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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拉堡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04-21 09:45   

  

拉政发〔201710

 

 

关于印发《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410

 

 

 

 

 

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有关汛期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汛期各类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超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

(一)非煤矿山方面

1.督促企业认真查实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和附近废弃矿井、老窑和积水情况。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的稳定性,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2.认真检查排土场、露天矿边坡、矿井以及职工住宅区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突发灾害的部位。凡堆积有矿山废石、矿石和其它堆积物的,必须避开山洪方向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淤塞沟渠、河道,或形成泥石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安排资金,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督促没有抽排水设备或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非煤矿山企业尽快落实或修复,确保设备到位、正常工作,并落实抽排水设备配备及人员培训演练;

4.督促矿山企业对水文地质工作和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开采现状及时更新水文地质资料,凡水文地质资料缺失的矿井,要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察。

5.暴雨期间,对水文地质复杂,矿区有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溶洞等不明水体和可能受江河、水库、山洪威胁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在雨天和能见度较差的环境下冒险作业。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

1.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液氯、液氨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

2.凡是易积水的生产区、库房,要构筑围堰和加高围墙。对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顶漏雨的库房,确保储存安全;

3.临近江河、水库、水塘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泄漏、防洪水的紧急处置预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严防污染水体事故的发生;

4.加强作业管理,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关键设施、设备和主要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岗位的管理,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安全分析,执行分级审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技能。

(三)道路交通和铁路运输方面

道路交通方面:落实公安、建设交通部门安全监督职责,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边坡塌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汽车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铁路交通方面: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降雨量警戒制度,增加安全巡检次数。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监控易发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等危险处所。遇暴雨天气和线桥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慢行、拦停、扣车、封锁区域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四)建筑施工方面

督促企业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深基坑、管沟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的安全状况。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安全状况,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检查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安全状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五)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水利、林业、农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冶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防大洪,抗大洪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各村(居)委会,各行各业要加强对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排查松塌场所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及时检测更新建筑物的防雷设备,避免雷电伤人事故发生。

三、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针对汛期期间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放泥石流、防火、防雷、防触电等各项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汛期到来前,要督促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洪、防汛、防坍塌、放泥石流、防火、防雷电等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度汛。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企业,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针对气象变化情况做好应争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的企业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结合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降雨集中区、低洼易洪易涝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更要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各类险情和隐患,并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队伍,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拉得出、用得上,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4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堡镇党政办公室                       2017410日印发 

乡镇文件
关于印发《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拉堡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04-21 09:45   

  

拉政发〔201710

 

 

关于印发《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410

 

 

 

 

 

拉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有关汛期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汛期各类生产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超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管理

(一)非煤矿山方面

1.督促企业认真查实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和附近废弃矿井、老窑和积水情况。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的稳定性,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2.认真检查排土场、露天矿边坡、矿井以及职工住宅区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突发灾害的部位。凡堆积有矿山废石、矿石和其它堆积物的,必须避开山洪方向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淤塞沟渠、河道,或形成泥石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安排资金,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督促没有抽排水设备或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非煤矿山企业尽快落实或修复,确保设备到位、正常工作,并落实抽排水设备配备及人员培训演练;

4.督促矿山企业对水文地质工作和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开采现状及时更新水文地质资料,凡水文地质资料缺失的矿井,要立即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察。

5.暴雨期间,对水文地质复杂,矿区有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溶洞等不明水体和可能受江河、水库、山洪威胁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在雨天和能见度较差的环境下冒险作业。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

1.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液氯、液氨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

2.凡是易积水的生产区、库房,要构筑围堰和加高围墙。对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顶漏雨的库房,确保储存安全;

3.临近江河、水库、水塘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泄漏、防洪水的紧急处置预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严防污染水体事故的发生;

4.加强作业管理,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关键设施、设备和主要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岗位的管理,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安全分析,执行分级审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技能。

(三)道路交通和铁路运输方面

道路交通方面:落实公安、建设交通部门安全监督职责,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边坡塌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从事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坚决制止汽车农用车、货车违章载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铁路交通方面: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降雨量警戒制度,增加安全巡检次数。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监控易发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等危险处所。遇暴雨天气和线桥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慢行、拦停、扣车、封锁区域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四)建筑施工方面

督促企业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深基坑、管沟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的安全状况。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安全状况,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检查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安全状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五)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水利、林业、农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冶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防大洪,抗大洪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各村(居)委会,各行各业要加强对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排查松塌场所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及时检测更新建筑物的防雷设备,避免雷电伤人事故发生。

三、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针对汛期期间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放泥石流、防火、防雷、防触电等各项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汛期到来前,要督促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洪、防汛、防坍塌、放泥石流、防火、防雷电等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度汛。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企业,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针对气象变化情况做好应争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的企业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结合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降雨集中区、低洼易洪易涝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更要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各类险情和隐患,并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队伍,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拉得出、用得上,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4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堡镇党政办公室                       20174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