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委会〔2017〕74号
中共拉堡镇委员会 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江区拉堡镇委员会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柳江区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办〔2017〕32号)及《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江办〔2017〕3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结合“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在全区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江河湖库休养生息、维护水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实际,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系统治理,实行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江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1.到2018年3月,全镇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
2.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河长体系
全面建立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体系。镇设立总河长、河长,总河长由镇党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所有江河湖库均由镇领导担任河长,各河流及水库所在的行政村分段设立村河长,由村干部担任。村屯需设立河道专管员、巡查员、监督员等。
(二)工作机制
成立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实施。
建立拉堡镇河长会议制度,由镇总河长或河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财政所、派出所、农技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等有关部门组成。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工作职责
1.河长工作职责
(1)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河长履行职责。
(2)镇河长是所负责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做好水域岸线保洁等工作;督导村河长履行职责;接到报告举报或巡查、检查发现突发水污染、违法向江河湖库排污、违法乱控滥采河沙、破坏水域岸线等事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
(3)村河长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江河湖库管护,做好本区域江河湖库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发现违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上一级河长。
2.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河长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区级确定的绩效任务对河长制工作推行进行监督考核。
水利站: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会同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矿山地质和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会同水利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管、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地表水水质监测、发布有关监测信息,严格执行入河排污标准,实行排污许可,组织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组织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文化广播站:负责社会上河长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江河湖库管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农技推广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林业站: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与修复及江河湖库滨水带生态建设。
乡村办: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库保洁。
中小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水资源管理保护
1.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辖区水功能区监督。
2.加强辖区内规模以上排污口巡查,及时上报重大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和水污染事件。
3.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对辖区内水域岸线进行常态化巡查,依法加强监管。对发现的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相关水事执法活动。
2.配合做好水域岸线的确权划界和管理保护。
(三)水污染综合防治
1.对辖区内工矿企业的生产、生活排污口进行监管,对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依法进行监管和上报,对新建项目的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方案和设施建设进行监督。
2.对辖区内现行农业生产所需化肥、农药的使用进行监督,引导村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3.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进行监管,督促生产单位和个人根据养殖规模建设排污处理设施。配合做好非法养殖场的查处工作。
4.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引导和组织发动群众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保洁工作。
(四)水环境保护
1.开展“美丽柳江”乡村建设,做好江河湖库水域和沿岸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
2.建立江河湖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江河湖库保洁责任主体和职责,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保洁工作。加强教育和宣传引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增强自觉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全面提升江河湖库监督管理效能。
(五)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湿地保护和监管。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配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加快推进石漠化片区综合治理。
2.稳步实施退田还湿、退渔还库,恢复江河湖库水系自然连通。
(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各类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2.强化行政监督与执法,建立高效的水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江河湖库巡查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江河湖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沟通,建立岸上和水里、上下游、左右岸联合交叉执法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综合调度机制。
4.严厉打击涉江河湖库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工作,有效扩大监督覆盖面,严厉打击江河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行为及非法取水、排污、养殖、捕捞、围垦、设障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
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及一河一策、一库一策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8年3月至6月)
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验收总结准备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
完成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考评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抓好河长制的年度工作任务,巩固提升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镇要在2017年11月20日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六项制度;2018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其他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报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落实管护人员。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河流水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湖库管护市场化。
