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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政发〔2022〕31号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三都镇  |   发布日期: 2022-08-01 10:05   

发〔202231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2022728


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提高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率,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将惠民利民的大事办好办实。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函》(桂人社函〔2022〕110号)要求,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按照“至 少有一次缴费记录”的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社保扶贫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 完成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三都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余文波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党委书记镇长

韦芳慧    副镇长

  韦文丽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秋兰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祖蒙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春伊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远秋   三都镇财政所所长

覃忠研   三都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蓝柳苑   三都镇板江村党支书、主任

韦定英   三都镇白见村党支书、主任

        韦廷春   三都镇三都村党支书、主任

韦克淼   三都镇觉山村党支书、主任

     三都镇里贡村党支书、主任

韦朝阳   三都镇龙兴村党支书、主任

覃周立   三都镇工农村党支书、主任

覃金海   三都镇博艾村党支书、主任

韦立文   三都镇三加村党支书、主任

            韦少云   三都镇三都社区党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文丽同志担任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召开全镇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各村(居)委相应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全面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落实目标责任,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镇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适时掌握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平台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村(居)委级劳保协管员作用,协管员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工作,工作业绩与绩效挂钩配备具有社会保险工作能力的专职人员,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继续加强代扣代缴工作,不断完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方式。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力争做到所有应缴费人员都签订协议,确保续保率和代扣代缴率均达100%,通过代扣代缴实现保费的缴纳,真正建立快捷有效的长期征缴机制,做到应收尽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委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定期通报各村(居)委工作完成情况。镇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村(居)委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制定相应措施,有效促进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保证基金安全运行,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做好协议签订、代扣代缴、到账入账、待遇审核及领取资格认证等环节工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六)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既好又快地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按本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解决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度运行情况、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做好信息的通报和交流工作。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起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报镇政府同意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负责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好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按工作要求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的录入。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负责受理咨询、政策宣传、情况公示、举报等工作。负责收集本镇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家庭父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做好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工作,做好我镇农村五保、低保户、重度残疾、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财政所: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

农服中心:负责提供符合代缴条件的脱贫对象含三类监测对象相关信息。
    各挂点后盾单位:落实专人下到挂点村委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和基金征缴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协助挂点村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村(居)委:具体负责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代扣代缴协议签订、通知参保人缴费(通知在代扣代缴存折存入足额保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

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存够足额保费,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调查摸底、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缴费情况公示等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按时完成。政府将组织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村(居)委、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村(居)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八)明确工作时间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系统的数据为准,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1、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全年任务按 三个时间节点831 日,1031 日,1225推进完成详见附件《2022年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目标表》2、各村(居)委要主动联系挂点后盾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开辟社会保险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尤其是对缴费年限长、缴费金额多、享受待遇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结合实际,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文艺活动等措施加强宣传,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按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各村屯要张贴公告,明确年度缴费的时间、缴费档次及办理办法,做到政策公开,办理程序明晰。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村(居)委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做到经办业务规范有序,流程运转顺畅。劳动保障事务管理所依次对协办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经办、协办人员精通政策,业务熟悉,能够完成经办业务。

附件:2022年三都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目标表

附件

2022年三都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扩面任务目标

村(居)

未参保人数(未有缴费记录)

2022年完成新增缴费人数

831日前完成人数(任务的80%

1031日前完成人数(任务的90%

1225日前完成人数(任务的100%

备注


白见村委

1027

801

641

721

801



板江村委

591

462

370

416

462



博艾村委

108

84

67

76

84



工农村委

189

147

118

133

147



觉山村委

506

395

316

355

395



里贡村委

345

262

210

236

262



龙兴村委

700

546

437

491

546



三都村委

509

396

317

356

396



三加村委

160

125

100

112

125



三都社区

336

262

210

236

262



合计

4471

3480

2784

3132

3480



注:此表数据包含未参保和未缴过费人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乡镇文件
都政发〔2022〕31号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三都镇  |   发布日期: 2022-08-01 10:05   

