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政发〔2018〕36号
关于拉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2017〕8 号,以下简称《动态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知》(桂扶领办发〔2017〕34 号),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扶领办发〔2017〕22 号)《关于印发柳江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扶领发[2017]18 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应纳尽纳”贫困户。在我区 2015 年底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对照 2018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建档立卡外未达到标准的农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对纳入整屯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建档立卡外未达到标准的搬迁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由于我区没有整屯搬迁工作,所以该项工作不作要求)。
(三)认定返贫退出户。对全区 2014 年及 2015 年共5269 退出人口进行返贫筛查,对照2017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未达到标准的退出户,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实现退出户动态调整。
(四)剔除错评贫困户。针对 2014 年底全镇 33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对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全区 2015 年精准识别启动时间)前已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档立卡户,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已达到标准的严格按规定予以剔除,未达到标准且家庭确实困难的,按规定程序予以保留。既要杜绝出现“富人戴穷帽”现象,又要避免错误剔除。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凡符合扶贫标准的农户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并及时予以帮扶,凡识别不准的建档立卡户均予以剔除,凡脱贫不稳的退出户均予以返贫,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突出重点。对于新识别贫困户,要重点关注非贫困村、深度贫困地区等区域,重点瞄准 2015 年底精准识别时的困难“临界户”,精准识别后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陷入贫困的农户,居住于非贫困村、精准识别时未提出书面申请且家庭确实困难的农户,防止遗漏。
(三)严把关口。此次动态调整分数线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为准。原则上,识别分数在 70 分以上的农户以及现任村“两委”干部不得纳入“应纳尽纳”贫困户,但未达 2018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且家庭确实困难的,由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经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建档立卡。
三、工作程序
按照《动态管理办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2015〕28 号)确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执行。
(一)“应纳尽纳”贫困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评分、财产检索、两评议一公示、核实汇总分数、审核确定贫困户、贫困户建档立卡程序进行识别。
(二)返贫贫困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验、村级评议、镇审核公示、区级审定公告程序进行认定。
(三)剔除错评贫困户按照核实信息、入户告知、村级评议、村级公示、镇审核、区级审定程序进行剔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我镇要结合本地实际,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前制定本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并召开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并完成所辖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自然屯)的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调查识别和信息采集
1.调查识别。按照规定程序对拟“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进行识别,对拟剔除错评贫困户进行核实。2018 年 7 月 15 日前村委将以下三个方面情况材料以Excel表格的形式报镇扶贫站:
(1)“应纳未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家庭成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1)及一分一档汇总表(附件 12);
(2)退出户返贫名单(附件 13)及统计汇总表(附件15);
(3)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剔除名单(附件14)及统计汇总表(附件 15)。
2.分析情况和财产检索
(1)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上报的“应纳尽纳”贫困户、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等三个方面情况材料进行分析。
(2)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本级对“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开展财产检索。2018年 7 月 9 日前将市级、区级财产检索结果反馈我镇。
(三)信息采集和录入
我镇按照市、区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 2018 年 7 月31 日前,组织人员完成“应纳尽纳”贫困户信息采集和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将返贫退出户信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返贫标识,并对错评贫困户予以剔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本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组织实施主体。我镇是本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组织实施主体。成立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认真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开好村民座谈会。
(三)规范操作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简化,不得合并步骤,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农户个人身份信息。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要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镇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2.村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3.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4.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
5.行政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6.各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7. 贫困户申请书
8.“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统计表
9.“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一分一档统计表
10. 退出户返贫名单汇总表
11. 错评贫困户剔除名单汇总表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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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堡镇党政办公室2018年7月2日印发 |
附件1
镇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工作部署
1.根据县级工作部署制定本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组建工作队员分片包干到村。
3.召开乡镇工作部署会(规模由乡镇自主确定)。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步:到村指导
1.到行政村与村“两委”干部、工作队商量如何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
2.参加行政村动员部署会。
3.到村发放相关表格材料并指导填写。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步:收集上报识别材料
1.收集汇总辖区各行政村以下四个方面材料: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汇总表。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汇总表。
(3)退出户拟返贫名单及统计汇总表
(4)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及统计汇总表
2.将汇总后的上述四个方面材料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四步:等待县(区)反馈财产检索结果
等待县(区)反馈以下财产检索结果: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第五步:等待评议并汇总上报
1.将县(区)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下发给行政村,并组织核实。
2.待行政村对财产检索结果进行核实。
3.待行政村评议后,收集汇总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上报以下材料:
(1)“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评议情况。
(2)财产检索结果处理意见:
①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不符的人员情况。
②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相符,符合“八个一票否决”(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为“七个一票否决”)情形,拟进行“一票否决”的人员情况。