(三)严格考核问责。根据我镇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镇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流下一级村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江河湖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附件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一、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名单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党委书记覃南翔 镇长舒立
二、柳江区拉堡镇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
序号 |
江河 湖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千米) |
水库名称 |
镇级 河长 |
流经/沿岸 行政村 |
村河长 |
巡查员 (保洁员) |
|
1 |
拉堡河(九曲河) |
成团镇鲁比村鲁比屯东南0.6公里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1.83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华 村党支书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2.64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
|
木罗村勃村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3.54 |
|
陈宁(副镇长) |
拉堡村 |
刘文 村党支书 |
朱祖德 村委副主任 | ||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27公里 |
3.87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玉娇 村委副主任 | ||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0.68 |
|
韦莉(镇宣传委员) |
柳东社区 |
朱明娟(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艳红 (社区副主任) | ||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思贤村小樟木屯西北0.3公里 |
0.36 |
|
覃建苗(综治办副主任) |
建都社区 |
覃国环(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淑英 (社区副主任) | ||
|
2 |
进德河 |
进德镇沙子村田心屯东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进德村三丁屯东北0.4公里处 |
0.69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进德镇四连村竹根屯东北0.8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土近屯西北0.5公里处 |
0.7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3 |
中团河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5公里处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0.2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上板桥屯东南侧 |
2.18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
4 |
板桥河(基隆) |
基隆村叶家屯西北0.34公里处 |
基隆村龙团屯东南0.29公里处 |
3.2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5 |
板桥河(木罗) |
木罗村六角楼东南侧 |
木罗村新水寨屯东南侧 |
3.0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
|
6 |
波庙河 |
基隆村板桥屯西北0.44公里处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4公里处 |
1.64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7 |
冲水沟 |
黄岭村汶村屯东北2公里处 |
黄岭村汶村屯西南0.5公里处 |
2.5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8 |
木利沟 |
基隆村小乐屯西南0.53公里处 |
基隆村小乐屯东南0.2公里处 |
0.69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9 |
歪里沟 |
木罗村桥头屯西侧 |
木罗村科棉屯东北0.4公里处 |
1.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0 |
汶水河 |
黄岭村上村西南0.8公里处 |
黄岭村下村西南0.4公里处 |
1.4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11 |
小村河 |
思贤村下高屯南0.72公里处 |
思贤村小村屯南0.49公里处 |
1.12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12 |
杨梅溪 |
塘头村杨梅屯西南0.23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5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塘头村杨梅屯东南0.22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16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基隆村五眼桥屯东南0.07公里处 |
0.57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
13 |
榨油渠 |
拉堡镇木罗村坝头屯 |
木罗村科棉屯 |
1.4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4 |
大桥河 |
进德镇沙子村寨耳屯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1.81 |
|
镇长 舒立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5公里 |
2.88 |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东北0.5公里 |
进德镇槎山村火烧桥屯北0.1公里 |
1.34 |
|
塘头村(左岸) |
余庆强 村党支书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
进德镇槎山村基村屯东0.4公里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公里 |
1.64 |
|
基隆村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15 |
龙兴河 |
成团镇渡居村岭排屯东北侧 |
木罗村木罗寨屯西侧 |
3.09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 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
16 |
三千河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东0.8公里处 |
1.17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左岸)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拉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拉委会〔2017〕74号
中共拉堡镇委员会 拉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江区拉堡镇委员会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柳江区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办〔2017〕32号)及《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江办〔2017〕3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结合“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在全区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江河湖库休养生息、维护水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实际,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系统治理,实行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江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1.到2018年3月,全镇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
2.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河长体系
全面建立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体系。镇设立总河长、河长,总河长由镇党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所有江河湖库均由镇领导担任河长,各河流及水库所在的行政村分段设立村河长,由村干部担任。村屯需设立河道专管员、巡查员、监督员等。
(二)工作机制
成立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实施。
建立拉堡镇河长会议制度,由镇总河长或河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财政所、派出所、农技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等有关部门组成。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工作职责
1.河长工作职责
(1)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河长履行职责。
(2)镇河长是所负责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做好水域岸线保洁等工作;督导村河长履行职责;接到报告举报或巡查、检查发现突发水污染、违法向江河湖库排污、违法乱控滥采河沙、破坏水域岸线等事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
