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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江区进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进德镇  |   发布日期: 2017-09-06 16:20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进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部门职责,抓好落实并及时完成相关制度,进一步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进德镇人民政府

                                                 2017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江区进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我镇江河湖库健康生命,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我镇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我镇江河湖库休养生息、维护水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我镇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实际,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系统治理,实行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群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江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工作目标

(一)到2017年年底前,完成流经我镇的河段及我镇境内江河湖库基本情况的核查,完成由镇领导担任河长的江河湖库名录,编制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到2018年年底前,我镇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完成年度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目标。

(三)到2020年,通过综合整治和有力监管,我镇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得到合理利用,江河湖库水质和水环境进一步改善,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三、组织体系

(一)构建河长组织体系

全面构建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形成系统性网格化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在我镇设立总河长、河长,总河长由我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域范围内相关河流和我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库由镇领导担任河长,各河流及水库所在的行政村分段设立河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其他江河湖库按行政区域分级分段设立村河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长或其他村干部担任。村屯(社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巡查员、保洁员。

(二)工作机制

实行以河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由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河长会议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河长会议由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

我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国规安环交通站、水利站、农业推广站、畜牧兽医站等组成。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1副职干部为成员和1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镇领导担任河长的跨镇的江河湖库,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河长联席会议召集人原则上由最长河段的镇河长担任,跨镇大型湖库由湖库防汛抗旱指挥长所在镇的镇河长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河长工作职责

1)镇总河长对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负责指导、督导同级河长和组织协调同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镇河长是所负责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做好水域岸线保洁等工作,督导村河长履行职责,对突发水污染问题和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

3)村河长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做好本区域江河湖库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发现违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上一级河长。

4)巡查员负责村所辖江河湖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村民参与江河湖库管护等工作。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可由河道专管员承担,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队伍承担。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巡查员。

2.河长会议职责

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3.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我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日常会议联络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整合我镇江河湖库管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地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国规安环交通站: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矿山地质和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会同我镇水利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水利站: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负责我镇水质、水量监测评价;会同我镇国土所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农业推广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牧兽医站:负责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现代畜牧业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养殖业的发展。

四、主要任务

1.加强我镇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对我镇的河道、水库等水体进行常态化巡查。

2.加强我镇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加强沿江河湖库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查处。

3.加强我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引导村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4.加强我镇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对非法采砂、堤身取土的监管,对非法建筑物坚决取缔拆除,加强侵占河道、围垦湖库监管。

5.加强我镇畜禽养殖监管。严格进行对非法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加强围网养殖监管,重点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养殖。

6.加强我镇江河湖库跨行政区界断面、主要交汇点等重点水域的水质水量达标监管,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7.加强对我镇黑臭水体的整治监管。

8.加强我镇江河湖库保洁管理。持续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加大对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力度,做好我镇江河湖库沿岸的绿化、美化,建设完善我镇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等。

9.加强我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10.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力,严厉打击涉江河湖库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围绕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3月至8月)。召开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部署;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我镇江河湖库名录调查,配合区水利厅、市水利局、区水利局编制分级分段的江河湖库名录和水系分布示意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8月至20183月)。编制完成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要求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检查落实阶段(20183月至6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措施,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86月至12月)。接受柳江区对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验收考评,对验收不合格的内容积极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按分级负责原则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抓好年度实施任务,巩固提升我镇全面推进河长制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201712月底前完成并印发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报上一级党委和政府;20183月底前制定出台我镇河长制六项制度,并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要建立完善互联网+河长制,协调解决我镇江河湖库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包括中央及自治区资金、地方财政、生态补偿资金、社会民间投资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江河湖库日常巡查、保洁、管护、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和治理资金。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聘请社会监督员、第三方机构对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重点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保护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执法监管等进行考核。将江河湖库管理保护逐步纳入我镇党政正职绩效考核以及机关绩效考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持续总结推广。要结合我镇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完善河长制的体制机制。建立我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管理培训和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平。

(六)大力宣传引导。要做好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媒体上公告河长名单,在江河湖库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职责、河段范围、管护目标、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意识。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及参与意识。

