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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拉堡镇  |   发布日期: 2025-10-30 17:00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

计划公示》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现向社会公示。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合法、规范、公正、高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主体

拉堡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对象

乡镇辖区内随机抽取22家各类企业。

四、检查事项及依据

检查类别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

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设施设备、操作规范以及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

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市场秩序

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

核查行业生产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环境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消防安全

检查企业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安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检查频次及时间安排

从2025年10月至12月,计划对拉堡镇辖区22家企业各开展1次行政检查。

六、检查方式

1. 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查看现场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等。

2. 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对其进行书面审查。

3. 联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检查计划的,由镇政府协调,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实行联合检查,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七、检查组成员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拉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大检查工作组,组长由拉堡镇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拉堡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全部执法人员担任。

八、工作要求

1. 严格依法依规。所有行政检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杜绝随意检查、越权检查。

2. 规范检查行为。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即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等;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3. 落实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4. 加强监督考核。镇政府将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监督考核,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及时反馈备案。执法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拉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7216616。



通知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拉堡镇  |   发布日期: 2025-10-30 17:00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

计划公示》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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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现向社会公示。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合法、规范、公正、高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主体

拉堡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对象

乡镇辖区内随机抽取22家各类企业。

四、检查事项及依据

检查类别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

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设施设备、操作规范以及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

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市场秩序

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

核查行业生产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环境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消防安全

检查企业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安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检查频次及时间安排

从2025年10月至12月,计划对拉堡镇辖区22家企业各开展1次行政检查。

六、检查方式

1. 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查看现场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等。

2. 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对其进行书面审查。

3. 联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检查计划的,由镇政府协调,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实行联合检查,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七、检查组成员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拉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大检查工作组,组长由拉堡镇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拉堡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全部执法人员担任。

八、工作要求

1. 严格依法依规。所有行政检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杜绝随意检查、越权检查。

2. 规范检查行为。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即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等;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3. 落实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4. 加强监督考核。镇政府将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监督考核,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及时反馈备案。执法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拉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721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