(3)村河长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江河湖库管护,做好本区域江河湖库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发现违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上一级河长。
2.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河长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区级确定的绩效任务对河长制工作推行进行监督考核。
水利站: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会同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矿山地质和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会同水利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管、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地表水水质监测、发布有关监测信息,严格执行入河排污标准,实行排污许可,组织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组织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文化广播站:负责社会上河长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江河湖库管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农技推广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林业站: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与修复及江河湖库滨水带生态建设。
乡村办: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库保洁。
中小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水资源管理保护
1.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辖区水功能区监督。
2.加强辖区内规模以上排污口巡查,及时上报重大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和水污染事件。
3.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对辖区内水域岸线进行常态化巡查,依法加强监管。对发现的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相关水事执法活动。
2.配合做好水域岸线的确权划界和管理保护。
(三)水污染综合防治
1.对辖区内工矿企业的生产、生活排污口进行监管,对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依法进行监管和上报,对新建项目的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方案和设施建设进行监督。
2.对辖区内现行农业生产所需化肥、农药的使用进行监督,引导村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3.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进行监管,督促生产单位和个人根据养殖规模建设排污处理设施。配合做好非法养殖场的查处工作。
4.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引导和组织发动群众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保洁工作。
(四)水环境保护
1.开展“美丽柳江”乡村建设,做好江河湖库水域和沿岸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
2.建立江河湖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江河湖库保洁责任主体和职责,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保洁工作。加强教育和宣传引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增强自觉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全面提升江河湖库监督管理效能。
(五)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湿地保护和监管。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配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加快推进石漠化片区综合治理。
2.稳步实施退田还湿、退渔还库,恢复江河湖库水系自然连通。
(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各类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2.强化行政监督与执法,建立高效的水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江河湖库巡查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江河湖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沟通,建立岸上和水里、上下游、左右岸联合交叉执法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综合调度机制。
4.严厉打击涉江河湖库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工作,有效扩大监督覆盖面,严厉打击江河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行为及非法取水、排污、养殖、捕捞、围垦、设障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
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及一河一策、一库一策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8年3月至6月)
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验收总结准备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
完成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考评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抓好河长制的年度工作任务,巩固提升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镇要在2017年11月20日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六项制度;2018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其他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报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落实管护人员。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河流水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湖库管护市场化。
(三)严格考核问责。根据我镇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镇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流下一级村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江河湖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附件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一、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名单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党委书记覃南翔 镇长舒立
二、柳江区拉堡镇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
序号 |
江河 湖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千米) |
水库名称 |
镇级 河长 |
流经/沿岸 行政村 |
村河长 |
巡查员 (保洁员) |
|
1 |
拉堡河(九曲河) |
成团镇鲁比村鲁比屯东南0.6公里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1.83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华 村党支书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2.64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
|
木罗村勃村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3.54 |
|
陈宁(副镇长) |
拉堡村 |
刘文 村党支书 |
朱祖德 村委副主任 | ||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27公里 |
3.87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玉娇 村委副主任 | ||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0.68 |
|
韦莉(镇宣传委员) |
柳东社区 |
朱明娟(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艳红 (社区副主任) | ||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思贤村小樟木屯西北0.3公里 |
0.36 |
|
覃建苗(综治办副主任) |
建都社区 |
覃国环(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淑英 (社区副主任) | ||
|
2 |
进德河 |
进德镇沙子村田心屯东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进德村三丁屯东北0.4公里处 |
0.69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进德镇四连村竹根屯东北0.8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土近屯西北0.5公里处 |
