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政发〔2020〕19 号
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1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柳州市柳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江新冠防指办〔2020〕4号)和《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我镇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成团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
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自治区民政厅以及柳州市柳江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始终把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清明期间安全无事故。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行风建设,有序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文明的殡葬服务。大力推行生态节地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巩固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的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方案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疫情防控,把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重视现场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殡葬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群众的解释和劝导工作,维护殡葬服务场所及其周边的秩序。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着眼基本需求,有序保障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推广生态祭扫方式,宣扬绿色殡葬理念。压实各级责任,加强现场祭扫劝导,确保平安有序。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柳江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柳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柳江区民政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平安清明工作的要求,各村(社区)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各村屯、各家族暂停组织集体公祭、修建公墓、集体聚餐等群体性活动。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要压实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要进一步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倡导绿色殡葬新风。以“理性追思、共同抗疫,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绿色殡葬、移风易俗”为主题,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周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不焚烧纸钱祭品,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在祭扫服务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大力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贫困村殡葬移风易俗,推动解决因隆丧厚葬、人情攀比等致贫返贫问题。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三)强化祭扫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平安清明要求的榜样力量,带头网络祭祀、居家祭祀,减少出行和聚集,带头环保祭祀减少浪费污染,带头安全祭祀减少隐患,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加大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让所有群众了解政策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要倡议准备回乡祭祖的在外(包括境外、区外、市外)亲朋,在疫情解除之前暂不回乡祭祀,安排延期祭祀。
三、组织保障
成立成团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担任负责人,成员单位为镇直各相关部门和区驻镇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全镇清明节工作的统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助理室,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协调。
(一)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重点做好农村公益性墓地,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等重要场所和农村地区祭扫的疫情防控、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防范和环境整治工作。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二)镇文广站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联合镇民政办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向全镇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三)镇民政办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四)镇综治办、成团派出所职责
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祭扫活动中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在重要场所驻点值守,及时处理因暂停祭扫产生的矛盾问题。
(五)镇林业站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六)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
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安全劝导,强化运营车辆管理,严防“三超两驾”,保障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加强对镇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燃放鞭炮和焚烧冥纸等扰民行为,负责镇主要祭扫场所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七)成团卫生院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中群众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
(八)镇社保中心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
发事件。
(九)成团市场监督管理所
加大检查力度,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将清明节值班安排表于4月1日前报至镇党政办。
(二)安全工作总体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兼顾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前摸清疫情期间以及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对方案。
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精神,为做好我镇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祭扫,防范疫情和祭祀活动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疫情期间把清明节群众的祭祀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压紧压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应对、协调配合的原则,在镇政府领导下,明确各村(社区)、镇民政办,镇文广站,成团派出所,成团市场监管所、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镇林业站、成团卫生院、镇综治办、镇社保所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各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疫情、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工作区域
本镇辖区内的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以及主要交通干道。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同为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清
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地进行。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
事件:
(一)突发疫情事件。清明节祭扫活动中,出现发热、咳
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病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二)交通安全事故。由于通往部分墓地的公路狭窄,有
的车流量大,部分群众不听劝导而前住祭扫会导致现场拥堵,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不听劝导发生治安事件。由于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个别群众不听劝导,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甚至升级为治安事件。
(四)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群众祭扫活动的习俗大多数
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农村散埋坟地周边和墓区内林草
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五)祭祀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墓区山高路陡,容易发生不慎摔伤、扭伤;因天气炎热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六)服务不到位引发冲突。由于接待逝者家属、祭扫群
众多,工作中因服务不到位与群众产生矛盾引发冲突。
五、应对措施
各村(社区)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在墓区主要路口设置墓区指示牌、警示牌,修缮墓区道路、防护栏;在墓区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祀群众进行劝导。
(一)发现疫情时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村屯出入口检查体温,严格落实扫码出入。
2.现场防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
症状的人员进行隔离安置,同时通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
3.镇卫生院到现场对隔离人员进行检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救治。
(二)发生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
1.公安交管人员在交通高峰时段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祭扫车辆或送葬车辆进入祭扫区域内;对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大型机动车禁止通行,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2.殡葬服务机构加强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疏散工作,采取单向进出,保持现场秩序。
(三)发生不听劝导的治安事件时
1.及时疏散围群众。
2.控制现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情况。
3.做好发生肢体冲突的预防工作,事态难控制时请求公安机关处置。
4.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四)发生山林火灾时
1.各单位指派专人对各墓区和林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祀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2.在各墓区放置灭火器材,及时清除墓区绿化内的干枯树枝、杂草,检查更换老化的电线线路,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4)紧急疏散现场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
(五)发生祭祀群众出现伤病等情况时
1.现场组织者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保障部门的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成员单位配合并做好善后事宜。
(六)发生突发矛盾纠纷时
1.因殡葬服务问题发生与祭扫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殡葬服务单位领导要及时介入,了解情况,配合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2.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信息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
共事件后,各村(社区)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柳江成团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室(电话:7558226),2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邮箱:ctdzb8226@163.com),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按照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柳江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文件办理。
七、善后处理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
位应严密注视、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
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突发
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
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
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
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
