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政发〔2024〕6号
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堡镇干旱灾害应
预案》及《拉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相关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现将《拉堡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及《拉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拉堡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水利部SL590-2013)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柳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包括:天气原因引起的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水质污染导致生产生活用水紧张等状况。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提高我镇抗旱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强防旱抗旱措施,增强抗旱风险意识和抗旱主动性,保证抗旱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干旱灾害按各村(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旱防灾减灾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5.始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抗旱指挥部
总 指 挥:韦 荣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覃建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廖开香 镇人大主席
覃作福 镇党委副书记
赖宇泉 镇党委副书记
李 海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韦媛彬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茜茜 镇党委组织委员
韦艳美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蒙国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丽斐 镇副镇长
谭立夫 镇副镇长
董邵良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陈佳祥 镇党政办主任
黄 岚 镇党建办主任
何矗焱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俊玲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润江 镇财政所所长
陆少勋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元平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亮 镇林业站站长
罗 忠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计荣灵 镇禁毒办主任
韦云芳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莫 莉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振国 拉堡司法所所长
邓 骏 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国威 拉堡派出所所长
唐 珩 城东派出所所长
颜加才 拉堡卫生院院长
覃国栋 拉堡中心校校长
张 伟 拉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熊 华 柳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红妹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钟 新 木罗村党委书记
丁文耀 思贤村党委书记
蓝蕾蕾 拉堡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翠娥 黄岭村党总支部书记
朱文婧 塘头村党总支部书记
刘健明 基隆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国环 城中社区党委书记
覃 婷 建都社区党委书记
蓝文龙 柳东社区党委书记
韦 兰 翠林社区党委书记
李建英 柳堡社区党委书记
韦福娟 金盛社区党委书记
罗维森 柳西社区党委书记
韦红元 农贸社区党委书记
粟招宇 荷塘社区党委书记
曾艳丽 华韵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韦艳红 兴柳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梁连春 宏发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艳珍 祥和社区党支部书记
欧阳丽珍 鹏飞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雪梅 居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覃 捷 富鑫社区党委书记
镇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覃建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72-7212205。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旱情;组织实施抗旱抢险、防灾减灾措施,制定镇干旱灾害应急方案;组织全镇的抗旱抢险、防灾减灾工作,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镇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按防指“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用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负责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蓄水保水,负责抗旱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调度,做到通力协作;加强河流保水、管水工作;科学管理,统一调度,旱期采用轮灌方式;做好节水、保水工作,充分利用好地表水和地下水;应急响应期组织车辆送水,及时提供供水、用水信息。根据当前气象,协调好电力、农机关系,解决好电荒、水荒;做好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4.镇公共安全办公室:协调全镇的防旱抗旱抢险工作;协同派出所及时调处用水纠纷,妥善处置用水突发事件,防止械斗和上访事件发生。综治办协助派出所维护抗旱期间的社会秩序。
5.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正确把握全镇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6.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抗旱救灾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8.拉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9.拉堡供电所:负责做好抗旱过程中大型抽水设备的电力供应、电力设备抢修、电力隐患排查治理、电力通道排障清障工作。
10.拉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1.拉堡卫生院:负责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2.拉堡中心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干旱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3.22个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抗旱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抗旱救灾预案,在旱期要统一指挥、加强巡查、提高认识、信息共享,救灾行动迅速、联动互助协调、合理科学,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
1.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加强对干旱灾害性天气、毗河来水的监测。
3.干旱期间,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向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旱情。
(二)预防预警机制
1.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常年性的抗旱组织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工程准备:大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对水毁工程、病险水库、渠道工程、管网工程等进行整治建设,保障工程正常供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
2.旱情预警机制
农业干旱
根据干旱出现的不同季节划分为5种:即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和冬旱。农业干旱划分为4级: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特大干旱(Ⅰ级)。以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为主要指标,作物生长期连续干旱天数和旱期降水量为参考,确定干旱等级。
城镇干旱
城镇干旱划分为三级,轻度干旱(Ⅲ级)、中度干旱(Ⅱ级)、严重干旱(Ⅰ级)。城镇干旱等级划分指标,根据城镇取水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划分标准:城镇生态缺水采用缺水率作为划分指标,当城镇水源主要为直接从河道取水时,采用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作为划分指标,当城镇主要采用地下水供水时,采用城镇人口用水困难率作为划分指标。
干旱等级评估
局部干旱:某一类型的干旱面积占一个镇(街道)境内耕地面积的35%以上,即为局部干旱。
全镇旱:某一类型的干旱受旱镇(街道)占全镇(街道)数的20%以上,即为全镇旱。
抗旱预案
镇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抗旱预案需由镇政府审批后,报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凡经审批备案的预案,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顺利实施。
预警级别
镇抗旱指挥部要在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干旱的成因和特点,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正确判断干旱发生等级,及时向旱区发出干旱预警信号。干旱预警分为4组,即Ⅳ级干旱预警、Ⅲ干旱预警、Ⅱ干旱预警、Ⅰ干旱预警,分别对应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五、应急响应
旱情发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轻到重。按照各时段的旱情旱灾变化程度,结合我镇地形、地貌、地质特征及水源、水工程现状,采取相应的抗旱对策,确保我镇抗旱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1.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特大干旱标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应用二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一级预案。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严重干旱标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三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二级抗旱预案。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3.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中度干旱标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四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三级抗旱预案。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指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组织以本区域为主的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3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进展情况提出抗旱指导意见。
4.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轻度干旱标准,旱情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指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以受灾群众为主的就地防旱抗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4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进展情况提出抗旱指导意见。
5.信息报送及处理
旱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各村(社区)、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研究本辖区旱情、灾情信息,经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及时提出旱灾程度及抗旱措施。
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信息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审核,并按规定发布。
