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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政发〔2019〕21号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博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10-10 18:01   

  

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有效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特制定《土博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抄报:区政府办、区维稳办。                                                                        

  土博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10日印发                                 (共印25份)

柳江区土博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及时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治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正常的社会秩序,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土博镇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廖树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海丽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防范办、

维稳办)主任

      覃春宁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蒙明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宵欧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组织委员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韦光迪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韦雪桦  镇人大副主席

覃新花  副镇长

   副镇长

徐荣昌  镇长助理

卢武练  土博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光迪兼任,副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韦飞雪担任。

办公室成员:

韦飞雪  镇党政办主任

覃伟达  土博司法所所长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站长

韦月芳  镇民政办负责人

林世超  镇财政所所长

韦振局  镇文广站站长

梁立河  镇林业站站长

   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向华艳  土博中学校长

韦庆德  土博中心小学校长

韦善良  土博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主任

  各村(居)委要参照镇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村级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村委主任负总责,切实抓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为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并可视情况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部署开展具体的应急工作:

1.应急处置小组。

 长: 陈海丽(兼) 

副组长: 覃春宁(兼)、卢武练(兼)

 员:各村(居)委挂点领导、韦飞雪、韦香贤、覃兆齐、韦支英、戴荣健及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中、小学各抽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迅速形成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组建快速行动队伍,采取有效的措施,迅速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局面,对不听教育、劝告,甚至阻碍行动的人员,实行强行带离,并进行技术采证,为调查处理事件提供证据。切实防止人群大规模集结,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使事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平息,降低损失程度。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2.交通疏理小组。

  长:覃宵欧(兼)

副组长:梁

  员:梁文剑、韦超凡、梁献磊、覃 盛。

负责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的交通堵塞,进行快速疏导,确保交通顺畅。负责对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交通运输上提供援助。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 

3.消防救援小组。

 长:徐荣昌(兼)

副组长:梁立河

 员:周冬艳、韦金国、镇消防队员。

负责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消防监控,切实防范引爆或纵火行为,避免火灾险情,一旦发现苗头现象,立即展开快速救援行动,降低损失程度。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

4、医疗救护小组。

 长:曾知(兼)

副组长:韦善良

 员:镇卫生院相关人员

负责迅速启动医疗应急系统,落实医护人员及必备的医疗器械、药物,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博卫生院办公室。

5.信息宣传小组。

 长:姚  斌(兼)

副组长:蒋  

 员:宣传助理、覃永璇、杨晓亦、刘和平

负责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管理和发布系统,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发展情况,加强有害信息的监控和管理,严防出现负面新闻;掌握信息的发布时机,并由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群众和媒体通报事态发展情况,让广大群众和媒体了解实情,避免失实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委员室。

6.后勤保障小组。

 长:韦光迪(兼)

副组长:袁  

 员:莫晓玲、韦仲远以及镇财政所有关人员。

负责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各种后勤保障,确保事件的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7.谈判小组。

 长:蒙明宏(兼)

副组长:覃伟达

 员:韦香贤、覃兆齐、韦支英、戴荣健

负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谈判、说服工作,尽量将群体性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事态不再扩大。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

  四、应急机制

  1.属地管理制度。在协助镇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各项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留意本辖区的动态,派出治安队员驻守主要出入路口,切实做好本辖区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期间,认真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辖区的群众围观和参与事件,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2.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掌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情况,主要领导干部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汇报事态发展;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不误报,以便领导小组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发言人制度。坚持“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引导舆论”的方针,由镇长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在汇总各部门采集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再由镇政府指定新闻发言人向群众和媒体通报事件的情况。

  4.值班制度。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事件的发展,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干部不能离开土博,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卫生、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和安全防卫工作,避免受到冲击。

  5.责任追究制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如村(居)委、有关部门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一定损失,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应急措施

  1.启动预案。当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并经过调查证实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制定方案。迅速召开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拟定应急方案。同时,7个工作组也要迅速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3.展开行动。应急处置小组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态的严重性,迅速从公安、民兵应急分队、消防队员等中组成行动队伍,介入群体性突发事件,控制现场,认真做好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也要迅速启动相应工作方案,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宣传汇报。群体性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平息后,由信息宣传小组结合实情,汇总相关信息上报领导小组,经同意后,由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外界通报事件情况;同时,拟写报告材料,上报区委、区政府。

