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团镇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团镇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团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成团镇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今年全面开展,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推进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确权工作的前提是要稳定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允许借确权登记推翻原有承包关系,重新调整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手续完备、无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列入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已获证,但手续不完备的,先完善,再按照此次确权登记要求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明确承包关系的,如开荒地、自留地、园地等非承包耕地,原则上暂不列入此次确权范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第二轮延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计入账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已永久改变农用性质的耕地,如因建房、修路、国家征用、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减少的承包耕地,减少部分不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只登记现有承包耕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处理,以一人一权、不重复重叠为原则,一个村民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户作为经营权共有人。
(三)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第二轮承包时为了有利于农户承包地块集中连片,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先确定地块四至,按照田亩数随地块四至的原则,以实测面积登记颁证。对于侵占蚕食用于耕种的林地,不能作为耕地进行登记,保证林地性质不改,权属不变。依法属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耕地、林地及河道内滩地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四)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遇到困难和问题都应该实行民主协商,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尤其是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土地,必须先依法调解,再确权登记。
(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试点地方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由于土地整理、规模化经营等原因,原承包地块四至已经消失的情况,要认真研究,不能确权确地的,可以采取确权确股或确份不确地的办法,定性定量不定位,建立农户承包地档案田亩制度,确保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和数量长久不变。
三、明确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要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村、组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摸底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书全面落实到户。
(二)完善档案。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规范、完整。
(三)明确权属。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簿。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或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或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变更登记,明确权属。
(四)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在全镇范围内建立起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和经营权流转管理等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推进县、镇、村的互联互通,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
四、明确试点的范围、对象及时间要求
(一)登记范围和对象。确权登记的主要对象是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以我县1995年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承包底册为依据)。除此之外的其他土地,包括农民耕种的自留地,农民开荒种植未签合同的耕地,新增人口耕种的集体机动地,承包户消亡收回的承包地,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土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等均不纳入登记范围。
(二)时间要求。总的时间要求是,此次工作从2017年2月起至2017年7月底结束。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整理二轮承包档案并将二轮承包信息录入电脑。即将二轮承包每一块承包地的所属地名、面积、四至界限及承包户主等信息录入电脑系统。
2、工作材料准备。一是准备好宣传、培训用相关材料;二是准备好开展登记工作所用的表格材料。
(二)宣传、培训阶段。一是镇政府召开全体镇干、村干动员培训会议;二是分别在各村召开各村民小组长培训会议,并进行现场地块勘界的示范;三是由联系点干部和村委干部分片包干,下到村民小组,分别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在村民大会上,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选出村民小组经营权登记的5人工作组成员。
(三)地块勘界、面积核实与公示阶段阶段。
1、成立工作组。村(组)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会议,选举成立村民小组经营权登记工作组,讨论并通过经营权登记方案。
2、权属调查。根据航拍图片绘制耕地图,由农户对地块权属、性质等进行确认,完善耕地图。并收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信息。
3、地块调查测绘。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
4、公示。将承包地块平面图、承包地块及承包人信息(表)在村组公示(注意:公示要分两次,每次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为地块信息及共有人信息等,在纠错改正第一次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5、农户签字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农户在《农村土地承包耕地核实表》上签字确认。
(四)合同签订、登记、发证、建档阶段。
1.将地块和承包人信息、耕地图等录(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2.打印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登记申请书、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等。
3.签字发证。将承包合同书(一式四份,县、镇、村民小组、农户各一份)、登记申请书、登记簿给农户签字、盖手印,收回旧的承包合同书,然后颁发新的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
(五)总结验收阶段。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等。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财政、国土、司法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的有关精神和我镇的整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7确权工作方案用于规划和指导本地试点工作,各村、组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报镇政府备案。
(四)严格保密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相关资料,特别是高清影像图等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执行,对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不泄密。
七、完善考评制度
