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关于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拉堡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拉堡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关于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4号)、《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柳州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1〕3号)及《柳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柳江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新冠防指〔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压紧压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加强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指挥体系;镇指挥部要强化监督指导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各村(社区)、行业企业要落实“五有一网格”,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实施网格化管理的防控工作要求。镇政府引导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及家庭加强自我管理,动员广大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迅速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二、落实落细农村地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防控宣传,严格落实早预防措施
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村屯开展入户疫情防控宣传。在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时,做到先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预防知识,再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把疫情早预防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1.强化宣传教育。灵活运用有线广播、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滚动字幕、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开展自治区下发的《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等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持续增强村民健康防护意识及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遮挡、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求群众出门需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乘坐交通工具、进入商场商店或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定期消毒。引导返乡人员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
2.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属地若出现疫情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必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3.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确需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婚丧嫁娶”组织人、承办人责任,原则上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柳返柳人员未执行完广西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不能参加),并要求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活动,规模也要控制在50人以内,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活动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镇指挥部审批并严格落实活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4.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特指来返拉堡镇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1)所有境外、广西区外返乡人员;(2)来自广西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3)广西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落实返乡人员管理措施:(1)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服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号)和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返柳来柳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通告》执行。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在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完成2次核酸检测,返柳入柳纳入社区管理后完成2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2)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居)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居)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乡时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纳入管理后马上开展核酸检测,然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再加2次核酸检测措施。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3)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出发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得,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返回后由村(居)委会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4)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5.强化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各村(居)委要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成立由乡镇干部、村干、村民小组长等组成的工作专班,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村屯为单位,抓紧开展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地毯式排查,落实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四个不漏”的排查要求,坚决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工作专班要定期在村屯巡回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各村(居)委要督促提醒在外读书、务工返乡或来拉堡的人员来返前提前24小时向村(居)委报告,来返拉堡人员一律做好“龙城市民云”APP的“龙云e报”登记,确保信息可追溯;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登记摸排,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坚决堵住疫情防控风险漏洞。引导群众原则上不到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后方可前行,返回后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各村(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商超、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村屯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各村(居)委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各村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屯小组会议时,尽量到相对宽畅的地方进行,或到空旷的球场进行,参会人员要保持适当距离,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采取“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
7.加强农(集)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农村农(集)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要求商家严格把好进货关,严禁销售无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对销售的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都要完整记录 进口商、供应商、品种规格、数量和购买者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全程可追溯。
8.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针对季节特点,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卫生村镇创建成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地区群众健康素养,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扩大检测范围,严格落实早发现措施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村报告、镇采样、县(区)检测”,由村(居)委会组织返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柳江区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由返乡人员个人承担。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集)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各村社区的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早报告措施
1.可疑患者报告。要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诊所、药店、车站、超市、宾馆、集市等哨点作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加强对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各基层医务人员要具备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严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接诊发热病人,严禁患者不经医嘱自服退烧药和咳嗽药,暂停村卫生室的静脉输液诊疗活动。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区卫生健康局。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若网络不通的立即向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
(四)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落实早隔离措施
1.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我镇各部门、村(居)委会要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镇各部门、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我镇要主动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疫情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健康登记及健康监测日报告制度,严格病例的住院隔离治疗,确保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理。在疫情发生后,我镇要服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调配,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公安”联合流调队伍的作用,全镇各部门、村(居)委会和村医、村干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同时在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专家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合疾控中心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预留充足的隔离房间以满足“应隔尽隔”需要。加强隔离场所规范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单人单间隔离、2 次核酸检测(第7天、第14天各1次)、体温监测等措施,隔离期满后转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政府、村(居)委会牵头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实际困难。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全镇各部门、村(居)委要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按高风险地区人群 1:1,中风险地区 5:1,低风险地区 10:1 混采方式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在 1 天内完成核心区、2天内完成周边区、3—5天内完成外围区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6.开展环境消杀。村(居)委会要督促重点公共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和秩序管理。加强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的管理,所有垃圾不能乱丢乱放,都须有序集中放置,按要求收集消毒并外运集中规范处理。
