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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发〔2020〕35号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成团镇  |   发布日期: 2020-07-08 10:10   

团政发〔202035

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202076

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25号)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广西凭祥市、兴业县、灵山县先后发生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造成10人死亡爆炸事件的教训,结合柳州市融安“2·5”烟花爆竹较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我镇决定从20206月至8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打非责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协助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查处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灾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源头、流向管控。重点排查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销售易制爆化学品,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管理备案制度。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禁止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我镇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重点排查管控全相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重点人员转移进入我从事非法行为。重点整治长期存在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社区)。对涉及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铲除非法储存、经营的土壤。

(三)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规范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提升完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条件和流向配送一店一档管理档案。继续深化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经营整治,规范经营安全技术条件。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立永为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梁英芙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梁英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专项行动,督促落实、及时收集全镇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摸清底数。我镇相关部门要摸清涉及烟花爆竹的单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一册档案,按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要求,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管到位、管到底。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且长期未有效治理的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明确职责。此次行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负责综合协调打非工作,负责组织协助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废旧和罚没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及时组织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刑事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依法协助派出所关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成团市场督管理所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等行为。成团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派出所相关单位要根据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的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参与联防联控,落实排查、举报处理和查处等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措施。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畅通举报渠道我镇设立举报电话,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单位要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快组织调查。对涉嫌私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有关单位要核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办理情况。要举一反三,拓宽核查广度和深度,对一些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微信平台、横幅、宣传手册和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成团镇党政办公室                202076日印发

乡镇文件
团政发〔2020〕35号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成团镇  |   发布日期: 2020-07-08 10:10   

团政发〔202035

成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柳江区成团镇人民政府

202076

成团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25号)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广西凭祥市、兴业县、灵山县先后发生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造成10人死亡爆炸事件的教训,结合柳州市融安“2·5”烟花爆竹较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我镇决定从20206月至8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打非责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协助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查处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灾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源头、流向管控。重点排查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销售易制爆化学品,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管理备案制度。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禁止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我镇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重点排查管控全相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重点人员转移进入我从事非法行为。重点整治长期存在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社区)。对涉及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铲除非法储存、经营的土壤。

(三)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规范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提升完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条件和流向配送一店一档管理档案。继续深化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经营整治,规范经营安全技术条件。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立永为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梁英芙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梁英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专项行动,督促落实、及时收集全镇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摸清底数。我镇相关部门要摸清涉及烟花爆竹的单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一册档案,按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要求,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管到位、管到底。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且长期未有效治理的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明确职责。此次行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负责综合协调打非工作,负责组织协助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废旧和罚没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及时组织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刑事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依法协助派出所关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成团市场督管理所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等行为。成团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派出所相关单位要根据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的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参与联防联控,落实排查、举报处理和查处等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措施。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畅通举报渠道我镇设立举报电话,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单位要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快组织调查。对涉嫌私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有关单位要核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办理情况。要举一反三,拓宽核查广度和深度,对一些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微信平台、横幅、宣传手册和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成团镇党政办公室                20207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