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政发〔2026〕1号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村(居)委: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5〕15号)和《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江政发〔2025〕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镇“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我镇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三都镇人民政府成立三都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周 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谢远南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王亚飞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兴琳 副镇长
成 员: 韦婉贞 镇人大主席
韦云妮 镇党委副书记
韦 旋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韦仲远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东宁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董 凡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韦衡容 副镇长
石俊斌 三都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韦俊平 三都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 羡 三都镇司法所所长
梁丽丽 三都镇中学校长
覃振华 三都镇中心小学校长
陈 洪 三都镇党政办负责人
朱远秋 三都镇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欣 三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蓝柳苑 板江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天模 白见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廷春 三都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克淼 觉山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曾 秒 里贡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朝阳 龙兴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周立 工农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金海 博艾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立文 三加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少壮 三都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各村(居)委开展好普查工作,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曾秀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韦景朗同志、李思雨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动,请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接替人员,领导小组不再另行下文。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完成后,三都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明确部门分工
各单位、各村(居)委要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三)组建普查队伍
充分发挥各单位、各村(居)委的作用,从各单位、各村(居)委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充分组织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工作,从社会、乡镇干部、包村挂点干部和农村小学教师等多方面选调农业普查员。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上级普查经费预算标准,做好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根据农业普查工作需要,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普查秩序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村(社区)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严守数据质量,筑牢普查根基
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措施。加强普查人员业务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强化技术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严防数据泄露。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查。
(三)创新技术手段,提升普查效能
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多方力量
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微信等多种形式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通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镇政府和村(社区)组织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都政发〔2026〕1号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村(居)委: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5〕15号)和《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江政发〔2025〕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镇“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我镇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三都镇人民政府成立三都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周 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谢远南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王亚飞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兴琳 副镇长
成 员: 韦婉贞 镇人大主席
韦云妮 镇党委副书记
韦 旋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韦仲远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东宁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董 凡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韦衡容 副镇长
石俊斌 三都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韦俊平 三都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 羡 三都镇司法所所长
梁丽丽 三都镇中学校长
覃振华 三都镇中心小学校长
陈 洪 三都镇党政办负责人
朱远秋 三都镇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欣 三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蓝柳苑 板江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天模 白见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廷春 三都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克淼 觉山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曾 秒 里贡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朝阳 龙兴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周立 工农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覃金海 博艾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立文 三加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韦少壮 三都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各村(居)委开展好普查工作,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曾秀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韦景朗同志、李思雨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动,请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接替人员,领导小组不再另行下文。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完成后,三都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明确部门分工
各单位、各村(居)委要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三)组建普查队伍
充分发挥各单位、各村(居)委的作用,从各单位、各村(居)委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充分组织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工作,从社会、乡镇干部、包村挂点干部和农村小学教师等多方面选调农业普查员。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上级普查经费预算标准,做好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根据农业普查工作需要,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普查秩序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村(社区)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严守数据质量,筑牢普查根基
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措施。加强普查人员业务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强化技术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严防数据泄露。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查。
(三)创新技术手段,提升普查效能
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多方力量
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微信等多种形式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通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镇政府和村(社区)组织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