(五)科学规范实施,严格落实早救治措施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重点关注近期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以及反复就诊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及时转运可疑患者。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和诊所要备有专门房间,按照“一人一间”原则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待转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各村(居)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严格规范治疗。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集中到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中西医结合、一人一策, 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到柳州市定点医院救治,原则上能转就转。
4.严格院感防控。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
三、从严从实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有情况立即上报。落实好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 “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先锋带头作用,积极发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联防联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主要领导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首要责任人,各社区(村)按挂点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确定各网格负责人,形成一支由镇领导、镇干部、社区(村)工作人员等组成的疫情防控网格组,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网格化防控,利用辖区范围内22个社区(村)和已建立网格片区,建立镇级、社区(村)级、网格片区级三级网格,发挥网格管理的最大优势。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镇本级网格负责人。负责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牵头组织开展全镇疫情防控、排查、隔离、救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防护工作,做到群防群控、严防严控。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有效供应。建立情防控台账,填报疫情防控信息,加强对下级网格的监管指导。
镇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为村(社区)级网格负责人。按照镇党委挂点联系村(社区)工作分工,负责制定挂点联系村(社区)疫情防控应对措施,确保突发情况有效响应、科学有力处置。对疫情重点人员进行管控,对辖区住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工作就业及外出活动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晰、去向明白。充分利用辖区内电子屏、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宣传。组建社区党员干部、爱心人士等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等公益活动。
(三)加强能力保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镇指挥部要协助做好采样点手册编制和采样点演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预案。重点在人员组织、物资调配、检测能力测算等方面细化实化具体化,核酸检测工作预案要做到“有图有册有清单”,即:有采样点分布图和覆盖区域;有工作操作手册,明确精准设点、物资先行、人员到位、实施采样、及时转运、加快检测、信息汇总、新闻发布、分析研判等环境的工作流程,详细列出各环节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有物资保障清单、采样人员队伍清单、核酸检测能力清单等。
(四)加强物资保障。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口罩、手消液、体温枪、防护服等防护物资。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今冬明春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通畅。
(五)加强督导保障。按照有关方案要求,抓紧对本镇防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及时做好政策宣贯,确保责任到人、同频共振,坚决防止出现“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情况。组织查访组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委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通报、严肃问责。
各村(居)委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有关文件要求和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抓紧查漏洞、补短板,不留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有关防控方案、预案,切实抓好换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关于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拉堡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拉堡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关于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4号)、《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柳州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1〕3号)及《柳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柳江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新冠防指〔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压紧压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加强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指挥体系;镇指挥部要强化监督指导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各村(社区)、行业企业要落实“五有一网格”,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实施网格化管理的防控工作要求。镇政府引导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及家庭加强自我管理,动员广大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迅速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二、落实落细农村地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防控宣传,严格落实早预防措施
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村屯开展入户疫情防控宣传。在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时,做到先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预防知识,再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把疫情早预防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1.强化宣传教育。灵活运用有线广播、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滚动字幕、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开展自治区下发的《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等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持续增强村民健康防护意识及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遮挡、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求群众出门需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乘坐交通工具、进入商场商店或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定期消毒。引导返乡人员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
2.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属地若出现疫情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必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3.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确需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婚丧嫁娶”组织人、承办人责任,原则上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柳返柳人员未执行完广西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不能参加),并要求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活动,规模也要控制在50人以内,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活动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镇指挥部审批并严格落实活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4.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特指来返拉堡镇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1)所有境外、广西区外返乡人员;(2)来自广西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3)广西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落实返乡人员管理措施:(1)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服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号)和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返柳来柳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通告》执行。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在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完成2次核酸检测,返柳入柳纳入社区管理后完成2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2)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居)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居)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乡时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纳入管理后马上开展核酸检测,然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再加2次核酸检测措施。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3)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出发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得,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返回后由村(居)委会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4)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5.