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团政发〔2020〕19 号
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1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柳州市柳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江新冠防指办〔2020〕4号)和《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我镇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成团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
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自治区民政厅以及柳州市柳江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始终把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清明期间安全无事故。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行风建设,有序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文明的殡葬服务。大力推行生态节地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巩固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的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方案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疫情防控,把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重视现场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殡葬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群众的解释和劝导工作,维护殡葬服务场所及其周边的秩序。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着眼基本需求,有序保障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推广生态祭扫方式,宣扬绿色殡葬理念。压实各级责任,加强现场祭扫劝导,确保平安有序。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柳江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柳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柳江区民政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平安清明工作的要求,各村(社区)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各村屯、各家族暂停组织集体公祭、修建公墓、集体聚餐等群体性活动。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要压实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要进一步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倡导绿色殡葬新风。以“理性追思、共同抗疫,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绿色殡葬、移风易俗”为主题,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周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不焚烧纸钱祭品,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在祭扫服务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大力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贫困村殡葬移风易俗,推动解决因隆丧厚葬、人情攀比等致贫返贫问题。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三)强化祭扫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平安清明要求的榜样力量,带头网络祭祀、居家祭祀,减少出行和聚集,带头环保祭祀减少浪费污染,带头安全祭祀减少隐患,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加大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让所有群众了解政策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要倡议准备回乡祭祖的在外(包括境外、区外、市外)亲朋,在疫情解除之前暂不回乡祭祀,安排延期祭祀。
三、组织保障
成立成团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担任负责人,成员单位为镇直各相关部门和区驻镇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全镇清明节工作的统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助理室,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协调。
(一)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重点做好农村公益性墓地,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等重要场所和农村地区祭扫的疫情防控、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防范和环境整治工作。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二)镇文广站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联合镇民政办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向全镇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三)镇民政办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四)镇综治办、成团派出所职责
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祭扫活动中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在重要场所驻点值守,及时处理因暂停祭扫产生的矛盾问题。
(五)镇林业站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六)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
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安全劝导,强化运营车辆管理,严防“三超两驾”,保障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加强对镇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燃放鞭炮和焚烧冥纸等扰民行为,负责镇主要祭扫场所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七)成团卫生院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中群众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
(八)镇社保中心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
发事件。
(九)成团市场监督管理所
加大检查力度,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将清明节值班安排表于4月1日前报至镇党政办。
(二)安全工作总体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兼顾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前摸清疫情期间以及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对方案。
2020年成团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精神,为做好我镇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祭扫,防范疫情和祭祀活动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疫情期间把清明节群众的祭祀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压紧压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应对、协调配合的原则,在镇政府领导下,明确各村(社区)、镇民政办,镇文广站,成团派出所,成团市场监管所、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镇林业站、成团卫生院、镇综治办、镇社保所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各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疫情、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工作区域
本镇辖区内的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以及主要交通干道。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同为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清
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地进行。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
事件:
(一)突发疫情事件。清明节祭扫活动中,出现发热、咳
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病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二)交通安全事故。由于通往部分墓地的公路狭窄,有
的车流量大,部分群众不听劝导而前住祭扫会导致现场拥堵,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不听劝导发生治安事件。由于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个别群众不听劝导,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甚至升级为治安事件。
(四)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群众祭扫活动的习俗大多数
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农村散埋坟地周边和墓区内林草
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五)祭祀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墓区山高路陡,容易发生不慎摔伤、扭伤;因天气炎热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六)服务不到位引发冲突。由于接待逝者家属、祭扫群
众多,工作中因服务不到位与群众产生矛盾引发冲突。
五、应对措施
各村(社区)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在墓区主要路口设置墓区指示牌、警示牌,修缮墓区道路、防护栏;在墓区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祀群众进行劝导。
(一)发现疫情时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村屯出入口检查体温,严格落实扫码出入。
2.现场防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
症状的人员进行隔离安置,同时通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
3.镇卫生院到现场对隔离人员进行检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救治。
(二)发生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
1.公安交管人员在交通高峰时段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祭扫车辆或送葬车辆进入祭扫区域内;对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大型机动车禁止通行,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2.殡葬服务机构加强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疏散工作,采取单向进出,保持现场秩序。
(三)发生不听劝导的治安事件时
1.及时疏散围群众。
2.控制现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情况。
3.做好发生肢体冲突的预防工作,事态难控制时请求公安机关处置。
4.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四)发生山林火灾时
1.各单位指派专人对各墓区和林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祀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2.在各墓区放置灭火器材,及时清除墓区绿化内的干枯树枝、杂草,检查更换老化的电线线路,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4)紧急疏散现场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
(五)发生祭祀群众出现伤病等情况时
1.现场组织者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保障部门的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成员单位配合并做好善后事宜。
(六)发生突发矛盾纠纷时
1.因殡葬服务问题发生与祭扫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殡葬服务单位领导要及时介入,了解情况,配合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2.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信息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
共事件后,各村(社区)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柳江成团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室(电话:7558226),2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邮箱:ctdzb8226@163.com),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按照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柳江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文件办理。
七、善后处理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
位应严密注视、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
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突发
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
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
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
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
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