抗旱救灾的新闻发布和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宣传救灾的基础知识,各村(社区)、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6.指挥与调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抗旱的调度指挥机构。旱灾发生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预案组织抗旱减灾工作,及时处理抗旱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抗旱矛盾,协调抗旱纠纷,维持抗旱治安秩序。
当发生特大、严重干旱时,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经批准后可实施跨镇调水和调动抗旱抽水设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征调抗旱物资,动员全社会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7.抗旱应急相应措施
①水源措施
抗旱工作的重点是挖掘水资源和水资源优化配置,为抗御特大干旱做好准备,挖掘水源要正确处理好防汛与抗旱的关系。不同时段,既要考虑工农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需求,又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确保水工程安全。全镇所有能正常运行的水库,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最佳科学调度方案,变泄为蓄,合理多蓄,尽量少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做好非灌溉时期塘、库、池、田的蓄水,充分发挥调蓄功能,增加可利用水量。
②农业措施
抗御干旱灾害必须有相应的农业措施,改变农作物品种单一的格局,避免用水的高度集中,在半干旱地区要及时推广节水保水型的耕作技术,如旱地育秧、免耕栽插、半干旱式水稻栽培技术等。旱情严重时,改种旱作物。农业农村部门在安排土地利用作物种类、品种结构、耕作技术、栽培技术时,要以可能供给水量为出发点,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
③分组抗旱应急措施
Ⅰ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全镇全面抗旱救灾,要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
应对措施:召开抗旱工作会,发出抗旱救灾工作通知,提出抗旱救灾方案,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深入灾区,调查受灾程度,全力以赴帮助群众抗旱救灾。要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
丘陵地区:要对现有的水源加强管理,凡有水可提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临时取水,解决抗旱水源,并拦截好低沟水,无水源的地方实施改种耐旱作物;人畜饮水困难的地方要组织送水;城镇要强化节水工作,必要时限时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Ⅱ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城乡全面抗旱,水源统筹安排,确保城乡生活供水和重点行业用水。
应对措施:召开会议,发出抗旱减灾紧急通知,全面安排抗旱减灾工作;派出抗旱工作组,督促指导全镇各村(社区)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检查指导本系统抗旱减灾措施落实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抗旱经费。
丘陵地区:要对所有骨干水源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优先保证城乡生活用水;在河道临时设置抽水提水,并拦截低沟水,对饮用水困难的地方实施人工送水;城镇供水部门要加强节约用水工作。
Ⅲ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城乡抗旱统筹安排,全面主动抗旱,减少干旱灾害损失。
应对措施: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抗旱工作会,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提出抗旱对策,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抗旱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受灾地区抗旱工作的指导。
丘陵地区:对水库、塘、池实施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用水量,有计划地实施抗旱灌溉,节约用水;抽水提灌设施要千方百计多提水,加强渠道管理,减少水损失,最大限度保留蓄水量,以备旱情发展所需。
Ⅳ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城乡经济发展。
应对措施:发生干旱要充分分析水文、气象等信息,提出抗旱措施;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部署抗旱工作。
轻度旱情发生时,对渠道加强管理,做到有计划供水,旱片属水区要因地制宜,错峰用水。要加强水库、塘、池等蓄水工程的管理,做到早提早引、蓄积水量,引导农民走发展节水高效、生态农业之路,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并积极推广旱作物农业新技术。
8.安全防抗和医疗救护
在抗旱救灾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高度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消毒药品,防止水源污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旱灾发生区域内的村(社区)要组织好医疗卫生站,加强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9.救灾、慰问和派遣工作组
全镇救灾工作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旱情发生后,镇政府派出慰问或工作组赴受旱区慰问和指导抗旱工作。
10.应急结束
当干旱地区发生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旱情得到缓解,水源状况得到改善,低于受旱标准,全镇大规模抗旱行动基本结束后,受旱区域的抗旱机构应向社会宣布抗旱期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
电信公司要依法保障抗旱信息优先畅通,保障气象、水文、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
(二)抗旱队伍建设与抗旱资金、物资保障
要建立专业抗旱服务组织,并与武警部队、驻足部队联系,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请求他们参加抗旱救灾工作。
镇指挥部应安排必需的抗旱经费,保障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抗旱指挥机构要分级原则储备好必要的抗旱机具、维修配件、抽水设备等抗旱物资,对抗旱物资的管理要建章立制,远程管理。必要时也可向社会公开征收各种抗旱物资。
(三)交通运输和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保障抗旱救灾交通运输畅通,抗旱救灾车辆在全镇范围内优先通行。负责做好抗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的行动,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后期处置
(一)抗旱效果评价
全镇各级抗旱组织机构在抗旱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级抗旱工作,对抗旱进行效果评价,积累经验,寻找不足,完善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特大、严重旱灾灾情解除后,受旱村(社区)和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灾害损失、灾区急需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抗旱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严重旱灾的村(社区),在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尽快研究制定对口帮扶救灾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根据受灾损失程度,在大力抗灾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救灾。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损坏和设备要及时予以修复,对应急设置的临时工程设施予以清除,加固恢复,对抗旱物资的消耗及时予以补充。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拉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暴雨、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提高拉堡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有序、高效、科学应对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洪涝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按各村(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防洪防灾减灾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5.始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指挥部
总 指 挥:韦 荣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覃建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廖开香 镇人大主席
覃作福 镇党委副书记
赖宇泉 镇党委副书记
李 海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韦媛彬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茜茜 镇党委组织委员
韦艳美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蒙国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丽斐 镇副镇长
谭立夫 镇副镇长
董邵良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陈佳祥 镇党政办主任
黄 岚 镇党建办主任
何矗焱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俊玲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润江 镇财政所所长
陆少勋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元平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亮 镇林业站站长
罗 忠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计荣灵 镇禁毒办主任
韦云芳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莫 莉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振国 拉堡司法所所长
邓 骏 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国威 拉堡派出所所长
唐 珩 城东派出所所长
颜加才 拉堡卫生院院长
覃国栋 拉堡中心校校长
张 伟 拉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熊 华 柳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红妹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钟 新 木罗村党委书记
丁文耀 思贤村党委书记
蓝蕾蕾 拉堡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翠娥 黄岭村党总支部书记
朱文婧 塘头村党总支部书记
刘健明 基隆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国环 城中社区党委书记
覃 婷 建都社区党委书记
蓝文龙 柳东社区党委书记
韦 兰 翠林社区党委书记
李建英 柳堡社区党委书记
韦福娟 金盛社区党委书记
罗维森 柳西社区党委书记
韦红元 农贸社区党委书记
粟招宇 荷塘社区党委书记
曾艳丽 华韵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韦艳红 兴柳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梁连春 宏发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艳珍 祥和社区党支部书记
欧阳丽珍 鹏飞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雪梅 居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覃 捷 富鑫社区党委书记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覃建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72-7212205。