③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相符,符合“八个一票否决”(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为“七个一票否决”)情形,但未达到“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且家庭确实困难,拟予以保留的人员情况。
第六步:等待县(区)反馈识别分数线及四类人群情况
等待县(区)反馈以下情况:
1.市级划定的本县(区)“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
2.市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等四类人群情况。
第七步:等待行政村确认、公示、上报名单
1.将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的情况转给行政村,由行政村组织工作队确认“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
2.待行政村组织审核公示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3.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以及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上报乡镇。
第八步:公示并上报名单
1.公示返贫退出户认定名单。
2.汇总公示无异议的返贫退出户认定名单,各行政村上报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及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
3.将汇总后的四类人群名单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九步:等待公告
等待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名单。
第十步:等待采集信息
等待各村工作队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和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表,下同)。
第十一步:收集录入信息
1.收集各村工作队填写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组织乡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
3.组织乡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返贫退出户进行标识。
第十二步:工作总结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2.将 “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含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附件2
村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工作部署
1.由县(区)、乡镇、村干部组成的工作队研究制定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工作队分组分片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工作。
3.召开村级动员部署会[参会人员:县(区)、乡镇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步:等待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识别
工作队员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为单位,对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重点对象进行识别。
第三步:汇总上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识别材料
1.收集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表。
2.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上报的上述两个方面材料进行汇总。
3.将汇总好的上述两个方面材料上报乡镇。
第四步:等待乡镇反馈财产检索结果
等待乡镇反馈以下财产检索结果: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第五步:下发财产检索结果
待乡镇反馈财产检索结果后,下发给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核实。
第六步:等待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反馈财产检索核实情况和评议结果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需要做两项工作:
1.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入户核实财产检索结果。
2.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评议: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的评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这些农户财产检索核实处理初步意见。
(2)对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评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这些农户财产检索核实处理初步意见。
(3)对退出户拟返贫名单进行评议。
(4)对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进行评议。
第七步:村级评议
1.收集汇总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上述四个方面情况。
2.开展评议。主要包括: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的评分情况及财产检索处理结果进行评议。
(2)对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评分情况及财产检索处理结果进行评议。
(3)对退出户拟返贫认定名单进行评议。
(4)对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进行评议。
3.将村级评议情况上报乡镇。
第八步:等待乡镇公示、反馈情况
1.等待乡镇公示退出户拟返贫认定名单和反馈公示情况。
2.等待乡镇反馈“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
3.等待乡镇反馈上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等四类人群情况。
第九步:确认、公示、上报名单
1.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村“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2.对已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在行政村、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3.将公示无异议的上述三类人群名单及审核确认后的返贫退出户名单上报乡镇,由乡镇汇总上报县(区)。
第十步:等待县级公告
等待县级公告“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
第十一步:采集、录入信息
1.公告后,安排工作队入户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相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乡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
附件3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
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明确识别单位
本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进村入户识别工作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为单位开展。
第二步:明确工作职责
由工作队组织对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四大项具体工作。
第三步:商定方式方法
工作队集中研究,商定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辖区内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
(一)判断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是否属于“整屯易地搬迁村屯”。
——如属于整屯搬迁村屯的,则按整屯搬迁应纳尽纳标准和程序开展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工作,同时开展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相关工作。
——如不属于整屯搬迁村民小组(自然村屯)的,则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等具体工作。
(二)不属于整屯搬迁村屯的,研究提出“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初步人员名单。
1.首先,将全屯农户分为三种类型:一是 2016 年脱贫户和 2017 年贫困户;二是 2014 、 2015 年退出户;三是普通农户。
2.确定工作方向。对 2016 年脱贫户和 2017 年贫困户开展剔除错评贫困户识别工作,对 2015 年退出户开展剔除错评贫困户和返贫退出户识别工作,对 2014 年退出户开展返贫退出户识别工作,对普通农户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识别工作。
3.与熟悉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情况的群众代表座谈,了解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有关情况,对照农户花名册,按照“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标准,研究提出动态调整重点对象名单。
第四步:召开会议
——对整屯搬迁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召开一次户主代表会议(所有户主都参与),向群众宣传自治区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
——对非整屯搬迁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召开一次户主代表会议(主要包含重点对象户户主),向群众宣传自治区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
第五步:开展识别工作
(一)“应纳尽纳”贫困户。
1.工作队入重点对象户进行宣讲。
2.评估重点对象户“八有一超”(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
3.指导 “八有一超” (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未达标的重点对象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4.工作队对提出申请的重点对象户入户调查评分,按《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打分,并和农户共同在评估表上签字确认。
