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政发〔2024〕2号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创新管理体 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单位各 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行业农村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 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和《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需设岗、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对象与时间安排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岗位竞聘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
三、人员聘用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7.符合本单位编制的各类岗位说明书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竞聘管理岗位
竞聘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的具体条件:
1.八级管理岗位: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曾在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2.九级管理岗位:在十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3.十级管理岗位:曾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者曾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竞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六级:任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满四年(含四年),取得高级职称资格;
2.专业技术七级: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专业技术八级: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九级: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专业技术十级: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专业技术十一级: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专业技术十二级: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转岗条件
原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符合由本人提出转岗申请(纸质版需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同意后交至镇人事部门),且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竞聘相应岗位:
1.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取得助理级职称资格的,可竞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2.任管理岗位或工勤岗位满三年(含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可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3.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曾聘任至专业技术岗位的,可竞聘原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岗位设置总数及等级(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一)岗位总数
岗位总数60个,其中管理岗位15个,专业技术岗位42个,工勤岗3个。
(二)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八级1个,九级14个,十级不限。
2.专业技术岗位:六级1个,七级0个;中级岗位八级5个,九级6个,十级4个;初级岗位十一级13个,十二级13个,十三级不限。
3.工勤技能岗位:三级1个,四级1个,五级1个。
五、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为顺利完成我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工作,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组织本级聘用工作。
组长:余文波
副组长:周毅、潘晓静
成员:韦云妮、谢远南、王亚飞、韦旋、韦仲远、黄东宁、董凡、韦兴琳、韦芳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负责具体岗位设置有关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事助理及党建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责为收集、核实竞聘者竞聘提供的佐证材料、核算分数及材料归档等。
(二)成立岗位聘用联审小组。为在聘用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成立岗位聘用联审小组,全面负责完成聘用工作。联审小组由镇领导班子及各站所、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竞聘者工作表现进行评分。联审小组成员与竞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等应当回避的,按回避相关规定进行回避。
六、岗位竞聘的程序
(一)发布岗位
由镇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确定发布镇年度聘任岗位数量。
(二)提出申请
由竞岗人员本人向三都镇人事助理处提出岗位晋级申请,以递交书面材料为准。书面材料为个人工作述职材料,材料应简明扼要,能体现出本人的工作成效及实绩,一般不超过 800字,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量化评分
量化评分项目主要有工作表现、工龄、学历、职称资格、年度考核、任职情况、专业学术表现等。由竞岗人员按照以下加分条件填写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人事助理处,交联审小组进行量化评分审核。
1.工龄。每满一年记0.2分。
2.学历。硕士研究生记5分,研究生或双学位记4分,大学本科记3分;大学专科记2分,专科以下记1分。
3.职称资格。每满一年记0.2分。
4.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每优秀1次记2分,每合格1次记1分。
5.任职情况。近三年以来,担任单位(部门)正职、副职满1年以上的,分别记4分、2分;因工作需要,担任挂点工作情况,任挂点工作队队长满1年以上的,记3分,任队员满1年以上的,记1分;抽调到镇其他站所工作的,抽调满1年以上,加1分。
6.脱贫户帮扶情况。近三年以来,未因脱贫户帮扶任务被通报的,加1分。
7.表彰和专业学术表现。近三年以来,按照①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区处级、乡科级表彰,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集体获奖或表彰不记入个人分数。②科技成果奖(含国家专利、制定地方标准、品种审定等), 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区处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 分;多项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③发表论文: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别记2分、1.5分、1分,非第一作者记0.5分。多次发表仅取最高奖项计分。
(四)竞聘测评会
由联审小组召开竞聘测评会,竞聘人员需进行8分钟以内的竞聘演讲,由联审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演讲内容及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打分,分别填写附件2,最后进行汇总,采取平均分,得出竞聘人员的联审小组评分结果。为体现择优聘用的原则,测评总分为50分,竞聘人员的测评结果得分需达到总分的80%(即4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竞聘程序。联审小组成员与竞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等应当回避的,按回避政策进行回避。
(五)总分计算
总分由量化评分得分的70%、联审小组评分得分的30%合计,同一岗位同一级别采取从高至低排名,若分数相同,则由联审小组实行票决制。
(六)公示
公示期为3天。对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若不合格,按照排名情况替补。
(七)考察评议