0.7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3 |
中团河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5公里处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0.2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上板桥屯东南侧 |
2.18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
4 |
板桥河(基隆) |
基隆村叶家屯西北0.34公里处 |
基隆村龙团屯东南0.29公里处 |
3.2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5 |
板桥河(木罗) |
木罗村六角楼东南侧 |
木罗村新水寨屯东南侧 |
3.0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
|
6 |
波庙河 |
基隆村板桥屯西北0.44公里处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4公里处 |
1.64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7 |
冲水沟 |
黄岭村汶村屯东北2公里处 |
黄岭村汶村屯西南0.5公里处 |
2.5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8 |
木利沟 |
基隆村小乐屯西南0.53公里处 |
基隆村小乐屯东南0.2公里处 |
0.69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9 |
歪里沟 |
木罗村桥头屯西侧 |
木罗村科棉屯东北0.4公里处 |
1.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0 |
汶水河 |
黄岭村上村西南0.8公里处 |
黄岭村下村西南0.4公里处 |
1.4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11 |
小村河 |
思贤村下高屯南0.72公里处 |
思贤村小村屯南0.49公里处 |
1.12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12 |
杨梅溪 |
塘头村杨梅屯西南0.23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5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塘头村杨梅屯东南0.22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16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基隆村五眼桥屯东南0.07公里处 |
0.57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
13 |
榨油渠 |
拉堡镇木罗村坝头屯 |
木罗村科棉屯 |
1.4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4 |
大桥河 |
进德镇沙子村寨耳屯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1.81 |
|
镇长 舒立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5公里 |
2.88 |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东北0.5公里 |
进德镇槎山村火烧桥屯北0.1公里 |
1.34 |
|
塘头村(左岸) |
余庆强 村党支书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
进德镇槎山村基村屯东0.4公里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公里 |
1.64 |
|
基隆村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15 |
龙兴河 |
成团镇渡居村岭排屯东北侧 |
木罗村木罗寨屯西侧 |
3.09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 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
16 |
三千河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东0.8公里处 |
1.17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左岸)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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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委会〔2017〕74号
中共拉堡镇委员会 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江区拉堡镇委员会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柳江区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办〔2017〕32号)及《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江办〔2017〕3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结合“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在全区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江河湖库休养生息、维护水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实际,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系统治理,实行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江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1.到2018年3月,全镇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
2.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河长体系
全面建立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体系。镇设立总河长、河长,总河长由镇党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所有江河湖库均由镇领导担任河长,各河流及水库所在的行政村分段设立村河长,由村干部担任。村屯需设立河道专管员、巡查员、监督员等。
(二)工作机制
成立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实施。
建立拉堡镇河长会议制度,由镇总河长或河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财政所、派出所、农技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等有关部门组成。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工作职责
1.河长工作职责
(1)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河长履行职责。
(2)镇河长是所负责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做好水域岸线保洁等工作;督导村河长履行职责;接到报告举报或巡查、检查发现突发水污染、违法向江河湖库排污、违法乱控滥采河沙、破坏水域岸线等事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
(3)村河长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江河湖库管护,做好本区域江河湖库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发现违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上一级河长。
2.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河长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区级确定的绩效任务对河长制工作推行进行监督考核。
水利站: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会同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矿山地质和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会同水利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管、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地表水水质监测、发布有关监测信息,严格执行入河排污标准,实行排污许可,组织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组织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文化广播站:负责社会上河长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江河湖库管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农技推广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林业站: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与修复及江河湖库滨水带生态建设。
乡村办: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库保洁。
中小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水资源管理保护
1.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辖区水功能区监督。
2.加强辖区内规模以上排污口巡查,及时上报重大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和水污染事件。
3.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对辖区内水域岸线进行常态化巡查,依法加强监管。对发现的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相关水事执法活动。
2.配合做好水域岸线的确权划界和管理保护。
(三)水污染综合防治
1.对辖区内工矿企业的生产、生活排污口进行监管,对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依法进行监管和上报,对新建项目的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方案和设施建设进行监督。