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不参与评分,但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5.将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申请贫困户的名单(包含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交行政村报上级进行财产检索。
6.等待行政村反馈上级财产检索结果。
7.对反馈财产检索结果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及时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8.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
——对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如不困难的,建议予以否决。如确属困难的,再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无问题的,建议保留。
——对无“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
9.将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10.等待行政村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和反馈公示情况。
11.等待行政村反馈“应纳尽纳”贫困户分数线及上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情况。
12.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组(屯)“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
13.等待行政村对初步确认的“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14.等待县(区)对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告。
15.公告后,入户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相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上报给行政村。
(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
1.工作队对本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所有农户进行宣讲。
2.工作队对所有未建档立卡农户入户调查评分,按《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打分,并和农户共同在评估表上签字确认。
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不参与评分,但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3.将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已入户评分的农户的名单(包含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交行政村报上级进行财产检索。
4.等待行政村反馈上级财产检索结果。
5.对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有“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及时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6.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
——对有“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如不困难的,建议予以否决。如确属困难的,再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无问题的,建议保留。
——对无“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
7.将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8.等待行政村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和反馈公示情况。
9.等待行政村反馈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及上级确定的整村搬迁应纳尽纳情况。
10.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组(屯)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11.等待行政村对初步确认的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12.等待县(区)对确定的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告。
13.公告后,入户采集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上报给行政村。
(三)认定返贫退出户。
1.工作队入重点对象户进行宣讲。
2.指导2014、2015年退出户返贫动态调整重点对象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进行自评。
3.指导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2014、2015年退出户填写《返贫申请书》。
4.工作队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对提出申请的2014、2015年退出户入户核验,核验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5.对提出申请的2014、2015年退出户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6.等待评议、公示及公告:
(1)等待行政村评议。
(2)等待乡镇审核后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示。
(3)等待县级审定后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告。
7.将县(区)审定公告结果告之申请户。
(四)剔除错评贫困户。
1.根据上级 2017 年上半年下发的财产检索可疑名单,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信息,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2.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对财产检索核实结果进行评议:
——对核实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如不困难,建议予以否决;如确属困难,建议予以保留。
——对核实无“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议予以保留。
3.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将汇总后的错评贫困户名单(包括予以保留或否决的意见)上报行政村。
4.等待评议公示。
(1)等待行政村评议。
(2)等待行政村对予以保留或剔除进行公示。
5.等待审核审定。
(1)等待乡镇审核意见。
(2)等待县级审定予以保留或剔除的名单。
6.将上级审定的结果入户告知农户。
附件 4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
动态调整名单
村民小组(屯)
|
人员类型 |
序号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
“应纳尽纳” 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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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主1 |
|
|
|
2 |
…… |
|
| |
|
3 |
户主2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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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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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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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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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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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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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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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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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返贫 退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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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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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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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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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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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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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错评 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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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5![]()
行政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行政村 单位(户、人)
|
村民小组(屯) |
“应纳尽纳” 贫困户 |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
认定返贫退出户 |