镇领导班子对公示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和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八)签约上岗
各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
七、相关事宜
(一)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二)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三)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期间,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附件:1.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量化总评分表
2.竞聘人员评分表
附件1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量化总评分表
单位(盖章): 拟申报岗位: 填表日期: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说 明 | ||||||
|
工龄 |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满 年 |
|
|
每一年工龄记0.2分。 | ||||||||
|
学历 |
最高学历: 取得学历时间: 年 月 |
|
|
以毕业证原件为准。硕士研究生记5分,研究生或者双学位记4分,本科3分,专科2分, 专科以下1分(以最高学历为准)。 | ||||||||
|
职称资格证书 |
名称 |
职称证号或文号及时间 |
|
|
取得职务资格当年起(以职称批文为准)计算, 每满一年记0.2分。 | |||||||
|
|
证号或文号: 时 间: 年 月 | |||||||||||
|
年度考核 情况 |
年 |
年 |
年 |
|
|
近三年来,优秀1次记2分,合格1次记1分。 | ||||||
|
|
|
| ||||||||||
|
任职 情况 |
任现职岗位职务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担任单位(部门)正职、副职满1年以上的,分别记4分、2分;因工作需要,担任挂点工作情况,任挂点工作队队长满1年以上的,记3分,任队员满1年以上的,记1分;抽调到镇其他站所部门工作的,抽调满1年以上,加1分。 | ||||||||
|
任单位、部门正职或副职 |
|
任镇挂点工作队长或队员 |
|
抽调到镇其他站所部门工作 |
| |||||||
|
扶贫帮扶情 况 |
帮扶户数 |
|
|
|
近三年以来,未因脱贫户帮扶任务被通报的,每帮扶1户加1分。 | |||||||
|
表彰和专业学术表现 |
评优评先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获国家级、省部级、 厅局级、区处级、乡科级表彰,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集体获奖或表彰不记入个人分数。 | ||||||||
|
| ||||||||||||
|
科技成果奖 (含发明的专利、制定地方性标准、品种审定)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每获科技成果奖(含国家专利、制定地方标准、品种审定等), 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区处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多项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 | |||||||||
|
| ||||||||||||
|
发表专业论文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发表论文: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发表论文的,第一作 者分别记2分、1.5分、1分,非第一作者记0.5分。多次发表仅取最高奖项计分。 | |||||||||
|
| ||||||||||||
|
以上项目合计得分: | ||||||||||||
|
初审人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工作表现测评 |
联审小组评分 |
满分分别为50分,得分取平均分 | ||||||||||
|
| ||||||||||||
|
总计 |
| |||||||||||
附件2
竞聘人员评分表
竞聘人:
|
联审小组 评分 |
工作态度 (10分) |
工作能力 (15分) |
工作表现 (15分) |
工作成效 (10分) |
合计 |
|
|
|
|
|
| |
|
备注 |
|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江区三都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印发
![]()
都政发〔2024〕2号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创新管理体 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单位各 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行业农村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 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和《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需设岗、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对象与时间安排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岗位竞聘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
三、人员聘用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7.符合本单位编制的各类岗位说明书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竞聘管理岗位
竞聘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的具体条件:
1.八级管理岗位: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曾在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2.九级管理岗位:在十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3.十级管理岗位:曾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者曾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竞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六级:任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满四年(含四年),取得高级职称资格;
2.专业技术七级: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专业技术八级: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九级: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专业技术十级: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专业技术十一级: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专业技术十二级: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转岗条件
原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符合由本人提出转岗申请(纸质版需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同意后交至镇人事部门),且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竞聘相应岗位:
1.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取得助理级职称资格的,可竞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2.任管理岗位或工勤岗位满三年(含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可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3.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曾聘任至专业技术岗位的,可竞聘原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岗位设置总数及等级(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一)岗位总数
岗位总数60个,其中管理岗位15个,专业技术岗位42个,工勤岗3个。
(二)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八级1个,九级14个,十级不限。
2.专业技术岗位:六级1个,七级0个;中级岗位八级5个,九级6个,十级4个;初级岗位十一级13个,十二级13个,十三级不限。
3.工勤技能岗位:三级1个,四级1个,五级1个。