2.对辖区内现行农业生产所需化肥、农药的使用进行监督,引导村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3.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进行监管,督促生产单位和个人根据养殖规模建设排污处理设施。配合做好非法养殖场的查处工作。
4.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引导和组织发动群众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保洁工作。
(四)水环境保护
1.开展“美丽柳江”乡村建设,做好江河湖库水域和沿岸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
2.建立江河湖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江河湖库保洁责任主体和职责,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保洁工作。加强教育和宣传引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增强自觉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全面提升江河湖库监督管理效能。
(五)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湿地保护和监管。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配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加快推进石漠化片区综合治理。
2.稳步实施退田还湿、退渔还库,恢复江河湖库水系自然连通。
(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各类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2.强化行政监督与执法,建立高效的水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江河湖库巡查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江河湖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沟通,建立岸上和水里、上下游、左右岸联合交叉执法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综合调度机制。
4.严厉打击涉江河湖库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工作,有效扩大监督覆盖面,严厉打击江河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行为及非法取水、排污、养殖、捕捞、围垦、设障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
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及一河一策、一库一策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8年3月至6月)
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验收总结准备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
完成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考评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抓好河长制的年度工作任务,巩固提升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镇要在2017年11月20日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六项制度;2018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其他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报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落实管护人员。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河流水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湖库管护市场化。
(三)严格考核问责。根据我镇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镇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流下一级村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江河湖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附件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一、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名单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党委书记覃南翔 镇长舒立
二、柳江区拉堡镇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
序号 |
江河 湖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千米) |
水库名称 |
镇级 河长 |
流经/沿岸 行政村 |
村河长 |
巡查员 (保洁员) |
|
1 |
拉堡河(九曲河) |
成团镇鲁比村鲁比屯东南0.6公里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1.83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华 村党支书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2.64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
|
木罗村勃村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3.54 |
|
陈宁(副镇长) |
拉堡村 |
刘文 村党支书 |
朱祖德 村委副主任 | ||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27公里 |
3.87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玉娇 村委副主任 | ||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0.68 |
|
韦莉(镇宣传委员) |
柳东社区 |
朱明娟(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艳红 (社区副主任) | ||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思贤村小樟木屯西北0.3公里 |
0.36 |
|
覃建苗(综治办副主任) |
建都社区 |
覃国环(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淑英 (社区副主任) | ||
|
2 |
进德河 |
进德镇沙子村田心屯东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进德村三丁屯东北0.4公里处 |
0.69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进德镇四连村竹根屯东北0.8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土近屯西北0.5公里处 |
0.7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3 |
中团河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5公里处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0.2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上板桥屯东南侧 |
2.18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
4 |
板桥河(基隆) |
基隆村叶家屯西北0.34公里处 |
基隆村龙团屯东南0.29公里处 |
3.2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5 |
板桥河(木罗) |
木罗村六角楼东南侧 |
木罗村新水寨屯东南侧 |
3.0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
|
6 |
波庙河 |
基隆村板桥屯西北0.44公里处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4公里处 |
1.64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7 |
冲水沟 |
黄岭村汶村屯东北2公里处 |
黄岭村汶村屯西南0.5公里处 |
2.5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8 |
木利沟 |
基隆村小乐屯西南0.53公里处 |
基隆村小乐屯东南0.2公里处 |
0.69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9 |
歪里沟 |
木罗村桥头屯西侧 |
木罗村科棉屯东北0.4公里处 |
1.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0 |
汶水河 |
黄岭村上村西南0.8公里处 |
黄岭村下村西南0.4公里处 |
1.4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11 |
小村河 |
思贤村下高屯南0.72公里处 |
思贤村小村屯南0.49公里处 |
1.12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12 |
杨梅溪 |
塘头村杨梅屯西南0.23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5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塘头村杨梅屯东南0.22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16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基隆村五眼桥屯东南0.07公里处 |
0.57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
13 |
榨油渠 |
拉堡镇木罗村坝头屯 |
木罗村科棉屯 |
1.4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4 |