(二)防汛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雨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防灾减灾措施,制定镇洪涝灾害应急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抢险、防灾减灾工作,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镇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①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②指导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等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③统筹全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等事故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④负责组织核查统计灾情,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⑤拟订全镇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⑥负责农村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抢修水毁农村公路交通设施;优先运送防洪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做好农村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⑦负责本镇内涝排水、危房排查和帮助洪水围困人员的撤离;组织、协调抢险队伍抢修排水基础设施,确保辖区排水通畅;指导全镇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的防汛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在建建筑工地的防汛工作;组织人员养护抢险道路。
⑧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地区。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组织协助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3.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①及时掌握和汇报农业受灾情况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减灾工作,组织、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农业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调运、管理、供应等工作。
②负责对全镇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安全监测、巡查和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
③做好因洪涝返贫的基础调查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对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按防贫监测程序纳入监测并实施精准帮扶。
4.镇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队伍抢险救灾能力。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险情状况和抢险救灾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联系区人民武装部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5.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6.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出现汛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根据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及时协调、发布各项防洪指令、公告,及时准确报道本镇汛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抗洪动态等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8.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救灾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9.拉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10.拉堡供电所:抗洪抢险时组建供电抢修队伍,以确保及时排除供电故障,保障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各变电所的防洪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维护抢修工作,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抢险现场临时增加照明、用电的联系、调运和调试工作;提供电力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1.拉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2.拉堡卫生院:负责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拉堡中心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4.22个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救灾预案,在汛期要统一指挥、加强巡查、提高认识、信息共享,救灾行动迅速、联动互助协调、合理科学,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预防预警
(一)日常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洪减灾和防灾避险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2.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包括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在内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工作准备。组织镇级防汛抗洪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抢险物资准备工作,组织好本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负责做好本镇境内各水库、山塘、尾(洗)矿坝、水利工程等防汛安全管理,做好工程安全监测、巡查和值守,随时掌握并报告工程运行情况;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镇境内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沿江沿河、低洼易涝地带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境内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
(二)汛情信息
1.监测
根据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行业数据,加强雨情和风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等监测,及时发布精准预报预警信息。
2.发布
通过视频调度和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实现镇对村(社区)的预警信息快速传播;建立村干部信息传达包村包户制度,各村(社区)干部要通过大喇叭广播、敲锣打鼓、吹哨子、上门通知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每个受影响区域、传达到每位群众。
3.报告
进入汛期,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镇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防御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负责收集、处理、研判洪涝灾情,重大信息及时向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4.险情
险情分为工程险情和非工程险情。工程险情信息主要包括险情种类、出险部位、危害程度、抢护措施等。水库(水电站)、堤防、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巡查制度,工程发生险情或遭遇重大汛情,行政村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及时向受威胁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迅速处置。其他险情主要指因洪水致人员围困等。对重大险情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指挥部。
5.灾情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供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各村(社区)如接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信息,应立即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并迅速核实。各成员单位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信息,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
(三)预警
1.暴雨预警
当收到区气象部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各村(社区)发布暴雨警报,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2.洪水预警
当收到区水利部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汛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向各村(社区)发布洪水预警信息,提醒各村(社区)加强监测和防范。
3.灾害预警
当发生大暴雨、特大暴雨或历时长、大范围强降雨时,容易造成洪灾和涝灾,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甚至导致水库(水电站)、堤防、尾矿坝、引水渠等工程失事造成溃坝洪水灾害。镇防汛指挥部应根据掌握的雨情、水情、工情信息,及时向低洼易洪易涝区、山洪地质隐患点,以及水库(水电站)、尾矿坝下游等危险区域发出灾害预警,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机构制定的有关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制度。
一般性、较大、重大、特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应逐级上报,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突发重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须采用电话或当面报告等时效性较强的方式报告,并辅以其他书面方式报告。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核实、迅速上报,对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进一步核实,随后补报续报详情。
(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按洪涝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洪涝灾害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 个等级。发生洪涝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一般由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造成境内主要公路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或有可能造成村级公路通行中断;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
4.水库出现险情;
5.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6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有可能造成主要公路通行中断或造成村级公路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或因洪涝灾害已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且灾情仍在持续;
4.水库出现较严重险情;
5.防洪工程出现较大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预报3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造成境内公路网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或因洪涝灾害已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且灾情仍在持续;
4.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5.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预报3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造成境内公路网通行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或因洪涝灾害已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且灾情仍在持续;
4.水库垮坝;
5.防洪工程堤防发生决口等有必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及程序,镇防汛指挥部适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
(三)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会商分析结果确定。
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第一指挥长同意,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第一指挥长主持会商,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雨水情实时信息以及预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防汛带班领导驻守办公室,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对重要防汛信息,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做好支援抢险救灾准备。