强化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各村(居)委要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成立由乡镇干部、村干、村民小组长等组成的工作专班,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村屯为单位,抓紧开展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地毯式排查,落实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四个不漏”的排查要求,坚决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工作专班要定期在村屯巡回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各村(居)委要督促提醒在外读书、务工返乡或来拉堡的人员来返前提前24小时向村(居)委报告,来返拉堡人员一律做好“龙城市民云”APP的“龙云e报”登记,确保信息可追溯;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登记摸排,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坚决堵住疫情防控风险漏洞。引导群众原则上不到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后方可前行,返回后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各村(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商超、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村屯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各村(居)委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各村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屯小组会议时,尽量到相对宽畅的地方进行,或到空旷的球场进行,参会人员要保持适当距离,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采取“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
7.加强农(集)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农村农(集)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要求商家严格把好进货关,严禁销售无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对销售的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都要完整记录 进口商、供应商、品种规格、数量和购买者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全程可追溯。
8.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针对季节特点,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卫生村镇创建成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地区群众健康素养,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扩大检测范围,严格落实早发现措施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村报告、镇采样、县(区)检测”,由村(居)委会组织返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柳江区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由返乡人员个人承担。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集)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各村社区的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早报告措施
1.可疑患者报告。要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诊所、药店、车站、超市、宾馆、集市等哨点作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加强对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各基层医务人员要具备初步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严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接诊发热病人,严禁患者不经医嘱自服退烧药和咳嗽药,暂停村卫生室的静脉输液诊疗活动。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区卫生健康局。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若网络不通的立即向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
(四)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落实早隔离措施
1.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我镇各部门、村(居)委会要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镇各部门、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我镇要主动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疫情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健康登记及健康监测日报告制度,严格病例的住院隔离治疗,确保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理。在疫情发生后,我镇要服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调配,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公安”联合流调队伍的作用,全镇各部门、村(居)委会和村医、村干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同时在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专家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合疾控中心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的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预留充足的隔离房间以满足“应隔尽隔”需要。加强隔离场所规范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单人单间隔离、2 次核酸检测(第7天、第14天各1次)、体温监测等措施,隔离期满后转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应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政府、村(居)委会牵头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实际困难。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全镇各部门、村(居)委要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按高风险地区人群 1:1,中风险地区 5:1,低风险地区 10:1 混采方式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在 1 天内完成核心区、2天内完成周边区、3—5天内完成外围区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6.开展环境消杀。村(居)委会要督促重点公共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和秩序管理。加强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的管理,所有垃圾不能乱丢乱放,都须有序集中放置,按要求收集消毒并外运集中规范处理。
(五)科学规范实施,严格落实早救治措施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重点关注近期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以及反复就诊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及时转运可疑患者。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和诊所要备有专门房间,按照“一人一间”原则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待转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各村(居)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严格规范治疗。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集中到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中西医结合、一人一策, 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到柳州市定点医院救治,原则上能转就转。
4.严格院感防控。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
三、从严从实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有情况立即上报。落实好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 “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先锋带头作用,积极发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联防联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主要领导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首要责任人,各社区(村)按挂点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确定各网格负责人,形成一支由镇领导、镇干部、社区(村)工作人员等组成的疫情防控网格组,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网格化防控,利用辖区范围内22个社区(村)和已建立网格片区,建立镇级、社区(村)级、网格片区级三级网格,发挥网格管理的最大优势。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镇本级网格负责人。负责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牵头组织开展全镇疫情防控、排查、隔离、救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防护工作,做到群防群控、严防严控。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有效供应。建立情防控台账,填报疫情防控信息,加强对下级网格的监管指导。
镇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为村(社区)级网格负责人。按照镇党委挂点联系村(社区)工作分工,负责制定挂点联系村(社区)疫情防控应对措施,确保突发情况有效响应、科学有力处置。对疫情重点人员进行管控,对辖区住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工作就业及外出活动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晰、去向明白。充分利用辖区内电子屏、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宣传。组建社区党员干部、爱心人士等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等公益活动。
(三)加强能力保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镇指挥部要协助做好采样点手册编制和采样点演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预案。重点在人员组织、物资调配、检测能力测算等方面细化实化具体化,核酸检测工作预案要做到“有图有册有清单”,即:有采样点分布图和覆盖区域;有工作操作手册,明确精准设点、物资先行、人员到位、实施采样、及时转运、加快检测、信息汇总、新闻发布、分析研判等环境的工作流程,详细列出各环节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有物资保障清单、采样人员队伍清单、核酸检测能力清单等。
(四)加强物资保障。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口罩、手消液、体温枪、防护服等防护物资。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今冬明春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通畅。
(五)加强督导保障。按照有关方案要求,抓紧对本镇防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及时做好政策宣贯,确保责任到人、同频共振,坚决防止出现“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情况。组织查访组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村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委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通报、严肃问责。
各村(居)委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有关文件要求和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抓紧查漏洞、补短板,不留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有关防控方案、预案,切实抓好换届期间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