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各有关单位、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2024年穿山镇防溺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委、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穿山镇防溺水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区委、区政府防溺水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持遏制学生溺水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新花 镇副镇长
成 员:覃金凤 镇党委副书记
覃天官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覃傅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 雁 镇党委组织委员
何 情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秦登学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陶吉壮 镇党委委员、穿山派出所所长
黄云献 镇党委委员、新兴派出所所长
各校校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职 责:负责安全及防溺水教育工作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
成员单位要配合抓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本村屯宣传、防范、水域危险区警示牌竖立及巡查工作,具体负责各自责任区内防溺水相关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委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所有塘坝要明确包保人员并设立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每年4月至11月期间,原则上每个月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并在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巡防。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入户走访、广播等方式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加强对留守儿童、出现私自下河游泳行为儿童等重点人员的关爱和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二)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不要在放学、上学、假期时段私自结伴下河游泳。讲清危害和周围学校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学生自救能力教育。要求各学校每周五放学前召开一次以防溺水为主的主题教育会,学校要有会议纸质档案材料;
(三)利用班会、板报、橱窗、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校必须在校门口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或通过电子屏幕滚动字幕加以宣传防溺水知识,并设置防溺水专项教育栏;
(四)各学校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并做好相关存档工作。各学校必须严格履行学生请假手续,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预防学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溺水事故;
(五)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划分安全责任,确保管理时空无空挡、隐患无漏洞。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六)完善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对偶发事件要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尽量减少事故的不利影响;
(七)镇、村实施汛期带头值班制,及时对汛期发生区进行排查并按预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八)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工作职责、不及时部署防溺水工作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严肃追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一)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的,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镇党委、政府;
(二)镇党委、政府和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同时拨打110、120求救,用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三)妥善处理事后相关事宜。
五、措施要求
(一)各级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加强宣传力度,把学习贯彻本方案列入当前中心工作之一,使我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培养学生的预防溺水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班要向学生公布学校、班主任及镇、村、派出所急救电话,教育学生遇紧急情况时能恰当使用;
(四)精心组织,明确目标,确保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
各村(社区)委、各有关单位、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2024年穿山镇防溺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委、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穿山镇防溺水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区委、区政府防溺水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持遏制学生溺水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新花 镇副镇长
成 员:覃金凤 镇党委副书记
覃天官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覃傅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 雁 镇党委组织委员
何 情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秦登学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陶吉壮 镇党委委员、穿山派出所所长
黄云献 镇党委委员、新兴派出所所长
各校校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职 责:负责安全及防溺水教育工作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
成员单位要配合抓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本村屯宣传、防范、水域危险区警示牌竖立及巡查工作,具体负责各自责任区内防溺水相关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委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所有塘坝要明确包保人员并设立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每年4月至11月期间,原则上每个月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并在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巡防。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入户走访、广播等方式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加强对留守儿童、出现私自下河游泳行为儿童等重点人员的关爱和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二)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不要在放学、上学、假期时段私自结伴下河游泳。讲清危害和周围学校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学生自救能力教育。要求各学校每周五放学前召开一次以防溺水为主的主题教育会,学校要有会议纸质档案材料;
(三)利用班会、板报、橱窗、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校必须在校门口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或通过电子屏幕滚动字幕加以宣传防溺水知识,并设置防溺水专项教育栏;
(四)各学校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并做好相关存档工作。各学校必须严格履行学生请假手续,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预防学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溺水事故;
(五)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划分安全责任,确保管理时空无空挡、隐患无漏洞。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六)完善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对偶发事件要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尽量减少事故的不利影响;
(七)镇、村实施汛期带头值班制,及时对汛期发生区进行排查并按预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八)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工作职责、不及时部署防溺水工作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严肃追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一)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的,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镇党委、政府;
(二)镇党委、政府和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同时拨打110、120求救,用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三)妥善处理事后相关事宜。
五、措施要求
(一)各级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加强宣传力度,把学习贯彻本方案列入当前中心工作之一,使我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培养学生的预防溺水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班要向学生公布学校、班主任及镇、村、派出所急救电话,教育学生遇紧急情况时能恰当使用;
(四)精心组织,明确目标,确保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