(2)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部署做好江河堤防安全度汛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部署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及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排查并掌握低洼易涝地区、居住危旧房屋等人员的情况,部署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做好交通线路的隐患排查,道路畅通保障,利用交通宣传设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企业安全度汛,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防汛工作;对接区应急部门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并做好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的准备工作。
(4)拉堡中心校做好我镇受洪涝影响区域学校防洪准备工作,做好校舍应急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
(5)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部署做好农作物紧急抢收的有关工作。
(6)镇人民武装部、其他应急抢险队伍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7)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做好防洪防涝宣传工作。
(8)通信管理部门组织电信运营商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发送气象、水利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信息。
(9)拉堡供电所要组织力量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负责提供防洪抢险及排涝设施的用电,同时储备多套发电机或电源以备应急使用。
(10)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部署落实防洪防涝各项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分析会商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参加,研究部署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驻守办公室,实行双岗带班、多岗值班,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防洪减灾作用。
(2)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加强对防洪防涝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由气象、水利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洪涝灾害。
(3)镇人民武装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洪涝灾害抢险准备工作,并进入待命状态。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做好堤防的监控工作,安排足够值班人员,加密监测巡查次数。
(5)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及时预警和报告,协助组织力量安全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做好我镇内涝防范工作,派出人员对低洼地区进行巡查,对可能受内涝严重影响地带群众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做好排涝工作;加强对尾矿坝的监控,落实采矿(石)场的安全措施,大暴雨影响前有计划停止生产和撤出现场全部人员。做好灾情统计,组织开展对紧急转移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要落实措施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防涝安全;对接区应急部门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的准备工作,确保随时调用。
(6)拉堡中心校要部署做好我镇受暴雨洪水灾害影响区域的学校适时停课,落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水灾害对中考的影响。
(7)拉堡派出所、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巡查,协调和组织开展遇险人员的救援。
(8)通信管理部门每天向受影响区域发送气象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信息。
(9)拉堡供电所要加强监控,加强巡查,防止发生重大电力事故,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以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加强防御暴雨洪涝灾害信息报送,并形成报告工作制度。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24 小时内报送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根据会商结果,镇防汛指挥部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必要时由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就进一步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根据需要,请示区防汛指挥部增加通信、电力、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派员进驻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工作。广泛动员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视情况到重灾区实行分片分类指导,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科学有效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报请区人民政府进行部署,由区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救灾。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各类信息通报区防汛指挥部和受洪涝灾害影响区域。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做好河道、山塘等水利设施的严密排查,发现工程险情要迅速报告和提出应急处置意见。
(4)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严密监视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和灾情;做好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开展公路巡查,对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等阻碍交通障碍物迅速清除,发生公路路段、桥梁坍塌等重大险情要迅速设立警示标志或封锁,并将出险路段部位向社会发布。必要时根据镇防汛指挥部指令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车辆优先通行;联系区应急管理部门继续做好灾区救灾救助工作;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需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
(5)拉堡派出所、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巡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转移受洪涝灾害威胁的群众。
(6)财政所及时安排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
(7)拉堡供电所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一旦出现停电事故,全力投入抢险,尽快恢复通电。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大面积供电用户因灾停电超过 12 小时,应将原因及预计恢复通电时间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8)镇人民武装部协调、衔接区人民武装部调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根据需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
各成员单位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12 小时内报送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汛情需要可依法宣布本镇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决策,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天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动态信息;适时组织召开抗洪抢险救灾新闻发布会,发布汛情公告,营造积极良好的抗洪抢险救灾氛围;报请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灾区的首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报请区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救灾。总指挥长主持召开有全体成员、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坐镇镇防汛指挥部指挥;请示区人民政府派出相关的上一级人民武装部、交通运输、电力、通讯、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应急、消防等成员单位进驻指挥部联合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抢险队伍、物资的调度工作,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开展抢险救灾。
(2)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值守,加强、加密对受灾地区域的险情密切监视。
(3)区人民政府增派的人民武装部、解放军、武警部队、区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各成员单位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书面上报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12 小时内报送到指挥部。
(四) 处置措施
1.抢险救灾
灾情险情的处置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形成抢险救灾合力。
发生灾情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由区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协调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援当地抢险救灾,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2.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备,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在灾害发生前,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防灾避险转移并妥善安置;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和救助,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拉堡卫生院加强对灾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在确保医务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灾区,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应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情险情发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灾情险情的危害程度,及时请示区防汛指挥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非常措施控制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五)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机构制定的防汛新闻发布制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应急结束
当洪涝灾害减弱、消除或已过境,将不再对我镇灾区造成较大影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报请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由区防汛指挥部宣布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
六、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二)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次洪涝灾害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报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机构。
(三)恢复与重建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镇人民政府、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七、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拉堡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印发