发〔202231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2022728


三都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提高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率,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老有所养,将惠民利民的大事办好办实。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函》(桂人社函〔2022〕110号)要求,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按照“至 少有一次缴费记录”的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社保扶贫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 完成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三都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余文波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党委书记镇长

韦芳慧    副镇长

  韦文丽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秋兰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祖蒙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春伊   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远秋   三都镇财政所所长

覃忠研   三都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蓝柳苑   三都镇板江村党支书、主任

韦定英   三都镇白见村党支书、主任

        韦廷春   三都镇三都村党支书、主任

韦克淼   三都镇觉山村党支书、主任

     三都镇里贡村党支书、主任

韦朝阳   三都镇龙兴村党支书、主任

覃周立   三都镇工农村党支书、主任

覃金海   三都镇博艾村党支书、主任

韦立文   三都镇三加村党支书、主任

            韦少云   三都镇三都社区党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都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文丽同志担任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召开全镇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各村(居)委相应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全面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落实目标责任,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镇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适时掌握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平台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村(居)委级劳保协管员作用,协管员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工作,工作业绩与绩效挂钩配备具有社会保险工作能力的专职人员,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继续加强代扣代缴工作,不断完善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方式。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力争做到所有应缴费人员都签订协议,确保续保率和代扣代缴率均达100%,通过代扣代缴实现保费的缴纳,真正建立快捷有效的长期征缴机制,做到应收尽收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委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定期通报各村(居)委工作完成情况。镇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村(居)委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制定相应措施,有效促进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保证基金安全运行,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做好协议签订、代扣代缴、到账入账、待遇审核及领取资格认证等环节工作,防止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六)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既好又快地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

    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按本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解决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度运行情况、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做好信息的通报和交流工作。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起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报镇政府同意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负责本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好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按工作要求负责本乡镇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的录入。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负责受理咨询、政策宣传、情况公示、举报等工作。负责收集本镇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家庭父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做好符合计生代缴条件人员的代缴工作,做好我镇农村五保、低保户、重度残疾、贫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财政所: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

农服中心:负责提供符合代缴条件的脱贫对象含三类监测对象相关信息。
    各挂点后盾单位:落实专人下到挂点村委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和基金征缴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协助挂点村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村(居)委:具体负责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代扣代缴协议签订、通知参保人缴费(通知在代扣代缴存折存入足额保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

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存够足额保费,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调查摸底、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缴费情况公示等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按时完成。政府将组织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村(居)委、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的村(居)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八)明确工作时间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系统的数据为准,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1、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居)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全年任务按 三个时间节点831 日,1031 日,1225推进完成详见附件《2022年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目标表》2、各村(居)委要主动联系挂点后盾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开辟社会保险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尤其是对缴费年限长、缴费金额多、享受待遇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结合实际,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文艺活动等措施加强宣传,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按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各村屯要张贴公告,明确年度缴费的时间、缴费档次及办理办法,做到政策公开,办理程序明晰。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村(居)委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做到经办业务规范有序,流程运转顺畅。劳动保障事务管理所依次对协办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经办、协办人员精通政策,业务熟悉,能够完成经办业务。

附件:2022年三都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目标表

附件

2022年三都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扩面任务目标

村(居)

未参保人数(未有缴费记录)

2022年完成新增缴费人数

831日前完成人数(任务的80%

1031日前完成人数(任务的90%

1225日前完成人数(任务的100%

备注


白见村委

1027

801

641

721

801



板江村委

591

462

370

416

462



博艾村委

108

84

67

76

84



工农村委

189

147

118

133

147



觉山村委

506

395

316

355

395



里贡村委

345

262

210

236

262



龙兴村委

700

546

437

491

546



三都村委

509

396

317

356

396



三加村委

160

125

100

112

125



三都社区

336

262

210

236

262



合计

4471

3480

2784

3132

3480



注:此表数据包含未参保和未缴过费人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