乡镇文件
关于印发《柳江区进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进德镇  |   发布日期: 2017-09-06 16:20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进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部门职责,抓好落实并及时完成相关制度,进一步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进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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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江区进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我镇江河湖库健康生命,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我镇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我镇江河湖库休养生息、维护水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我镇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实际,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系统治理,实行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群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江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工作目标

(一)到2017年年底前,完成流经我镇的河段及我镇境内江河湖库基本情况的核查,完成由镇领导担任河长的江河湖库名录,编制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到2018年年底前,我镇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完成年度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目标。

(三)到2020年,通过综合整治和有力监管,我镇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得到合理利用,江河湖库水质和水环境进一步改善,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三、组织体系

(一)构建河长组织体系

全面构建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形成系统性网格化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在我镇设立总河长、河长,总河长由我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域范围内相关河流和我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库由镇领导担任河长,各河流及水库所在的行政村分段设立河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其他江河湖库按行政区域分级分段设立村河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长或其他村干部担任。村屯(社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巡查员、保洁员。

(二)工作机制

实行以河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由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河长会议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河长会议由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

我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国规安环交通站、水利站、农业推广站、畜牧兽医站等组成。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1副职干部为成员和1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镇领导担任河长的跨镇的江河湖库,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河长联席会议召集人原则上由最长河段的镇河长担任,跨镇大型湖库由湖库防汛抗旱指挥长所在镇的镇河长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河长工作职责

1)镇总河长对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负责指导、督导同级河长和组织协调同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镇河长是所负责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做好水域岸线保洁等工作,督导村河长履行职责,对突发水污染问题和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

3)村河长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做好本区域江河湖库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发现违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上一级河长。

4)巡查员负责村所辖江河湖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村民参与江河湖库管护等工作。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可由河道专管员承担,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队伍承担。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巡查员。

2.河长会议职责

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3.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我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日常会议联络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整合我镇江河湖库管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地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国规安环交通站: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矿山地质和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会同我镇水利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水利站: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负责我镇水质、水量监测评价;会同我镇国土所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农业推广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牧兽医站:负责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现代畜牧业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养殖业的发展。

四、主要任务

1.加强我镇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对我镇的河道、水库等水体进行常态化巡查。

2.加强我镇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加强沿江河湖库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查处。

3.加强我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引导村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4.加强我镇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对非法采砂、堤身取土的监管,对非法建筑物坚决取缔拆除,加强侵占河道、围垦湖库监管。

5.加强我镇畜禽养殖监管。严格进行对非法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加强围网养殖监管,重点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养殖。

6.加强我镇江河湖库跨行政区界断面、主要交汇点等重点水域的水质水量达标监管,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7.加强对我镇黑臭水体的整治监管。

8.加强我镇江河湖库保洁管理。持续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加大对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力度,做好我镇江河湖库沿岸的绿化、美化,建设完善我镇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等。

9.加强我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10.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力,严厉打击涉江河湖库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围绕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3月至8月)。召开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部署;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我镇江河湖库名录调查,配合区水利厅、市水利局、区水利局编制分级分段的江河湖库名录和水系分布示意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8月至20183月)。编制完成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要求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检查落实阶段(20183月至6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措施,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86月至12月)。接受柳江区对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验收考评,对验收不合格的内容积极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按分级负责原则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抓好年度实施任务,巩固提升我镇全面推进河长制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201712月底前完成并印发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报上一级党委和政府;20183月底前制定出台我镇河长制六项制度,并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要建立完善互联网+河长制,协调解决我镇江河湖库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包括中央及自治区资金、地方财政、生态补偿资金、社会民间投资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江河湖库日常巡查、保洁、管护、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和治理资金。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聘请社会监督员、第三方机构对我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重点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保护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执法监管等进行考核。将江河湖库管理保护逐步纳入我镇党政正职绩效考核以及机关绩效考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持续总结推广。要结合我镇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完善河长制的体制机制。建立我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管理培训和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平。

(六)大力宣传引导。要做好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媒体上公告河长名单,在江河湖库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职责、河段范围、管护目标、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意识。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及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