坚治本成效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专项督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要强化监管执法,以开展检查,联合执法、群众举报受理、事故调查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等多种方式,严格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问题,强化督查检查权威性。
(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等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镇相关部门要勇于担当作为,坚持破解难题,妥善处理矛盾。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整治重大隐患,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事故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