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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政发〔2022〕45号关于印发《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穿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2-05-12 16:20    |  作者: 吴坤明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12




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镇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建设,但也大幅增加了农业农村安全特别是农村道路安全防控难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深刻汲取来宾市兴宾区“3·25”事故教训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切实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全面扭转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被动局面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情况做到分类监管、精准施策、严格整治大幅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大幅减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违规行为大幅降低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联合收割机作业事故发生率。

二、工作安排

2022年4月至9月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深入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三个阶段进行:

排查摸底阶段4月-5月

要对所辖村(社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等各类拖拉机和甘蔗收获机、水稻收割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有效在用、无牌无证、达报废年限、注销仍在用、悬挂外省籍牌照等各种情况摸清检验情况摸清无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排查过程中遇到无牌、无证、未检、擅自改装等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要及时当面或电话告知且提出整改建议注意留存告知记录。要结合排查积极宣传牌证机具管理有关规定法规和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增强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注重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1.对纳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整治。对按照标准应予报废的要立即督促机主进行报废收回牌照并注销;对牌照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要给予补办;对实际已报废灭失的,原悬挂“九二”式号牌、“〇五式”号牌未换发新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照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督促机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及时收回牌证。发现假牌、套牌或伪造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给予处罚。

2.对悬挂外地农机号牌且长期在我镇运营的变型拖拉机的整治。

1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对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和《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的一致性。信息一致的,要督促其所有人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2经查询,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和《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不一致或没有在《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要告知所有人该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涉嫌伪造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在进一步核实前,不准上道路行驶。并按实际情况分类造册,分类处理。一是个人私自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严格处罚;二是委托经销商或者中介机构办理的,由经销商或中介机构限期提供办理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台账和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出办理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照的合法性。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一律收缴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

3.对无证驾驶人员的整治。采取多种措施将无证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分阶段、分批次组织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班,对经过培训且通过考试的人员发放相应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

4.对无牌无证、过期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整治。积极引导机主进行报废并给予补贴。对发现上路行驶的, 进行严格查处。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制售牌证线索,由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办理变型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经销商或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治,涉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根据排查发现的生产变型拖拉机线索,由区市场监管、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查处。

整治期间建立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拖拉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的,要发现一起、拘留一个、震慑一片;达到醉驾标准的,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涉及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定期将违法行为抄告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在违法行为人未接受处罚前,不予办理拖拉机年检审及驾驶证补证业务。公安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处理的,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吊销驾驶证的,将驾驶证移交农业农村部门。

总结提高阶段8月-9月

1.全面总结。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源头管理、动态管控、重点生产领域等主要环节中认真梳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的有效方法。

2.完善提高。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推广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分解到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的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韦文杰镇党委委、副镇长

黄鑫邦穿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陶吉壮穿山派出所所长

梁杰忠副镇长

  员:韦云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姚家岁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汉以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韦江涛新兴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赏功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吴坤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各镇直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到岗、明确到人,彻底摸清本辖区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底数。

(二)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明、台账清、措施实、效果好。镇直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大排查工作

2.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区农机执法中队对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行驶的拖拉机驾驶人的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农机报废补贴更新工作

3.穿山派出所:依法查处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

4.穿山交警中队: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查处的涉及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按季度将违法行为抄告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在违法行为人未接受处罚前,不予办理拖拉机年检审及驾驶证补证业务。公安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处理的,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吊销驾驶证的,将驾驶证移交农业农村部门

5.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于违法制售、办理变型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经销商或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治;涉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各项工作

7.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彻底摸清本村(社区)辖区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底数

开展检查指导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派出检查指导组,视疫情情况对各村(社区)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的专项行动敷衍、工作走形式、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采取书面通报等方式处理,必要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所辖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面临困难,研究协调解决。

纳入工作考核

本次专项行动纳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力的视情况给予扣分。

加强信息报送

直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分别于5月27日、7月28日和9月28日将排查的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6 )、集中整治情况、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穿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组。

联系人: 吴坤明,联系电话:13517625885         

电子邮箱:ljchshnj@163.com。

附件: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情况表(汇总表)

2.       登记在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3.       已达报废年限、已注销登记未拆解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信息表

4.       已达报废条件、已注销登记未拆解的拖拉机(不含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5.       悬挂外省拖拉机牌照的车辆信息表