乡镇文件
土政发〔2019〕21号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博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10-10 18:01   

  

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有效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特制定《土博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抄报:区政府办、区维稳办。                                                                        

  土博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10日印发                                 (共印25份)

柳江区土博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及时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治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正常的社会秩序,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土博镇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廖树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海丽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防范办、

维稳办)主任

      覃春宁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蒙明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宵欧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组织委员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韦光迪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韦雪桦  镇人大副主席

覃新花  副镇长

   副镇长

徐荣昌  镇长助理

卢武练  土博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光迪兼任,副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韦飞雪担任。

办公室成员:

韦飞雪  镇党政办主任

覃伟达  土博司法所所长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站长

韦月芳  镇民政办负责人

林世超  镇财政所所长

韦振局  镇文广站站长

梁立河  镇林业站站长

   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向华艳  土博中学校长

韦庆德  土博中心小学校长

韦善良  土博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主任

  各村(居)委要参照镇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村级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村委主任负总责,切实抓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为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并可视情况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部署开展具体的应急工作:

1.应急处置小组。

 长: 陈海丽(兼) 

副组长: 覃春宁(兼)、卢武练(兼)

 员:各村(居)委挂点领导、韦飞雪、韦香贤、覃兆齐、韦支英、戴荣健及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中、小学各抽一名工作人员。

负责迅速形成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组建快速行动队伍,采取有效的措施,迅速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局面,对不听教育、劝告,甚至阻碍行动的人员,实行强行带离,并进行技术采证,为调查处理事件提供证据。切实防止人群大规模集结,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使事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平息,降低损失程度。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2.交通疏理小组。

  长:覃宵欧(兼)

副组长:梁

  员:梁文剑、韦超凡、梁献磊、覃 盛。

负责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的交通堵塞,进行快速疏导,确保交通顺畅。负责对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交通运输上提供援助。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 

3.消防救援小组。

 长:徐荣昌(兼)

副组长:梁立河

 员:周冬艳、韦金国、镇消防队员。

负责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消防监控,切实防范引爆或纵火行为,避免火灾险情,一旦发现苗头现象,立即展开快速救援行动,降低损失程度。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

4、医疗救护小组。

 长:曾知(兼)

副组长:韦善良

 员:镇卫生院相关人员

负责迅速启动医疗应急系统,落实医护人员及必备的医疗器械、药物,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博卫生院办公室。

5.信息宣传小组。

 长:姚  斌(兼)

副组长:蒋  

 员:宣传助理、覃永璇、杨晓亦、刘和平

负责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管理和发布系统,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发展情况,加强有害信息的监控和管理,严防出现负面新闻;掌握信息的发布时机,并由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群众和媒体通报事态发展情况,让广大群众和媒体了解实情,避免失实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委员室。

6.后勤保障小组。

 长:韦光迪(兼)

副组长:袁  

 员:莫晓玲、韦仲远以及镇财政所有关人员。

负责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各种后勤保障,确保事件的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7.谈判小组。

 长:蒙明宏(兼)

副组长:覃伟达

 员:韦香贤、覃兆齐、韦支英、戴荣健

负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谈判、说服工作,尽量将群体性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事态不再扩大。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

  四、应急机制

  1.属地管理制度。在协助镇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各项应急工作的基础上,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留意本辖区的动态,派出治安队员驻守主要出入路口,切实做好本辖区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期间,认真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辖区的群众围观和参与事件,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2.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掌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情况,主要领导干部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汇报事态发展;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不误报,以便领导小组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发言人制度。坚持“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引导舆论”的方针,由镇长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在汇总各部门采集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再由镇政府指定新闻发言人向群众和媒体通报事件的情况。

  4.值班制度。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事件的发展,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干部不能离开土博,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卫生、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和安全防卫工作,避免受到冲击。

  5.责任追究制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如村(居)委、有关部门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一定损失,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应急措施

  1.启动预案。当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并经过调查证实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制定方案。迅速召开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拟定应急方案。同时,7个工作组也要迅速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3.展开行动。应急处置小组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态的严重性,迅速从公安、民兵应急分队、消防队员等中组成行动队伍,介入群体性突发事件,控制现场,认真做好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也要迅速启动相应工作方案,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宣传汇报。群体性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平息后,由信息宣传小组结合实情,汇总相关信息上报领导小组,经同意后,由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外界通报事件情况;同时,拟写报告材料,上报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