剔除错评贫困户 | |||||||||
|
2015年退出户 |
2016年脱贫户 |
2017年贫困户 |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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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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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组(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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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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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乡(镇) 单位(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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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
“应纳尽纳” 贫困户 |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
认定返贫退出户 |
剔除错评贫困户 |
行政村属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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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退出户 |
2016年脱贫户 |
2017年贫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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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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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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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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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行政村属性是指 2016 年脱贫村、2017 年预脱贫村、其他贫困村、非贫困村。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7
贫困户申请书
(参考模板)
村委会:
我家住 组(屯),家庭实际人口 人,因 陷入贫困,对照自治区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我家符合贫困户条件,特申请为贫困户。
家庭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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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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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户没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厅发〔2015〕30 号)列举的 “八个一票否决”情形(详见备注),如有瞒报虚报情形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申请人原则上由户主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其他家庭主要成员代签,表格空间不够可自行加行。
2.农户根据“八有一超”标准,自我评估后,认为符合贫困户标准的,自愿向行政村两委提交本申请书。
3.贫困户识别标准: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未达到标准的,视为符合贫困户标准。
4.“八个一票否决”情形如下:
(1)有两层以上(含两层)砖混结构且精装修住房或两层纯木结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上(含 50 平米)的农户。(整屯移民搬迁除外)
(2)在闹市区,或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的农户。
(3)家庭成员(包括同户父母、子女)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农户。
(4)现有价值在 3 万元以上(含 3 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农用拖拉机、大型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船舶等之一的农户。
(5)家庭成员有 1 人以上(含 1 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农户,或 1 人以上(含 1 人)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
稳定的农户。
(6)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
(7)家庭成员具有健康劳动能力和一定生产资料,又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且明显有吸毒、赌博、好吃懒做等不良习性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
(8)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附件 8
“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
家庭成员信息统计表
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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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乡(镇) |
行政村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入户识别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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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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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1 |
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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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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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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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1 |
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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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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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2 |
儿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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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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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3 |
孙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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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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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2 |
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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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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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1 |
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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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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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2 |
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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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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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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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电子版请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送。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 9
“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
一分一档统计表