拉政发〔2024〕6号
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堡镇干旱灾害应
预案》及《拉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相关单位:
由于人员变动,现将《拉堡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及《拉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拉堡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水利部SL590-2013)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柳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包括:天气原因引起的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水质污染导致生产生活用水紧张等状况。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提高我镇抗旱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强防旱抗旱措施,增强抗旱风险意识和抗旱主动性,保证抗旱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干旱灾害按各村(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旱防灾减灾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5.始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抗旱指挥部
总 指 挥:韦 荣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覃建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廖开香 镇人大主席
覃作福 镇党委副书记
赖宇泉 镇党委副书记
李 海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韦媛彬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茜茜 镇党委组织委员
韦艳美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蒙国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丽斐 镇副镇长
谭立夫 镇副镇长
董邵良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陈佳祥 镇党政办主任
黄 岚 镇党建办主任
何矗焱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俊玲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润江 镇财政所所长
陆少勋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元平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亮 镇林业站站长
罗 忠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计荣灵 镇禁毒办主任
韦云芳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莫 莉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振国 拉堡司法所所长
邓 骏 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国威 拉堡派出所所长
唐 珩 城东派出所所长
颜加才 拉堡卫生院院长
覃国栋 拉堡中心校校长
张 伟 拉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熊 华 柳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红妹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钟 新 木罗村党委书记
丁文耀 思贤村党委书记
蓝蕾蕾 拉堡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翠娥 黄岭村党总支部书记
朱文婧 塘头村党总支部书记
刘健明 基隆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国环 城中社区党委书记
覃 婷 建都社区党委书记
蓝文龙 柳东社区党委书记
韦 兰 翠林社区党委书记
李建英 柳堡社区党委书记
韦福娟 金盛社区党委书记
罗维森 柳西社区党委书记
韦红元 农贸社区党委书记
粟招宇 荷塘社区党委书记
曾艳丽 华韵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韦艳红 兴柳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梁连春 宏发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艳珍 祥和社区党支部书记
欧阳丽珍 鹏飞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雪梅 居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覃 捷 富鑫社区党委书记
镇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覃建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72-7212205。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旱情;组织实施抗旱抢险、防灾减灾措施,制定镇干旱灾害应急方案;组织全镇的抗旱抢险、防灾减灾工作,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镇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按防指“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用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负责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蓄水保水,负责抗旱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调度,做到通力协作;加强河流保水、管水工作;科学管理,统一调度,旱期采用轮灌方式;做好节水、保水工作,充分利用好地表水和地下水;应急响应期组织车辆送水,及时提供供水、用水信息。根据当前气象,协调好电力、农机关系,解决好电荒、水荒;做好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4.镇公共安全办公室:协调全镇的防旱抗旱抢险工作;协同派出所及时调处用水纠纷,妥善处置用水突发事件,防止械斗和上访事件发生。综治办协助派出所维护抗旱期间的社会秩序。
5.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正确把握全镇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6.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抗旱救灾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8.拉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9.拉堡供电所:负责做好抗旱过程中大型抽水设备的电力供应、电力设备抢修、电力隐患排查治理、电力通道排障清障工作。
10.拉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1.拉堡卫生院:负责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2.拉堡中心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干旱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3.22个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抗旱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抗旱救灾预案,在旱期要统一指挥、加强巡查、提高认识、信息共享,救灾行动迅速、联动互助协调、合理科学,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
1.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加强对干旱灾害性天气、毗河来水的监测。
3.干旱期间,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向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旱情。
(二)预防预警机制
1.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常年性的抗旱组织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工程准备:大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对水毁工程、病险水库、渠道工程、管网工程等进行整治建设,保障工程正常供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
2.旱情预警机制
农业干旱
根据干旱出现的不同季节划分为5种:即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和冬旱。农业干旱划分为4级: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特大干旱(Ⅰ级)。以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为主要指标,作物生长期连续干旱天数和旱期降水量为参考,确定干旱等级。
城镇干旱
城镇干旱划分为三级,轻度干旱(Ⅲ级)、中度干旱(Ⅱ级)、严重干旱(Ⅰ级)。城镇干旱等级划分指标,根据城镇取水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划分标准:城镇生态缺水采用缺水率作为划分指标,当城镇水源主要为直接从河道取水时,采用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作为划分指标,当城镇主要采用地下水供水时,采用城镇人口用水困难率作为划分指标。
干旱等级评估
局部干旱:某一类型的干旱面积占一个镇(街道)境内耕地面积的35%以上,即为局部干旱。
全镇旱:某一类型的干旱受旱镇(街道)占全镇(街道)数的20%以上,即为全镇旱。
抗旱预案
镇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抗旱预案需由镇政府审批后,报区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凡经审批备案的预案,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顺利实施。
预警级别
镇抗旱指挥部要在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干旱的成因和特点,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正确判断干旱发生等级,及时向旱区发出干旱预警信号。干旱预警分为4组,即Ⅳ级干旱预警、Ⅲ干旱预警、Ⅱ干旱预警、Ⅰ干旱预警,分别对应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五、应急响应
旱情发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轻到重。按照各时段的旱情旱灾变化程度,结合我镇地形、地貌、地质特征及水源、水工程现状,采取相应的抗旱对策,确保我镇抗旱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1.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特大干旱标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应用二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一级预案。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严重干旱标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三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二级抗旱预案。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3.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中度干旱标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四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三级抗旱预案。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指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组织以本区域为主的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3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进展情况提出抗旱指导意见。
4.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轻度干旱标准,旱情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区级防汛抗旱机构的指导下,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以受灾群众为主的就地防旱抗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4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进展情况提出抗旱指导意见。
5.信息报送及处理
旱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各村(社区)、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研究本辖区旱情、灾情信息,经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及时提出旱灾程度及抗旱措施。
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信息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审核,并按规定发布。
