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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土博镇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来源: 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12-20 21:56   

为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健全和完善征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和柳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以村(居)委为单位达到97%以上,由政府资助参保的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扶持对象、计生扶持对象等)参保率达到100%。参保率统计以统计部门提供的2016年底辖区城乡居民人口数据为准。

二、参保对象

(一)凡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本镇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具有广西户籍且持有我镇居住证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

(二)土博镇域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三)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本镇林场人员可以选择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

三、缴费办法及标准

实行政府主导的征缴工作机制,坚持以村(居)委为主要力量集中征缴,设立简便高效的征缴服务平台,通过微信缴费、委托银行实时缴费等多种缴费渠道,加大个人征缴力度,确保201712月底前完成个人征缴任务。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18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自治区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2018年,下列人员个人不用缴费:1. 重度残疾。2. 特困。3. 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4. 计生对象。上述四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民政、计生)统计、核定、造册并上报到社保局,社保局核实人数后,通知其组关部门将上述人员的保费汇入社保局,社保局将上述人员整体导入医保系统。原已缴费的上述四类人员,持银行缴费单据,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和补退。

低保和精准扶贫人员的缴费,执行先缴后补。个人缴费后,持银行缴费单据,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和补退。

四、缴费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缴费时间

2017111日至20171231日。

(二)缴费方式

1. 微信支付缴费。参保居民自行关注柳江社保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微信支付缴费。

2. 银行实时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柳江区域内农村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各个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缴费。

3. 在校学生纳入家庭户参保。

4. 各村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可按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参保享受待遇时间

(一)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1—12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次年1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逾期参保缴费。(上年度91—1231日未缴纳下年度保险费,而在当年11—630日缴纳当年度保险费的)在足额缴纳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新生儿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为确保2018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成立柳江区土博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覃新花   副镇长

副组长:  姚 斌  镇党政办主任

  韦克寒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陈柳佳   镇民政办主任 

  梁 勇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韦仲远   镇扶贫工作站主任

  林世超   土博财政所所长

韦国柳   土博中心校校长

向华艳   土博中学校长

      梁献乐   土博村委主任

覃相金   长洞村委主任

韦庆永   北隆村委主任

韦庆胜   豆村委主任

韦运衡   西朗村委主任

梁立强   世界村委主任

覃兰萍   定山村委主任

覃秋财   孝中村委主任

刘柳铸   王合村委主任

梁国情   梅里村委主任

梁海秋   屯兵村委主任

杨昌乐   中村村委主任

何 康   琴怀村委主任

韦文强   水源村委主任

韦连升   四案村委主任

覃杰仁   甘贡村委主任

韦忠云   土博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克寒同志兼任。

各村(居)委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征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召开动员会,扎实开展征缴工作,通过提标扩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宣传为先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开信、网站、手机短信、微信、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对疾病风险防范的普惠性,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对因病致贫防范的重要性,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多方征缴,提高效率。探索多渠道的缴费方式,建立长效的征缴机制。各村(居)委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引导城乡居民通过手机微信支付方式缴费,也可以就近通过柳江区域内银行(柳江农村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外出务工、异地居住的群众可以在当地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渠道进行缴费,或委托在家的亲戚、邻居或熟人代缴办理参保手续。原柳江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办理的新农合卡(即桂盛卡)已经没有就诊、银行代扣代缴参保费的功能,只有金融功能,不再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新参保人员和参保信息有误的人员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镇社保中心或区社保局登记、更正后方可缴费参保,否则不能正常办理缴费手续。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扎实推进医保征缴工作的落实。

(四)重视特殊群体参保工作。2018年由政府资助的特殊群体参保率要达到100%。计生、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扶持对象务必核对准确,防止出现遗漏参保或重复参保现象。计生扶持对象、民政扶持对象(重度残疾对象)等由相关资助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不用个人另行缴费;相关部门按统计人数和资助标准将扶助资金转入社保基金专户;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需自行缴纳个人参保缴费用后,相关部门再按政策要求对个人缴纳参保费用进行补助。

(五)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各部门要采取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的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分片包干,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指导群众缴费。规范填写参保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和信息安全。

(六)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参保征缴工作。

1. 各村(居)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征缴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率要达到97%以上。

2. 镇直各部门要向干部职工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配合各村(居)委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发动和征缴工作。

3. 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社保部门做好统筹安排,具体负责指导各村(居)委开展征缴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平稳衔接。

5. 卫计部门负责落实计生扶助惠民政策,统计符合资助参保对象的名单,并以村屯为单位登记造册,于1220日前将花名册(附电子版)报送镇社保中心;强化医疗行业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6. 民政部门负责统计符合资助参保对象的名单,并以村屯为单位登记造册,1220日前将花名册(附电子版)报送镇社保中心;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为符合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

7. 扶贫部门负责统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名单,并以村屯为单位登记造册,1220日前将花名册(附电子版)报送镇社保中心,足额预算安排扶助资金。

8. 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管理工作,及时划拨医保配套补助资金,足额安排征缴工作经费。

9.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在校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在校学生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10.监察部门要对征缴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七)严格考核,注重实效。为确保全镇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及时筹措医保资金,镇党委、镇政府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纳入各村(居)委的绩效考核。征缴期间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征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

 

 

 

 

 

 

 

 

 

 

 

 

