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6月9日自治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议关于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部署及《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办〔2020〕43号)、《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拉堡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拉堡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2020年6月9日自治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议关于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部署及《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办〔2020〕43号)、《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25号)文件要求,认真汲取今年以来,特别是近期广西凭祥市、兴业县、灵山县先后发生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造成10人死亡爆炸事件的教训,结合柳州市融安“2·5”烟花爆竹较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根据上级政府要求,我镇决定2020年6月至8月与上级部门同步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打非”责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查处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灾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源头、流向管控。重点排查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销售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流向管理备案制度。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禁止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重点排查管控全镇相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重点人员转移进入我镇从事非法行为。重点整治长期存在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社区)归属责任。对涉及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协助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铲除非法储存、经营的土壤。
(三)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规范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提升完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条件和流向配送“一店一档”管理档案。继续协助相关部门深化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经营重点整治,规范经营安全技术条件。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拉堡镇镇长梁胤同志为组长,副镇长韦现爵韦常务副组长,安监办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等镇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刘文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纳入枪爆整治行动,迅速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按照2020年6月9日自治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22号)有关要求,强化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摸清底数。各村(社区)要摸清涉及烟花爆竹的单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 “一村一册”档案,按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要求,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管到位、管到底。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且长期未有效治理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明确职责。此次行动,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镇协助负责落实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废旧和罚没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公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措施。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畅通举报渠道。各相关部门要设立举报措施,加大举报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快组织调查。对涉嫌私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要排查核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办理情况。要举一反三,拓宽核查广度和深度,对一些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
(七)做好信息报送。请各村(社区)于2020年7月7日前将本镇工作方案报送镇安监办。请各村(社区)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7月19日、7月29日、8月9日、8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向镇安监办报送工作统计数据(见附件2)和典型案例,并于2020年7月27日、8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9月4日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总结,镇安监办将及时汇总上报区安委办和区应急局。
请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各环节相关从业企业单位,并督促做好相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相互推诿、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的,要坚决查清相关人员、部门责任,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联系人:韦祈冰,电话:7530625,电子邮箱:ljqlbzajb@163.com
附件:1.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推进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进展表
附件1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 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韦现爵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 文 拉堡村委党支书
刘文华 黄岭村委党支书
钟 新 木罗村委党支书
丁文耀 思贤村委党支书
刘健明 基隆村委党支书
孔智敏 塘头村委党支书
韦国夫 柳西社区党支书
韦福娟 金盛社区党支书
覃国环 城中社区党支书
蓝文龙 柳东社区党支书
覃 婷 建都社区党支书
覃素云 荷塘社区党支书
韦红元 农贸社区党支书
韦艳红 兴柳社区党支书
李建英 柳堡社区党支书
粟翠兰 宏发社区党支书
刘双进 祥和社区党支书
韦革忠 居宁社区党支书
韦秀练 鹏飞社区党支书
刘雪梅 富鑫社区党支书
韦 兰 翠林社区党支书
曾燕丽 华韵社区党支书
附件2
打击烟花爆竹涉爆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展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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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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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排查行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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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动检查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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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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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没收非法产品 |
箱(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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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没收非法原材料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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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没收非法生产工具设备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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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闭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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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治安处罚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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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刑事拘留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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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济处罚 |
万元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6月9日自治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议关于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部署及《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办〔2020〕43号)、《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拉堡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拉堡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2020年6月9日自治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议关于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部署及《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办〔2020〕43号)、《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办〔2020〕25号)文件要求,认真汲取今年以来,特别是近期广西凭祥市、兴业县、灵山县先后发生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造成10人死亡爆炸事件的教训,结合柳州市融安“2·5”烟花爆竹较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根据上级政府要求,我镇决定2020年6月至8月与上级部门同步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打非”责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查处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灾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源头、流向管控。重点排查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销售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流向管理备案制度。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禁止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重点排查管控全镇相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重点人员转移进入我镇从事非法行为。重点整治长期存在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社区)归属责任。对涉及从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协助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铲除非法储存、经营的土壤。
(三)整治合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规范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提升完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条件和流向配送“一店一档”管理档案。继续协助相关部门深化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经营重点整治,规范经营安全技术条件。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拉堡镇镇长梁胤同志为组长,副镇长韦现爵韦常务副组长,安监办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等镇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刘文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纳入枪爆整治行动,迅速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按照2020年6月9日自治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22号)有关要求,强化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摸清底数。各村(社区)要摸清涉及烟花爆竹的单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 “一村一册”档案,按照“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要求,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管到位、管到底。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且长期未有效治理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明确职责。此次行动,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镇协助负责落实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废旧和罚没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公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措施。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畅通举报渠道。各相关部门要设立举报措施,加大举报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快组织调查。对涉嫌私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要排查核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办理情况。要举一反三,拓宽核查广度和深度,对一些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
(七)做好信息报送。请各村(社区)于2020年7月7日前将本镇工作方案报送镇安监办。请各村(社区)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7月19日、7月29日、8月9日、8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向镇安监办报送工作统计数据(见附件2)和典型案例,并于2020年7月27日、8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9月4日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总结,镇安监办将及时汇总上报区安委办和区应急局。
请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各环节相关从业企业单位,并督促做好相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相互推诿、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的,要坚决查清相关人员、部门责任,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联系人:韦祈冰,电话:7530625,电子邮箱:ljqlbzajb@163.com
附件:1.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推进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进展表
附件1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 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韦现爵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 文 拉堡村委党支书
刘文华 黄岭村委党支书
钟 新 木罗村委党支书
丁文耀 思贤村委党支书
刘健明 基隆村委党支书
孔智敏 塘头村委党支书
韦国夫 柳西社区党支书
韦福娟 金盛社区党支书
覃国环 城中社区党支书
蓝文龙 柳东社区党支书
覃 婷 建都社区党支书
覃素云 荷塘社区党支书
韦红元 农贸社区党支书
韦艳红 兴柳社区党支书
李建英 柳堡社区党支书
粟翠兰 宏发社区党支书
刘双进 祥和社区党支书
韦革忠 居宁社区党支书
韦秀练 鹏飞社区党支书
刘雪梅 富鑫社区党支书
韦 兰 翠林社区党支书
曾燕丽 华韵社区党支书
附件2
打击烟花爆竹涉爆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展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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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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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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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排查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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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检查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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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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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产品 |
箱(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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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没收非法原材料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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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没收非法生产工具设备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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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闭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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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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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刑事拘留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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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济处罚 |
万元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