抗旱救灾的新闻发布和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宣传救灾的基础知识,各村(社区)、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6.指挥与调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抗旱的调度指挥机构。旱灾发生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预案组织抗旱减灾工作,及时处理抗旱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抗旱矛盾,协调抗旱纠纷,维持抗旱治安秩序。
当发生特大、严重干旱时,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经批准后可实施跨镇调水和调动抗旱抽水设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征调抗旱物资,动员全社会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7.抗旱应急相应措施
①水源措施
抗旱工作的重点是挖掘水资源和水资源优化配置,为抗御特大干旱做好准备,挖掘水源要正确处理好防汛与抗旱的关系。不同时段,既要考虑工农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需求,又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确保水工程安全。全镇所有能正常运行的水库,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最佳科学调度方案,变泄为蓄,合理多蓄,尽量少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做好非灌溉时期塘、库、池、田的蓄水,充分发挥调蓄功能,增加可利用水量。
②农业措施
抗御干旱灾害必须有相应的农业措施,改变农作物品种单一的格局,避免用水的高度集中,在半干旱地区要及时推广节水保水型的耕作技术,如旱地育秧、免耕栽插、半干旱式水稻栽培技术等。旱情严重时,改种旱作物。农业农村部门在安排土地利用作物种类、品种结构、耕作技术、栽培技术时,要以可能供给水量为出发点,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
③分组抗旱应急措施
Ⅰ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全镇全面抗旱救灾,要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
应对措施:召开抗旱工作会,发出抗旱救灾工作通知,提出抗旱救灾方案,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深入灾区,调查受灾程度,全力以赴帮助群众抗旱救灾。要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
丘陵地区:要对现有的水源加强管理,凡有水可提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临时取水,解决抗旱水源,并拦截好低沟水,无水源的地方实施改种耐旱作物;人畜饮水困难的地方要组织送水;城镇要强化节水工作,必要时限时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Ⅱ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城乡全面抗旱,水源统筹安排,确保城乡生活供水和重点行业用水。
应对措施:召开会议,发出抗旱减灾紧急通知,全面安排抗旱减灾工作;派出抗旱工作组,督促指导全镇各村(社区)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检查指导本系统抗旱减灾措施落实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抗旱经费。
丘陵地区:要对所有骨干水源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优先保证城乡生活用水;在河道临时设置抽水提水,并拦截低沟水,对饮用水困难的地方实施人工送水;城镇供水部门要加强节约用水工作。
Ⅲ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城乡抗旱统筹安排,全面主动抗旱,减少干旱灾害损失。
应对措施: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抗旱工作会,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提出抗旱对策,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抗旱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受灾地区抗旱工作的指导。
丘陵地区:对水库、塘、池实施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用水量,有计划地实施抗旱灌溉,节约用水;抽水提灌设施要千方百计多提水,加强渠道管理,减少水损失,最大限度保留蓄水量,以备旱情发展所需。
Ⅳ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城乡经济发展。
应对措施:发生干旱要充分分析水文、气象等信息,提出抗旱措施;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部署抗旱工作。
轻度旱情发生时,对渠道加强管理,做到有计划供水,旱片属水区要因地制宜,错峰用水。要加强水库、塘、池等蓄水工程的管理,做到早提早引、蓄积水量,引导农民走发展节水高效、生态农业之路,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并积极推广旱作物农业新技术。
8.安全防抗和医疗救护
在抗旱救灾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高度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消毒药品,防止水源污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旱灾发生区域内的村(社区)要组织好医疗卫生站,加强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9.救灾、慰问和派遣工作组
全镇救灾工作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旱情发生后,镇政府派出慰问或工作组赴受旱区慰问和指导抗旱工作。
10.应急结束
当干旱地区发生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旱情得到缓解,水源状况得到改善,低于受旱标准,全镇大规模抗旱行动基本结束后,受旱区域的抗旱机构应向社会宣布抗旱期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
电信公司要依法保障抗旱信息优先畅通,保障气象、水文、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
(二)抗旱队伍建设与抗旱资金、物资保障
要建立专业抗旱服务组织,并与武警部队、驻足部队联系,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请求他们参加抗旱救灾工作。
镇指挥部应安排必需的抗旱经费,保障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抗旱指挥机构要分级原则储备好必要的抗旱机具、维修配件、抽水设备等抗旱物资,对抗旱物资的管理要建章立制,远程管理。必要时也可向社会公开征收各种抗旱物资。
(三)交通运输和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保障抗旱救灾交通运输畅通,抗旱救灾车辆在全镇范围内优先通行。负责做好抗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的行动,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后期处置
(一)抗旱效果评价
全镇各级抗旱组织机构在抗旱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级抗旱工作,对抗旱进行效果评价,积累经验,寻找不足,完善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特大、严重旱灾灾情解除后,受旱村(社区)和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灾害损失、灾区急需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抗旱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严重旱灾的村(社区),在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尽快研究制定对口帮扶救灾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根据受灾损失程度,在大力抗灾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救灾。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损坏和设备要及时予以修复,对应急设置的临时工程设施予以清除,加固恢复,对抗旱物资的消耗及时予以补充。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拉堡镇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暴雨、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提高拉堡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有序、高效、科学应对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洪涝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按各村(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防洪防灾减灾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5.始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指挥部
总 指 挥:韦 荣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覃建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廖开香 镇人大主席
覃作福 镇党委副书记
赖宇泉 镇党委副书记
李 海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韦媛彬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茜茜 镇党委组织委员
韦艳美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蒙国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丽斐 镇副镇长
谭立夫 镇副镇长
董邵良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陈佳祥 镇党政办主任
黄 岚 镇党建办主任
何矗焱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俊玲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润江 镇财政所所长
陆少勋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元平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 亮 镇林业站站长
罗 忠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计荣灵 镇禁毒办主任
韦云芳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莫 莉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振国 拉堡司法所所长
邓 骏 镇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国威 拉堡派出所所长
唐 珩 城东派出所所长
颜加才 拉堡卫生院院长
覃国栋 拉堡中心校校长
张 伟 拉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熊 华 柳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红妹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钟 新 木罗村党委书记
丁文耀 思贤村党委书记
蓝蕾蕾 拉堡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翠娥 黄岭村党总支部书记
朱文婧 塘头村党总支部书记
刘健明 基隆村党总支部书记
覃国环 城中社区党委书记
覃 婷 建都社区党委书记
蓝文龙 柳东社区党委书记
韦 兰 翠林社区党委书记
李建英 柳堡社区党委书记
韦福娟 金盛社区党委书记
罗维森 柳西社区党委书记
韦红元 农贸社区党委书记
粟招宇 荷塘社区党委书记
曾艳丽 华韵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韦艳红 兴柳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梁连春 宏发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艳珍 祥和社区党支部书记
欧阳丽珍 鹏飞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雪梅 居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覃 捷 富鑫社区党委书记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覃建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72-7212205。
(二)防汛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雨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防灾减灾措施,制定镇洪涝灾害应急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抢险、防灾减灾工作,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镇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①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②指导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等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③统筹全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等事故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④负责组织核查统计灾情,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⑤拟订全镇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⑥负责农村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抢修水毁农村公路交通设施;优先运送防洪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做好农村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⑦负责本镇内涝排水、危房排查和帮助洪水围困人员的撤离;组织、协调抢险队伍抢修排水基础设施,确保辖区排水通畅;指导全镇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的防汛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在建建筑工地的防汛工作;组织人员养护抢险道路。