大桥河 |
进德镇沙子村寨耳屯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1.81 |
|
镇长 舒立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5公里 |
2.88 |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东北0.5公里 |
进德镇槎山村火烧桥屯北0.1公里 |
1.34 |
|
塘头村(左岸) |
余庆强 村党支书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
进德镇槎山村基村屯东0.4公里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公里 |
1.64 |
|
基隆村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15 |
龙兴河 |
成团镇渡居村岭排屯东北侧 |
木罗村木罗寨屯西侧 |
3.09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 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
16 |
三千河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东0.8公里处 |
1.17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左岸)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拉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拉委会〔2017〕74号
中共拉堡镇委员会 拉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江区拉堡镇委员会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柳江区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7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办〔2017〕32号)及《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江办〔2017〕3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结合“美丽柳江”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在全区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江河湖库休养生息、维护水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实际,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系统治理,实行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江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1.到2018年3月,全镇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
2.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河长体系
全面建立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体系。镇设立总河长、河长,总河长由镇党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所有江河湖库均由镇领导担任河长,各河流及水库所在的行政村分段设立村河长,由村干部担任。村屯需设立河道专管员、巡查员、监督员等。
(二)工作机制
成立拉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实施。
建立拉堡镇河长会议制度,由镇总河长或河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财政所、派出所、农技推广站、水利站、林业站等有关部门组成。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工作职责
1.河长工作职责
(1)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河长履行职责。
(2)镇河长是所负责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做好水域岸线保洁等工作;督导村河长履行职责;接到报告举报或巡查、检查发现突发水污染、违法向江河湖库排污、违法乱控滥采河沙、破坏水域岸线等事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同级总河长和上一级河长。
(3)村河长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参与江河湖库管护,做好本区域江河湖库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发现违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上一级河长。
2.拉堡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河长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区级确定的绩效任务对河长制工作推行进行监督考核。
水利站: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会同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矿山地质和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好江河湖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会同水利站督导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管、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地表水水质监测、发布有关监测信息,严格执行入河排污标准,实行排污许可,组织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组织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文化广播站:负责社会上河长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江河湖库管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农技推广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林业站: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与修复及江河湖库滨水带生态建设。
乡村办: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库保洁。
中小校: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水资源管理保护
1.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辖区水功能区监督。
2.加强辖区内规模以上排污口巡查,及时上报重大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和水污染事件。
3.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对辖区内水域岸线进行常态化巡查,依法加强监管。对发现的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相关水事执法活动。
2.配合做好水域岸线的确权划界和管理保护。
(三)水污染综合防治
1.对辖区内工矿企业的生产、生活排污口进行监管,对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依法进行监管和上报,对新建项目的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方案和设施建设进行监督。
2.对辖区内现行农业生产所需化肥、农药的使用进行监督,引导村民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3.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进行监管,督促生产单位和个人根据养殖规模建设排污处理设施。配合做好非法养殖场的查处工作。
4.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引导和组织发动群众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保洁工作。
(四)水环境保护
1.开展“美丽柳江”乡村建设,做好江河湖库水域和沿岸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
2.建立江河湖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江河湖库保洁责任主体和职责,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保洁工作。加强教育和宣传引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增强自觉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全面提升江河湖库监督管理效能。
(五)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湿地保护和监管。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配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加快推进石漠化片区综合治理。
2.稳步实施退田还湿、退渔还库,恢复江河湖库水系自然连通。
(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各类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2.强化行政监督与执法,建立高效的水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江河湖库巡查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江河湖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沟通,建立岸上和水里、上下游、左右岸联合交叉执法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综合调度机制。
4.严厉打击涉江河湖库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工作,有效扩大监督覆盖面,严厉打击江河湖库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行为及非法取水、排污、养殖、捕捞、围垦、设障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