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已决定将2017年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今年的绩效考评。据此,我镇也将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列入对各村(社区)2017年的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认真对照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农业部、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的确权报表制度和要求,逐月形成进度报表,逐级整理汇总,逐级核实审定,逐级及时上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村(社区)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进度,协调关系,加强指导,通报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团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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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成团镇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团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成团镇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今年全面开展,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推进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确权工作的前提是要稳定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允许借确权登记推翻原有承包关系,重新调整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手续完备、无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列入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已获证,但手续不完备的,先完善,再按照此次确权登记要求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明确承包关系的,如开荒地、自留地、园地等非承包耕地,原则上暂不列入此次确权范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第二轮延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计入账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已永久改变农用性质的耕地,如因建房、修路、国家征用、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减少的承包耕地,减少部分不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只登记现有承包耕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处理,以一人一权、不重复重叠为原则,一个村民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户作为经营权共有人。
(三)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第二轮承包时为了有利于农户承包地块集中连片,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先确定地块四至,按照田亩数随地块四至的原则,以实测面积登记颁证。对于侵占蚕食用于耕种的林地,不能作为耕地进行登记,保证林地性质不改,权属不变。依法属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耕地、林地及河道内滩地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四)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遇到困难和问题都应该实行民主协商,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尤其是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土地,必须先依法调解,再确权登记。
(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试点地方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由于土地整理、规模化经营等原因,原承包地块四至已经消失的情况,要认真研究,不能确权确地的,可以采取确权确股或确份不确地的办法,定性定量不定位,建立农户承包地档案田亩制度,确保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和数量长久不变。
三、明确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要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村、组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摸底调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书全面落实到户。
(二)完善档案。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规范、完整。
(三)明确权属。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簿。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或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或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变更登记,明确权属。
(四)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在全镇范围内建立起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和经营权流转管理等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推进县、镇、村的互联互通,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
四、明确试点的范围、对象及时间要求
(一)登记范围和对象。确权登记的主要对象是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以我县1995年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承包底册为依据)。除此之外的其他土地,包括农民耕种的自留地,农民开荒种植未签合同的耕地,新增人口耕种的集体机动地,承包户消亡收回的承包地,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土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等均不纳入登记范围。
(二)时间要求。总的时间要求是,此次工作从2017年2月起至2017年7月底结束。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整理二轮承包档案并将二轮承包信息录入电脑。即将二轮承包每一块承包地的所属地名、面积、四至界限及承包户主等信息录入电脑系统。
2、工作材料准备。一是准备好宣传、培训用相关材料;二是准备好开展登记工作所用的表格材料。
(二)宣传、培训阶段。一是镇政府召开全体镇干、村干动员培训会议;二是分别在各村召开各村民小组长培训会议,并进行现场地块勘界的示范;三是由联系点干部和村委干部分片包干,下到村民小组,分别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在村民大会上,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选出村民小组经营权登记的5人工作组成员。
(三)地块勘界、面积核实与公示阶段阶段。
1、成立工作组。村(组)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会议,选举成立村民小组经营权登记工作组,讨论并通过经营权登记方案。
2、权属调查。根据航拍图片绘制耕地图,由农户对地块权属、性质等进行确认,完善耕地图。并收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信息。
3、地块调查测绘。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
4、公示。将承包地块平面图、承包地块及承包人信息(表)在村组公示(注意:公示要分两次,每次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为地块信息及共有人信息等,在纠错改正第一次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5、农户签字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农户在《农村土地承包耕地核实表》上签字确认。
(四)合同签订、登记、发证、建档阶段。
1.将地块和承包人信息、耕地图等录(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2.打印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登记申请书、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等。
3.签字发证。将承包合同书(一式四份,县、镇、村民小组、农户各一份)、登记申请书、登记簿给农户签字、盖手印,收回旧的承包合同书,然后颁发新的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
(五)总结验收阶段。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等。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财政、国土、司法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的有关精神和我镇的整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7确权工作方案用于规划和指导本地试点工作,各村、组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报镇政府备案。
(四)严格保密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相关资料,特别是高清影像图等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执行,对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不泄密。
七、完善考评制度
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已决定将2017年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今年的绩效考评。据此,我镇也将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列入对各村(社区)2017年的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认真对照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农业部、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的确权报表制度和要求,逐月形成进度报表,逐级整理汇总,逐级核实审定,逐级及时上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村(社区)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进度,协调关系,加强指导,通报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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