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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发〔2017〕62号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成团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07-31 14:55   

团政发〔2017〕62号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2017年728

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和发展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将惠民利民的大事办好办实。

二、目标任务

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城乡居保扩面征缴、经办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1020日前,完成全镇扩面征缴任务,其中贫困村北弓村参保率达90%以上,全镇精准扶贫人员力争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完善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按规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特殊困难人员上门宣传率达100%,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率达100%(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召开全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居)委相应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全面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落实目标责任,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居)委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适时掌握本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平台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镇、村(社区)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各村(居)委应配备具有社会保险工作能力的专职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办理城乡居保业务水平,规范业务流程,努力采取既符合程序又简便易行的方法为参保缴费人员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达到既方便居民参保又提高经办效率的目标。镇社保中心应安排有社会保险工作能力的专职人员,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继续加强银行代扣代缴工作,不断完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方式。2016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力争做到所有应缴费人员都签订协议,代扣代缴率90%以上,通过代扣代缴实现保费的缴纳,真正建立快捷有效的长期征缴机制,做到应收尽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流畅。各村(居)委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村(居)委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制定相应措施,有效促进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按规定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做好协议签订、代扣代缴、到账入账、待遇审核及领取资格认证等环节工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六)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既好又快地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筹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起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报政府同意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好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按工作要求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的录入加强基金票据管理,不得发生票据丢失、毁损等现象。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掌握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的生存状况。负责受理咨询、情况公示、举报等工作。

此外,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让此项惠民利民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促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管理。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对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检查指导。

财政所: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及时安排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

派出所:配合镇社保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为无户口、无身份证、无户口簿、参保人死亡注销户口或行动不便的村民提供便捷服务,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镇民政办配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农村五保、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镇残疾人联合会配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重度残疾、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收集我镇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家庭父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把上一、年度符合代缴条件人员名单提交到镇社保中心,协助社保中心做好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工作。负责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符合计生代缴人员的代缴资金,并于830日前将当年代缴资金落实到位。

贫困帮扶挂点后盾单位:落实帮扶人员到挂点村委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和基金征缴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挂点村委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实现精准扶贫人员应保尽保。

各村()委:具体负责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代扣代缴协议签订、通知参保人缴费(通知在代扣代缴存折存入足额保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存够足额保费,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调查摸底、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缴费情况公示等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按时完成。政府将组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村(居)委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八)落实经费保障,奖惩措施得力,确保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将全年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阶段、工作进度及相应的标准拨付到位,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1.  落实村委社区启动经费。为便于开展工作,在工作推进会布置后拨给每个社区、村(居)委500元启动基础工作经费。

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村委(社区)追加工作经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村(居)委,将一次性拨工作经费1000。此外,分为四个档次奖励工作经费:

第一档(应缴费人数1000人以下,2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800元;完成85%奖励1200元。

第二档(应缴费人数1001-1500人,4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1600元;完成85%奖励2000元。

第三档(应缴费人数1501-2000人,5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2000元;完成85%奖励2400元。

第四档(应缴费人数2000人以上,4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2500元;完成85%奖励3000元。

3.  落实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将用于全城乡居保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办公档案设备购置等方面。

(九)明确工作时间进度。1025日前各村(居)委自行查漏补缺,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1125日前镇社保中心在进行全面检查,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中实际录入的数据及上报的纸质材料为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党支书、主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各挂点后盾单位、驻村指导员及镇挂村工作队积极协助挂点村(居)委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各村(居)委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集中力量,采取定点、定时等方法和措施集中征缴,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730日前要完成全年任务的60%,在1020前完成全年任务的80%

(二)各村(居)委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尤其是对缴费年限长、缴费金额多、享受待遇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并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附件: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团镇党政办公室           2017728日印发

乡镇文件
团政发〔2017〕62号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成团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07-31 14:55   

团政发〔2017〕62号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2017年728

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和发展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将惠民利民的大事办好办实。

二、目标任务

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城乡居保扩面征缴、经办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1020日前,完成全镇扩面征缴任务,其中贫困村北弓村参保率达90%以上,全镇精准扶贫人员力争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完善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按规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特殊困难人员上门宣传率达100%,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率达100%(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召开全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居)委相应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全面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落实目标责任,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居)委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适时掌握本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平台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镇、村(社区)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各村(居)委应配备具有社会保险工作能力的专职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办理城乡居保业务水平,规范业务流程,努力采取既符合程序又简便易行的方法为参保缴费人员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达到既方便居民参保又提高经办效率的目标。镇社保中心应安排有社会保险工作能力的专职人员,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继续加强银行代扣代缴工作,不断完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方式。2016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力争做到所有应缴费人员都签订协议,代扣代缴率90%以上,通过代扣代缴实现保费的缴纳,真正建立快捷有效的长期征缴机制,做到应收尽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流畅。各村(居)委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村(居)委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制定相应措施,有效促进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按规定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做好协议签订、代扣代缴、到账入账、待遇审核及领取资格认证等环节工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六)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既好又快地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筹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起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报政府同意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好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按工作要求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的录入加强基金票据管理,不得发生票据丢失、毁损等现象。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掌握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的生存状况。负责受理咨询、情况公示、举报等工作。

此外,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让此项惠民利民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促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管理。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对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检查指导。

财政所: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及时安排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

派出所:配合镇社保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为无户口、无身份证、无户口簿、参保人死亡注销户口或行动不便的村民提供便捷服务,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镇民政办配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农村五保、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镇残疾人联合会配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重度残疾、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收集我镇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家庭父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把上一、年度符合代缴条件人员名单提交到镇社保中心,协助社保中心做好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工作。负责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符合计生代缴人员的代缴资金,并于830日前将当年代缴资金落实到位。

贫困帮扶挂点后盾单位:落实帮扶人员到挂点村委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和基金征缴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挂点村委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实现精准扶贫人员应保尽保。

各村()委:具体负责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代扣代缴协议签订、通知参保人缴费(通知在代扣代缴存折存入足额保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存够足额保费,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调查摸底、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缴费情况公示等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按时完成。政府将组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村(居)委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八)落实经费保障,奖惩措施得力,确保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将全年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阶段、工作进度及相应的标准拨付到位,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1.  落实村委社区启动经费。为便于开展工作,在工作推进会布置后拨给每个社区、村(居)委500元启动基础工作经费。

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村委(社区)追加工作经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村(居)委,将一次性拨工作经费1000。此外,分为四个档次奖励工作经费:

第一档(应缴费人数1000人以下,2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800元;完成85%奖励1200元。

第二档(应缴费人数1001-1500人,4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1600元;完成85%奖励2000元。

第三档(应缴费人数1501-2000人,5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2000元;完成85%奖励2400元。

第四档(应缴费人数2000人以上,4个村委):1020日前完成80%奖励2500元;完成85%奖励3000元。

3.  落实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将用于全城乡居保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办公档案设备购置等方面。

(九)明确工作时间进度。1025日前各村(居)委自行查漏补缺,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1125日前镇社保中心在进行全面检查,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中实际录入的数据及上报的纸质材料为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党支书、主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各挂点后盾单位、驻村指导员及镇挂村工作队积极协助挂点村(居)委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各村(居)委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集中力量,采取定点、定时等方法和措施集中征缴,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730日前要完成全年任务的60%,在1020前完成全年任务的80%

(二)各村(居)委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尤其是对缴费年限长、缴费金额多、享受待遇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并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附件:成团镇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团镇党政办公室           20177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