⑧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地区。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组织协助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3.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①及时掌握和汇报农业受灾情况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减灾工作,组织、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农业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调运、管理、供应等工作。
②负责对全镇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安全监测、巡查和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
③做好因洪涝返贫的基础调查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对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众按防贫监测程序纳入监测并实施精准帮扶。
4.镇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队伍抢险救灾能力。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险情状况和抢险救灾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联系区人民武装部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5.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6.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出现汛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根据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及时协调、发布各项防洪指令、公告,及时准确报道本镇汛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抗洪动态等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8.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救灾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9.拉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10.拉堡供电所:抗洪抢险时组建供电抢修队伍,以确保及时排除供电故障,保障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各变电所的防洪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维护抢修工作,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抢险现场临时增加照明、用电的联系、调运和调试工作;提供电力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1.拉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2.拉堡卫生院:负责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3.拉堡中心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4.22个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救灾预案,在汛期要统一指挥、加强巡查、提高认识、信息共享,救灾行动迅速、联动互助协调、合理科学,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预防预警
(一)日常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洪减灾和防灾避险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2.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包括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在内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工作准备。组织镇级防汛抗洪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抢险物资准备工作,组织好本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负责做好本镇境内各水库、山塘、尾(洗)矿坝、水利工程等防汛安全管理,做好工程安全监测、巡查和值守,随时掌握并报告工程运行情况;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镇境内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沿江沿河、低洼易涝地带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境内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
(二)汛情信息
1.监测
根据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行业数据,加强雨情和风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等监测,及时发布精准预报预警信息。
2.发布
通过视频调度和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实现镇对村(社区)的预警信息快速传播;建立村干部信息传达包村包户制度,各村(社区)干部要通过大喇叭广播、敲锣打鼓、吹哨子、上门通知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每个受影响区域、传达到每位群众。
3.报告
进入汛期,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镇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防御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负责收集、处理、研判洪涝灾情,重大信息及时向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4.险情
险情分为工程险情和非工程险情。工程险情信息主要包括险情种类、出险部位、危害程度、抢护措施等。水库(水电站)、堤防、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巡查制度,工程发生险情或遭遇重大汛情,行政村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及时向受威胁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迅速处置。其他险情主要指因洪水致人员围困等。对重大险情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指挥部。
5.灾情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供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各村(社区)如接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信息,应立即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并迅速核实。各成员单位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信息,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
(三)预警
1.暴雨预警
当收到区气象部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各村(社区)发布暴雨警报,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2.洪水预警
当收到区水利部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汛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向各村(社区)发布洪水预警信息,提醒各村(社区)加强监测和防范。
3.灾害预警
当发生大暴雨、特大暴雨或历时长、大范围强降雨时,容易造成洪灾和涝灾,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甚至导致水库(水电站)、堤防、尾矿坝、引水渠等工程失事造成溃坝洪水灾害。镇防汛指挥部应根据掌握的雨情、水情、工情信息,及时向低洼易洪易涝区、山洪地质隐患点,以及水库(水电站)、尾矿坝下游等危险区域发出灾害预警,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机构制定的有关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制度。
一般性、较大、重大、特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应逐级上报,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突发重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须采用电话或当面报告等时效性较强的方式报告,并辅以其他书面方式报告。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核实、迅速上报,对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进一步核实,随后补报续报详情。
(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按洪涝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洪涝灾害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 个等级。发生洪涝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一般由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造成境内主要公路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或有可能造成村级公路通行中断;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
4.水库出现险情;
5.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6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有可能造成主要公路通行中断或造成村级公路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或因洪涝灾害已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且灾情仍在持续;
4.水库出现较严重险情;
5.防洪工程出现较大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预报3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造成境内公路网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或因洪涝灾害已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且灾情仍在持续;
4.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5.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等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预报3小时内我镇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洪水造成境内公路网通行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境内已发生洪涝灾害,或因洪涝灾害已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且灾情仍在持续;
4.水库垮坝;
5.防洪工程堤防发生决口等有必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及程序,镇防汛指挥部适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
(三)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会商分析结果确定。
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第一指挥长同意,同时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镇防汛指挥部第一指挥长主持会商,报区防汛指挥部审批同意。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雨水情实时信息以及预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防汛带班领导驻守办公室,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对重要防汛信息,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做好支援抢险救灾准备。