县(区)领导小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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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得分 |
该分数农户户数 |
该分数农户人数 |
累计农户数 |
累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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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请从低分到高分统计,电子版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送。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10
退出户返贫名单汇总表
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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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行政村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数 |
返贫原因 |
脱贫年度 |
备注 |
|
**** |
**** |
张三 |
45020319710620**** |
3 |
因灾 |
2015年 |
|
|
**** |
**** |
李四 |
45020319501022**** |
5 |
住房不达标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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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电子版请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送。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11
错评贫困户剔除名单汇总表
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
乡镇 |
行政村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数 |
剔除原因 |
脱贫状态 |
备注 |
|
**** |
**** |
张三 |
45020319710620**** |
3 |
因灾 |
2015年退出户 |
|
|
**** |
**** |
李四 |
45020319501022**** |
5 |
住房不达标 |
2014年贫困户 |
|
|
**** |
**** |
王五 |
45020319450915**** |
4 |
有价值3万元以上小车 |
2016年脱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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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电子版请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送。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拉政发〔2018〕36号
关于拉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2017〕8 号,以下简称《动态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知》(桂扶领办发〔2017〕34 号),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扶领办发〔2017〕22 号)《关于印发柳江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扶领发[2017]18 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应纳尽纳”贫困户。在我区 2015 年底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对照 2018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建档立卡外未达到标准的农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对纳入整屯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建档立卡外未达到标准的搬迁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由于我区没有整屯搬迁工作,所以该项工作不作要求)。
(三)认定返贫退出户。对全区 2014 年及 2015 年共5269 退出人口进行返贫筛查,对照2017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未达到标准的退出户,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实现退出户动态调整。
(四)剔除错评贫困户。针对 2014 年底全镇 33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对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全区 2015 年精准识别启动时间)前已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档立卡户,对照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已达到标准的严格按规定予以剔除,未达到标准且家庭确实困难的,按规定程序予以保留。既要杜绝出现“富人戴穷帽”现象,又要避免错误剔除。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凡符合扶贫标准的农户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并及时予以帮扶,凡识别不准的建档立卡户均予以剔除,凡脱贫不稳的退出户均予以返贫,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突出重点。对于新识别贫困户,要重点关注非贫困村、深度贫困地区等区域,重点瞄准 2015 年底精准识别时的困难“临界户”,精准识别后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陷入贫困的农户,居住于非贫困村、精准识别时未提出书面申请且家庭确实困难的农户,防止遗漏。
(三)严把关口。此次动态调整分数线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为准。原则上,识别分数在 70 分以上的农户以及现任村“两委”干部不得纳入“应纳尽纳”贫困户,但未达 2018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且家庭确实困难的,由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经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建档立卡。
三、工作程序
按照《动态管理办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2015〕28 号)确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执行。
(一)“应纳尽纳”贫困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评分、财产检索、两评议一公示、核实汇总分数、审核确定贫困户、贫困户建档立卡程序进行识别。
(二)返贫贫困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验、村级评议、镇审核公示、区级审定公告程序进行认定。
(三)剔除错评贫困户按照核实信息、入户告知、村级评议、村级公示、镇审核、区级审定程序进行剔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我镇要结合本地实际,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前制定本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并召开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并完成所辖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自然屯)的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调查识别和信息采集
1.调查识别。按照规定程序对拟“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进行识别,对拟剔除错评贫困户进行核实。2018 年 7 月 15 日前村委将以下三个方面情况材料以Excel表格的形式报镇扶贫站:
(1)“应纳未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家庭成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1)及一分一档汇总表(附件 12);
(2)退出户返贫名单(附件 13)及统计汇总表(附件15);
(3)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剔除名单(附件14)及统计汇总表(附件 15)。
2.分析情况和财产检索
(1)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上报的“应纳尽纳”贫困户、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等三个方面情况材料进行分析。
(2)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本级对“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开展财产检索。2018年 7 月 9 日前将市级、区级财产检索结果反馈我镇。
(三)信息采集和录入
我镇按照市、区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 2018 年 7 月31 日前,组织人员完成“应纳尽纳”贫困户信息采集和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将返贫退出户信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返贫标识,并对错评贫困户予以剔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本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组织实施主体。我镇是本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组织实施主体。成立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村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认真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开好村民座谈会。
(三)规范操作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简化,不得合并步骤,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农户个人身份信息。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要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镇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2.村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3.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4.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