 

 

乡镇文件
柳江区土博镇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来源: 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7-12-20 21:56   

为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健全和完善征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和柳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以村(居)委为单位达到97%以上,由政府资助参保的群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扶持对象、计生扶持对象等)参保率达到100%。参保率统计以统计部门提供的2016年底辖区城乡居民人口数据为准。

二、参保对象

(一)凡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本镇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具有广西户籍且持有我镇居住证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

(二)土博镇域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三)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本镇林场人员可以选择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

三、缴费办法及标准

实行政府主导的征缴工作机制,坚持以村(居)委为主要力量集中征缴,设立简便高效的征缴服务平台,通过微信缴费、委托银行实时缴费等多种缴费渠道,加大个人征缴力度,确保201712月底前完成个人征缴任务。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18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自治区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2018年,下列人员个人不用缴费:1. 重度残疾。2. 特困。3. 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4. 计生对象。上述四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民政、计生)统计、核定、造册并上报到社保局,社保局核实人数后,通知其组关部门将上述人员的保费汇入社保局,社保局将上述人员整体导入医保系统。原已缴费的上述四类人员,持银行缴费单据,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和补退。

低保和精准扶贫人员的缴费,执行先缴后补。个人缴费后,持银行缴费单据,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和补退。

四、缴费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缴费时间

2017111日至20171231日。

(二)缴费方式

1. 微信支付缴费。参保居民自行关注柳江社保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微信支付缴费。

2. 银行实时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柳江区域内农村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各个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缴费。

3. 在校学生纳入家庭户参保。

4. 各村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可按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参保享受待遇时间

(一)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1—12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次年1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逾期参保缴费。(上年度91—1231日未缴纳下年度保险费,而在当年11—630日缴纳当年度保险费的)在足额缴纳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新生儿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为确保2018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成立柳江区土博镇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覃新花   副镇长

副组长:  姚 斌  镇党政办主任

  韦克寒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陈柳佳   镇民政办主任 

  梁 勇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韦仲远   镇扶贫工作站主任

  林世超   土博财政所所长

韦国柳   土博中心校校长

向华艳   土博中学校长

      梁献乐   土博村委主任

覃相金   长洞村委主任

韦庆永   北隆村委主任

韦庆胜   豆村委主任

韦运衡   西朗村委主任

梁立强   世界村委主任

覃兰萍   定山村委主任

覃秋财   孝中村委主任

刘柳铸   王合村委主任

梁国情   梅里村委主任

梁海秋   屯兵村委主任

杨昌乐   中村村委主任

何 康   琴怀村委主任

韦文强   水源村委主任

韦连升   四案村委主任

覃杰仁   甘贡村委主任

韦忠云   土博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克寒同志兼任。

各村(居)委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征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召开动员会,扎实开展征缴工作,通过提标扩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宣传为先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开信、网站、手机短信、微信、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对疾病风险防范的普惠性,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对因病致贫防范的重要性,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多方征缴,提高效率。探索多渠道的缴费方式,建立长效的征缴机制。各村(居)委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引导城乡居民通过手机微信支付方式缴费,也可以就近通过柳江区域内银行(柳江农村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外出务工、异地居住的群众可以在当地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渠道进行缴费,或委托在家的亲戚、邻居或熟人代缴办理参保手续。原柳江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办理的新农合卡(即桂盛卡)已经没有就诊、银行代扣代缴参保费的功能,只有金融功能,不再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新参保人员和参保信息有误的人员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镇社保中心或区社保局登记、更正后方可缴费参保,否则不能正常办理缴费手续。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扎实推进医保征缴工作的落实。

(四)重视特殊群体参保工作。2018年由政府资助的特殊群体参保率要达到100%。计生、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扶持对象务必核对准确,防止出现遗漏参保或重复参保现象。计生扶持对象、民政扶持对象(重度残疾对象)等由相关资助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不用个人另行缴费;相关部门按统计人数和资助标准将扶助资金转入社保基金专户;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需自行缴纳个人参保缴费用后,相关部门再按政策要求对个人缴纳参保费用进行补助。

(五)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各部门要采取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的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分片包干,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指导群众缴费。规范填写参保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和信息安全。

(六)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参保征缴工作。

1. 各村(居)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征缴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率要达到97%以上。

2. 镇直各部门要向干部职工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配合各村(居)委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发动和征缴工作。

3. 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社保部门做好统筹安排,具体负责指导各村(居)委开展征缴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平稳衔接。

5. 卫计部门负责落实计生扶助惠民政策,统计符合资助参保对象的名单,并以村屯为单位登记造册,于1220日前将花名册(附电子版)报送镇社保中心;强化医疗行业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6. 民政部门负责统计符合资助参保对象的名单,并以村屯为单位登记造册,1220日前将花名册(附电子版)报送镇社保中心;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为符合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

7. 扶贫部门负责统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名单,并以村屯为单位登记造册,1220日前将花名册(附电子版)报送镇社保中心,足额预算安排扶助资金。

8. 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的预算、拨付和管理工作,及时划拨医保配套补助资金,足额安排征缴工作经费。

9.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在校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在校学生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10.监察部门要对征缴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七)严格考核,注重实效。为确保全镇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及时筹措医保资金,镇党委、镇政府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纳入各村(居)委的绩效考核。征缴期间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征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