(2)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部署做好江河堤防安全度汛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部署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及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排查并掌握低洼易涝地区、居住危旧房屋等人员的情况,部署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做好交通线路的隐患排查,道路畅通保障,利用交通宣传设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企业安全度汛,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防汛工作;对接区应急部门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并做好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的准备工作。
(4)拉堡中心校做好我镇受洪涝影响区域学校防洪准备工作,做好校舍应急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
(5)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部署做好农作物紧急抢收的有关工作。
(6)镇人民武装部、其他应急抢险队伍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7)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做好防洪防涝宣传工作。
(8)通信管理部门组织电信运营商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发送气象、水利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信息。
(9)拉堡供电所要组织力量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负责提供防洪抢险及排涝设施的用电,同时储备多套发电机或电源以备应急使用。
(10)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部署落实防洪防涝各项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分析会商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参加,研究部署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驻守办公室,实行双岗带班、多岗值班,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防洪减灾作用。
(2)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加强对防洪防涝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由气象、水利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洪涝灾害。
(3)镇人民武装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洪涝灾害抢险准备工作,并进入待命状态。
(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做好堤防的监控工作,安排足够值班人员,加密监测巡查次数。
(5)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及时预警和报告,协助组织力量安全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做好我镇内涝防范工作,派出人员对低洼地区进行巡查,对可能受内涝严重影响地带群众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做好排涝工作;加强对尾矿坝的监控,落实采矿(石)场的安全措施,大暴雨影响前有计划停止生产和撤出现场全部人员。做好灾情统计,组织开展对紧急转移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要落实措施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防涝安全;对接区应急部门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的准备工作,确保随时调用。
(6)拉堡中心校要部署做好我镇受暴雨洪水灾害影响区域的学校适时停课,落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水灾害对中考的影响。
(7)拉堡派出所、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巡查,协调和组织开展遇险人员的救援。
(8)通信管理部门每天向受影响区域发送气象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信息。
(9)拉堡供电所要加强监控,加强巡查,防止发生重大电力事故,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以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加强防御暴雨洪涝灾害信息报送,并形成报告工作制度。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24 小时内报送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商会。根据会商结果,镇防汛指挥部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必要时由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就进一步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根据需要,请示区防汛指挥部增加通信、电力、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派员进驻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工作。广泛动员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视情况到重灾区实行分片分类指导,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科学有效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报请区人民政府进行部署,由区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救灾。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各类信息通报区防汛指挥部和受洪涝灾害影响区域。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做好河道、山塘等水利设施的严密排查,发现工程险情要迅速报告和提出应急处置意见。
(4)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严密监视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和灾情;做好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开展公路巡查,对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等阻碍交通障碍物迅速清除,发生公路路段、桥梁坍塌等重大险情要迅速设立警示标志或封锁,并将出险路段部位向社会发布。必要时根据镇防汛指挥部指令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车辆优先通行;联系区应急管理部门继续做好灾区救灾救助工作;协调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需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
(5)拉堡派出所、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巡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转移受洪涝灾害威胁的群众。
(6)财政所及时安排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
(7)拉堡供电所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一旦出现停电事故,全力投入抢险,尽快恢复通电。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大面积供电用户因灾停电超过 12 小时,应将原因及预计恢复通电时间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8)镇人民武装部协调、衔接区人民武装部调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根据需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
各成员单位及时将防御洪涝灾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12 小时内报送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汛情需要可依法宣布本镇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决策,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天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动态信息;适时组织召开抗洪抢险救灾新闻发布会,发布汛情公告,营造积极良好的抗洪抢险救灾氛围;报请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灾区的首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报请区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救灾。总指挥长主持召开有全体成员、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坐镇镇防汛指挥部指挥;请示区人民政府派出相关的上一级人民武装部、交通运输、电力、通讯、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应急、消防等成员单位进驻指挥部联合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抢险队伍、物资的调度工作,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开展抢险救灾。
(2)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值守,加强、加密对受灾地区域的险情密切监视。
(3)区人民政府增派的人民武装部、解放军、武警部队、区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各成员单位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书面上报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 12 小时内报送到指挥部。
(四) 处置措施
1.抢险救灾
灾情险情的处置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形成抢险救灾合力。
发生灾情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由区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协调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援当地抢险救灾,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2.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备,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在灾害发生前,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防灾避险转移并妥善安置;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和救助,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拉堡卫生院加强对灾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在确保医务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灾区,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应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情险情发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灾情险情的危害程度,及时请示区防汛指挥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非常措施控制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五)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机构制定的防汛新闻发布制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应急结束
当洪涝灾害减弱、消除或已过境,将不再对我镇灾区造成较大影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报请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由区防汛指挥部宣布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
六、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二)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次洪涝灾害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报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机构。
(三)恢复与重建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镇人民政府、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七、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拉堡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