五、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为顺利完成我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工作,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组织本级聘用工作。
组长:余文波
副组长:周毅、潘晓静
成员:韦云妮、谢远南、王亚飞、韦旋、韦仲远、黄东宁、董凡、韦兴琳、韦芳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负责具体岗位设置有关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事助理及党建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责为收集、核实竞聘者竞聘提供的佐证材料、核算分数及材料归档等。
(二)成立岗位聘用联审小组。为在聘用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成立岗位聘用联审小组,全面负责完成聘用工作。联审小组由镇领导班子及各站所、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竞聘者工作表现进行评分。联审小组成员与竞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等应当回避的,按回避相关规定进行回避。
六、岗位竞聘的程序
(一)发布岗位
由镇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确定发布镇年度聘任岗位数量。
(二)提出申请
由竞岗人员本人向三都镇人事助理处提出岗位晋级申请,以递交书面材料为准。书面材料为个人工作述职材料,材料应简明扼要,能体现出本人的工作成效及实绩,一般不超过 800字,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量化评分
量化评分项目主要有工作表现、工龄、学历、职称资格、年度考核、任职情况、专业学术表现等。由竞岗人员按照以下加分条件填写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人事助理处,交联审小组进行量化评分审核。
1.工龄。每满一年记0.2分。
2.学历。硕士研究生记5分,研究生或双学位记4分,大学本科记3分;大学专科记2分,专科以下记1分。
3.职称资格。每满一年记0.2分。
4.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每优秀1次记2分,每合格1次记1分。
5.任职情况。近三年以来,担任单位(部门)正职、副职满1年以上的,分别记4分、2分;因工作需要,担任挂点工作情况,任挂点工作队队长满1年以上的,记3分,任队员满1年以上的,记1分;抽调到镇其他站所工作的,抽调满1年以上,加1分。
6.脱贫户帮扶情况。近三年以来,未因脱贫户帮扶任务被通报的,加1分。
7.表彰和专业学术表现。近三年以来,按照①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区处级、乡科级表彰,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集体获奖或表彰不记入个人分数。②科技成果奖(含国家专利、制定地方标准、品种审定等), 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区处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 分;多项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③发表论文: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别记2分、1.5分、1分,非第一作者记0.5分。多次发表仅取最高奖项计分。
(四)竞聘测评会
由联审小组召开竞聘测评会,竞聘人员需进行8分钟以内的竞聘演讲,由联审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演讲内容及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打分,分别填写附件2,最后进行汇总,采取平均分,得出竞聘人员的联审小组评分结果。为体现择优聘用的原则,测评总分为50分,竞聘人员的测评结果得分需达到总分的80%(即4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竞聘程序。联审小组成员与竞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等应当回避的,按回避政策进行回避。
(五)总分计算
总分由量化评分得分的70%、联审小组评分得分的30%合计,同一岗位同一级别采取从高至低排名,若分数相同,则由联审小组实行票决制。
(六)公示
公示期为3天。对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若不合格,按照排名情况替补。
(七)考察评议
镇领导班子对公示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和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八)签约上岗
各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
七、相关事宜
(一)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二)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三)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期间,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附件:1.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量化总评分表
2.竞聘人员评分表
附件1
柳江区三都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量化总评分表
单位(盖章): 拟申报岗位: 填表日期: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说 明 | ||||||
|
工龄 |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满 年 |
|
|
每一年工龄记0.2分。 | ||||||||
|
学历 |
最高学历: 取得学历时间: 年 月 |
|
|
以毕业证原件为准。硕士研究生记5分,研究生或者双学位记4分,本科3分,专科2分, 专科以下1分(以最高学历为准)。 | ||||||||
|
职称资格证书 |
名称 |
职称证号或文号及时间 |
|
|
取得职务资格当年起(以职称批文为准)计算, 每满一年记0.2分。 | |||||||
|
|
证号或文号: 时 间: 年 月 | |||||||||||
|
年度考核 情况 |
年 |
年 |
年 |
|
|
近三年来,优秀1次记2分,合格1次记1分。 | ||||||
|
|
|
| ||||||||||
|
任职 情况 |
任现职岗位职务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担任单位(部门)正职、副职满1年以上的,分别记4分、2分;因工作需要,担任挂点工作情况,任挂点工作队队长满1年以上的,记3分,任队员满1年以上的,记1分;抽调到镇其他站所部门工作的,抽调满1年以上,加1分。 | ||||||||
|
任单位、部门正职或副职 |
|
任镇挂点工作队长或队员 |
|
抽调到镇其他站所部门工作 |
| |||||||
|
扶贫帮扶情 况 |
帮扶户数 |
|
|
|
近三年以来,未因脱贫户帮扶任务被通报的,每帮扶1户加1分。 | |||||||
|
表彰和专业学术表现 |
评优评先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获国家级、省部级、 厅局级、区处级、乡科级表彰,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多次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集体获奖或表彰不记入个人分数。 | ||||||||
|
| ||||||||||||
|
科技成果奖 (含发明的专利、制定地方性标准、品种审定)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每获科技成果奖(含国家专利、制定地方标准、品种审定等), 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区处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多项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计分。 | |||||||||
|
| ||||||||||||
|
发表专业论文记分 |
|
|
近三年以来,发表论文: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发表论文的,第一作 者分别记2分、1.5分、1分,非第一作者记0.5分。多次发表仅取最高奖项计分。 | |||||||||
|
| ||||||||||||
|
以上项目合计得分: | ||||||||||||
|
初审人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工作表现测评 |
联审小组评分 |
满分分别为50分,得分取平均分 | ||||||||||
|
| ||||||||||||
|
总计 |
| |||||||||||
附件2
竞聘人员评分表
竞聘人:
|
联审小组 评分 |
工作态度 (10分) |
工作能力 (15分) |
工作表现 (15分) |
工作成效 (10分) |
合计 |
|
|
|
|
|
| |
|
备注 |
|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江区三都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