6.       无牌假牌套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乡镇文件
穿政发〔2022〕45号关于印发《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穿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2-05-12 16:20    |  作者: 吴坤明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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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镇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建设,但也大幅增加了农业农村安全特别是农村道路安全防控难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深刻汲取来宾市兴宾区“3·25”事故教训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切实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全面扭转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被动局面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情况做到分类监管、精准施策、严格整治大幅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大幅减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违规行为大幅降低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联合收割机作业事故发生率。

二、工作安排

2022年4月至9月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深入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三个阶段进行:

排查摸底阶段4月-5月

要对所辖村(社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等各类拖拉机和甘蔗收获机、水稻收割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有效在用、无牌无证、达报废年限、注销仍在用、悬挂外省籍牌照等各种情况摸清检验情况摸清无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排查过程中遇到无牌、无证、未检、擅自改装等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要及时当面或电话告知且提出整改建议注意留存告知记录。要结合排查积极宣传牌证机具管理有关规定法规和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增强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注重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1.对纳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整治。对按照标准应予报废的要立即督促机主进行报废收回牌照并注销;对牌照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要给予补办;对实际已报废灭失的,原悬挂“九二”式号牌、“〇五式”号牌未换发新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照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督促机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及时收回牌证。发现假牌、套牌或伪造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给予处罚。

2.对悬挂外地农机号牌且长期在我镇运营的变型拖拉机的整治。

1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对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和《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的一致性。信息一致的,要督促其所有人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2经查询,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和《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不一致或没有在《全国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要告知所有人该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涉嫌伪造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在进一步核实前,不准上道路行驶。并按实际情况分类造册,分类处理。一是个人私自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并依法严格处罚;二是委托经销商或者中介机构办理的,由经销商或中介机构限期提供办理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台账和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出办理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照的合法性。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一律收缴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

3.对无证驾驶人员的整治。采取多种措施将无证人员纳入培训计划,分阶段、分批次组织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班,对经过培训且通过考试的人员发放相应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

4.对无牌无证、过期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整治。积极引导机主进行报废并给予补贴。对发现上路行驶的, 进行严格查处。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制售牌证线索,由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办理变型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经销商或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治,涉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根据排查发现的生产变型拖拉机线索,由区市场监管、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查处。

整治期间建立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拖拉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的,要发现一起、拘留一个、震慑一片;达到醉驾标准的,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涉及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定期将违法行为抄告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在违法行为人未接受处罚前,不予办理拖拉机年检审及驾驶证补证业务。公安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处理的,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吊销驾驶证的,将驾驶证移交农业农村部门。

总结提高阶段8月-9月

1.全面总结。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源头管理、动态管控、重点生产领域等主要环节中认真梳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的有效方法。

2.完善提高。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推广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分解到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管理的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韦文杰镇党委委、副镇长

黄鑫邦穿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陶吉壮穿山派出所所长

梁杰忠副镇长

  员:韦云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姚家岁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汉以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韦江涛新兴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赏功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吴坤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各镇直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到岗、明确到人,彻底摸清本辖区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底数。

(二)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明、台账清、措施实、效果好。镇直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大排查工作

2.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区农机执法中队对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行驶的拖拉机驾驶人的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农机报废补贴更新工作

3.穿山派出所:依法查处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

4.穿山交警中队: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查处的涉及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按季度将违法行为抄告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在违法行为人未接受处罚前,不予办理拖拉机年检审及驾驶证补证业务。公安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处理的,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吊销驾驶证的,将驾驶证移交农业农村部门

5.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于违法制售、办理变型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经销商或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整治;涉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诈骗或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穿山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各项工作

7.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彻底摸清本村(社区)辖区各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底数

开展检查指导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派出检查指导组,视疫情情况对各村(社区)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的专项行动敷衍、工作走形式、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采取书面通报等方式处理,必要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所辖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面临困难,研究协调解决。

纳入工作考核

本次专项行动纳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力的视情况给予扣分。

加强信息报送

直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分别于5月27日、7月28日和9月28日将排查的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6 )、集中整治情况、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穿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组。

联系人: 吴坤明,联系电话:13517625885         

电子邮箱:ljchshnj@163.com。

附件: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情况表(汇总表)

2.       登记在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3.       已达报废年限、已注销登记未拆解的小型多功能拖拉机信息表

4.       已达报废条件、已注销登记未拆解的拖拉机(不含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5.       悬挂外省拖拉机牌照的车辆信息表

6.       无牌假牌套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