5.行政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6.各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7. 贫困户申请书
8.“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统计表
9.“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一分一档统计表
10. 退出户返贫名单汇总表
11. 错评贫困户剔除名单汇总表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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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堡镇党政办公室2018年7月2日印发 |
附件1
镇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工作部署
1.根据县级工作部署制定本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组建工作队员分片包干到村。
3.召开乡镇工作部署会(规模由乡镇自主确定)。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步:到村指导
1.到行政村与村“两委”干部、工作队商量如何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
2.参加行政村动员部署会。
3.到村发放相关表格材料并指导填写。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步:收集上报识别材料
1.收集汇总辖区各行政村以下四个方面材料: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汇总表。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汇总表。
(3)退出户拟返贫名单及统计汇总表
(4)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及统计汇总表
2.将汇总后的上述四个方面材料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四步:等待县(区)反馈财产检索结果
等待县(区)反馈以下财产检索结果: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第五步:等待评议并汇总上报
1.将县(区)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下发给行政村,并组织核实。
2.待行政村对财产检索结果进行核实。
3.待行政村评议后,收集汇总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上报以下材料:
(1)“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评议情况。
(2)财产检索结果处理意见:
①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不符的人员情况。
②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相符,符合“八个一票否决”(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为“七个一票否决”)情形,拟进行“一票否决”的人员情况。
③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相符,符合“八个一票否决”(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为“七个一票否决”)情形,但未达到“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且家庭确实困难,拟予以保留的人员情况。
第六步:等待县(区)反馈识别分数线及四类人群情况
等待县(区)反馈以下情况:
1.市级划定的本县(区)“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
2.市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等四类人群情况。
第七步:等待行政村确认、公示、上报名单
1.将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的情况转给行政村,由行政村组织工作队确认“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
2.待行政村组织审核公示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3.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以及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上报乡镇。
第八步:公示并上报名单
1.公示返贫退出户认定名单。
2.汇总公示无异议的返贫退出户认定名单,各行政村上报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及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
3.将汇总后的四类人群名单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九步:等待公告
等待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名单。
第十步:等待采集信息
等待各村工作队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和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表,下同)。
第十一步:收集录入信息
1.收集各村工作队填写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组织乡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
3.组织乡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返贫退出户进行标识。
第十二步:工作总结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2.将 “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含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附件2
村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工作部署
1.由县(区)、乡镇、村干部组成的工作队研究制定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工作队分组分片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工作。
3.召开村级动员部署会[参会人员:县(区)、乡镇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步:等待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识别
工作队员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为单位,对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重点对象进行识别。
第三步:汇总上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识别材料
1.收集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表。
2.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上报的上述两个方面材料进行汇总。
3.将汇总好的上述两个方面材料上报乡镇。
第四步:等待乡镇反馈财产检索结果
等待乡镇反馈以下财产检索结果: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第五步:下发财产检索结果
待乡镇反馈财产检索结果后,下发给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核实。
第六步:等待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反馈财产检索核实情况和评议结果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需要做两项工作:
1.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入户核实财产检索结果。
2.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评议: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的评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这些农户财产检索核实处理初步意见。
(2)对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评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这些农户财产检索核实处理初步意见。
(3)对退出户拟返贫名单进行评议。
(4)对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进行评议。
第七步:村级评议
1.收集汇总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上述四个方面情况。
2.开展评议。主要包括: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的评分情况及财产检索处理结果进行评议。
(2)对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评分情况及财产检索处理结果进行评议。
(3)对退出户拟返贫认定名单进行评议。
(4)对错评贫困户(不含 2014 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进行评议。
3.将村级评议情况上报乡镇。
第八步:等待乡镇公示、反馈情况
1.等待乡镇公示退出户拟返贫认定名单和反馈公示情况。
2.等待乡镇反馈“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
3.等待乡镇反馈上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等四类人群情况。
第九步:确认、公示、上报名单
1.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村“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2.对已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在行政村、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3.将公示无异议的上述三类人群名单及审核确认后的返贫退出户名单上报乡镇,由乡镇汇总上报县(区)。
第十步:等待县级公告
等待县级公告“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
第十一步:采集、录入信息
1.公告后,安排工作队入户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相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乡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
附件3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
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明确识别单位
本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进村入户识别工作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为单位开展。