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及一河一策、一库一策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8年3月至6月)
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验收总结准备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
完成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考评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至2020年)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抓好河长制的年度工作任务,巩固提升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镇要在2017年11月20日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六项制度;2018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河长制其他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报柳江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落实管护人员。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河流水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湖库管护市场化。
(三)严格考核问责。根据我镇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镇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流下一级村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江河湖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附件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及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一、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名单
柳江区拉堡镇总河长:党委书记覃南翔 镇长舒立
二、柳江区拉堡镇江河(湖库)镇、村两级河长名单
|
序号 |
江河 湖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千米) |
水库名称 |
镇级 河长 |
流经/沿岸 行政村 |
村河长 |
巡查员 (保洁员) |
|
1 |
拉堡河(九曲河) |
成团镇鲁比村鲁比屯东南0.6公里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1.83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华 村党支书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黄岭村下村东南0.5公里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2.64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
|
木罗村勃村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3.54 |
|
陈宁(副镇长) |
拉堡村 |
刘文 村党支书 |
朱祖德 村委副主任 | ||
|
拉堡村新田屯南0.4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27公里 |
3.87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玉娇 村委副主任 | ||
|
思贤村太阳屯东北0.5公里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0.68 |
|
韦莉(镇宣传委员) |
柳东社区 |
朱明娟(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艳红 (社区副主任) | ||
|
思贤村樟木屯西北0.2公里 |
思贤村小樟木屯西北0.3公里 |
0.36 |
|
覃建苗(综治办副主任) |
建都社区 |
覃国环(社区党支部书记) |
韦淑英 (社区副主任) | ||
|
2 |
进德河 |
进德镇沙子村田心屯东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进德村三丁屯东北0.4公里处 |
0.69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进德镇四连村竹根屯东北0.8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土近屯西北0.5公里处 |
0.7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3 |
中团河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5公里处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0.2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成团镇渡村古途屯东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上板桥屯东南侧 |
2.18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
4 |
板桥河(基隆) |
基隆村叶家屯西北0.34公里处 |
基隆村龙团屯东南0.29公里处 |
3.25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5 |
板桥河(木罗) |
木罗村六角楼东南侧 |
木罗村新水寨屯东南侧 |
3.0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
|
6 |
波庙河 |
基隆村板桥屯西北0.44公里处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4公里处 |
1.64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7 |
冲水沟 |
黄岭村汶村屯东北2公里处 |
黄岭村汶村屯西南0.5公里处 |
2.5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8 |
木利沟 |
基隆村小乐屯西南0.53公里处 |
基隆村小乐屯东南0.2公里处 |
0.69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9 |
歪里沟 |
木罗村桥头屯西侧 |
木罗村科棉屯东北0.4公里处 |
1.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0 |
汶水河 |
黄岭村上村西南0.8公里处 |
黄岭村下村西南0.4公里处 |
1.41 |
|
覃柳柳 (组织委员) |
黄岭村 |
刘文江 村委主任
|
张世发 村委副主任 |
|
11 |
小村河 |
思贤村下高屯南0.72公里处 |
思贤村小村屯南0.49公里处 |
1.12 |
|
韦贵江 (副镇长) |
思贤村 |
钟有军 村委主任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12 |
杨梅溪 |
塘头村杨梅屯西南0.23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5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塘头村杨梅屯东南0.22公里处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0.16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 |
刘民芳 村委主任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
塘头村杨梅屯东0.25公里处 |
基隆村五眼桥屯东南0.07公里处 |
0.57 |
|
韦现爵 (副镇长) |
塘头村 |
朱文靖 村委主任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
13 |
榨油渠 |
拉堡镇木罗村坝头屯 |
木罗村科棉屯 |
1.43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郑英红 村委主任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14 |
大桥河 |
进德镇沙子村寨耳屯北0.4公里处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1.81 |
|
镇长 舒立 |
木罗村 |
钟新 村党支书 |
钟耀斌 村委副主任 |
|
木罗村蒙水屯东南0.6公里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西北0.5公里 |
2.88 |
|
思贤村 |
丁文耀 村党支书 |
覃宁宁 村委副主任 | |||
|
进德镇进德村上布远屯东北0.5公里 |
进德镇槎山村火烧桥屯北0.1公里 |
1.34 |
|
塘头村(左岸) |
余庆强 村党支书 |
孔智敏 村委副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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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德镇槎山村基村屯东0.4公里 |
柳南区帽合村所好屯南0.1公里 |
1.64 |
|
基隆村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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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龙兴河 |
成团镇渡居村岭排屯东北侧 |
木罗村木罗寨屯西侧 |
3.09 |
|
胡江威(人大副主席) |
木罗村 |
钟 新 村党支书 |
覃桂忠 村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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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三千河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南0.3公里处 |
进德镇三千村浮桥屯东0.8公里处 |
1.17 |
|
韦 荣 (人大主席) |
基隆村(左岸) |
刘健明 村党支书 |
覃月伦 村委副主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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