第二步:明确工作职责
由工作队组织对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四大项具体工作。
第三步:商定方式方法
工作队集中研究,商定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辖区内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
(一)判断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是否属于“整屯易地搬迁村屯”。
——如属于整屯搬迁村屯的,则按整屯搬迁应纳尽纳标准和程序开展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工作,同时开展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相关工作。
——如不属于整屯搬迁村民小组(自然村屯)的,则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等具体工作。
(二)不属于整屯搬迁村屯的,研究提出“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初步人员名单。
1.首先,将全屯农户分为三种类型:一是 2016 年脱贫户和 2017 年贫困户;二是 2014 、 2015 年退出户;三是普通农户。
2.确定工作方向。对 2016 年脱贫户和 2017 年贫困户开展剔除错评贫困户识别工作,对 2015 年退出户开展剔除错评贫困户和返贫退出户识别工作,对 2014 年退出户开展返贫退出户识别工作,对普通农户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识别工作。
3.与熟悉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情况的群众代表座谈,了解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有关情况,对照农户花名册,按照“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标准,研究提出动态调整重点对象名单。
第四步:召开会议
——对整屯搬迁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召开一次户主代表会议(所有户主都参与),向群众宣传自治区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
——对非整屯搬迁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召开一次户主代表会议(主要包含重点对象户户主),向群众宣传自治区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
第五步:开展识别工作
(一)“应纳尽纳”贫困户。
1.工作队入重点对象户进行宣讲。
2.评估重点对象户“八有一超”(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
3.指导 “八有一超” (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未达标的重点对象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4.工作队对提出申请的重点对象户入户调查评分,按《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打分,并和农户共同在评估表上签字确认。
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不参与评分,但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5.将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申请贫困户的名单(包含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交行政村报上级进行财产检索。
6.等待行政村反馈上级财产检索结果。
7.对反馈财产检索结果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及时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8.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
——对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如不困难的,建议予以否决。如确属困难的,再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无问题的,建议保留。
——对无“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
9.将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10.等待行政村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和反馈公示情况。
11.等待行政村反馈“应纳尽纳”贫困户分数线及上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情况。
12.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组(屯)“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
13.等待行政村对初步确认的“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14.等待县(区)对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告。
15.公告后,入户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相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上报给行政村。
(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
1.工作队对本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所有农户进行宣讲。
2.工作队对所有未建档立卡农户入户调查评分,按《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打分,并和农户共同在评估表上签字确认。
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不参与评分,但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3.将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已入户评分的农户的名单(包含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交行政村报上级进行财产检索。
4.等待行政村反馈上级财产检索结果。
5.对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有“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及时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6.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
——对有“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如不困难的,建议予以否决。如确属困难的,再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无问题的,建议保留。
——对无“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
7.将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8.等待行政村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和反馈公示情况。
9.等待行政村反馈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及上级确定的整村搬迁应纳尽纳情况。
10.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组(屯)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11.等待行政村对初步确认的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12.等待县(区)对确定的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告。
13.公告后,入户采集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上报给行政村。
(三)认定返贫退出户。
1.工作队入重点对象户进行宣讲。
2.指导2014、2015年退出户返贫动态调整重点对象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进行自评。
3.指导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2014、2015年退出户填写《返贫申请书》。
4.工作队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对提出申请的2014、2015年退出户入户核验,核验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5.对提出申请的2014、2015年退出户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6.等待评议、公示及公告:
(1)等待行政村评议。
(2)等待乡镇审核后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示。
(3)等待县级审定后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告。
7.将县(区)审定公告结果告之申请户。
(四)剔除错评贫困户。
1.根据上级 2017 年上半年下发的财产检索可疑名单,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信息,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2.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对财产检索核实结果进行评议:
——对核实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如不困难,建议予以否决;如确属困难,建议予以保留。
——对核实无“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议予以保留。
3.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将汇总后的错评贫困户名单(包括予以保留或否决的意见)上报行政村。
4.等待评议公示。
(1)等待行政村评议。
(2)等待行政村对予以保留或剔除进行公示。
5.等待审核审定。
(1)等待乡镇审核意见。
(2)等待县级审定予以保留或剔除的名单。
6.将上级审定的结果入户告知农户。
附件 4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
动态调整名单
村民小组(屯)
|
人员类型 |
序号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
“应纳尽纳” 贫困户
|
1 |
户主1 |
|
|
|
2 |
…… |
|
| |
|
3 |
户主2 |
|
| |
|
… |
…… |
|
| |
|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
1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认定返贫 退出户
|
1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剔除错评 贫困户
|
1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5![]()
行政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行政村 单位(户、人)
|
村民小组(屯) |
“应纳尽纳” 贫困户 |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
认定返贫退出户 |
剔除错评贫困户 | |||||||||
|
2015年退出户 |
2016年脱贫户 |
2017年贫困户 |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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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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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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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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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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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组(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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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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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6
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乡(镇) 单位(户、人)
|
行政村 |
“应纳尽纳” 贫困户 |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
认定返贫退出户 |
剔除错评贫困户 |
行政村属性 | |||||||||||
|
2015年退出户 |
2016年脱贫户 |
2017年贫困户 | ||||||||||||||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户数 |
人数 |
|
|
| ||||
|
合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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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XX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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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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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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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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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行政村属性是指 2016 年脱贫村、2017 年预脱贫村、其他贫困村、非贫困村。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7
贫困户申请书
(参考模板)
村委会:
我家住 组(屯),家庭实际人口 人,因 陷入贫困,对照自治区 2017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我家符合贫困户条件,特申请为贫困户。
家庭成员如下: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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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承诺本户没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厅发〔2015〕30 号)列举的 “八个一票否决”情形(详见备注),如有瞒报虚报情形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申请人原则上由户主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其他家庭主要成员代签,表格空间不够可自行加行。
2.农户根据“八有一超”标准,自我评估后,认为符合贫困户标准的,自愿向行政村两委提交本申请书。
3.贫困户识别标准: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未达到标准的,视为符合贫困户标准。
4.“八个一票否决”情形如下:
(1)有两层以上(含两层)砖混结构且精装修住房或两层纯木结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上(含 50 平米)的农户。(整屯移民搬迁除外)
(2)在闹市区,或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的农户。
(3)家庭成员(包括同户父母、子女)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农户。
(4)现有价值在 3 万元以上(含 3 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农用拖拉机、大型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船舶等之一的农户。
(5)家庭成员有 1 人以上(含 1 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农户,或 1 人以上(含 1 人)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
稳定的农户。
(6)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
(7)家庭成员具有健康劳动能力和一定生产资料,又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且明显有吸毒、赌博、好吃懒做等不良习性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
(8)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附件 8
“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
家庭成员信息统计表
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
序 号 |
乡(镇) |
行政村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入户识别得分 |
|
1 |
|
|
户主1 |
户主 |
|
60 |
|
2 |
|
|
家庭成员1 |
儿子 |
|
|
|
3 |
|
|
家庭成员2 |
儿媳 |
|
|
|
4 |
|
|
家庭成员3 |
孙子 |
|
|
|
5 |
|
|
户主2 |
户主 |
|
|
|
6 |
|
|
家庭成员1 |
配偶 |
|
|
|
7 |
|
|
家庭成员2 |
儿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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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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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备注:此表电子版请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送。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 9
“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
一分一档统计表
县(区)领导小组(盖章)
|
评估得分 |
该分数农户户数 |
该分数农户人数 |
累计农户数 |
累计人数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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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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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请从低分到高分统计,电子版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送。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附件10
退出户返贫名单汇总表
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
乡镇 |
行政村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数 |
返贫原因 |
脱贫年度 |
备注 |
|
**** |
**** |
张三 |
45020319710620**** |
3 |
因灾 |
2015年 |
|
|
**** |
**** |
李四 |
45020319501022**** |
5 |
住房不达标 |
2014年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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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备注:此表电子版请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送。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11
错评贫困户剔除名单汇总表
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
|
乡镇 |
行政村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数 |
剔除原因 |
脱贫状态 |
备注 |
|
**** |
**** |
张三 |
45020319710620**** |
3 |
因灾 |
2015年退出户 |
|
|
**** |
**** |
李四 |
45020319501022**** |
5 |
住房不达标 |
2014年贫困户 |
|
|
**** |
**** |
王五 |
45020319450915**** |
4 |
有价值3万元以上小车 |
2016年脱贫户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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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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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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