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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乡村指办发〔2023〕18号柳州市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建立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 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3-07-14 09:35   |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建立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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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建立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科技服务,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健全产业技术服务机制,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地区乡村产业科技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脱贫户产业发展指导,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的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将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为产业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一、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意义

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有利于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有利于培养脱贫群众自力更生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带贫减贫机制,将脱贫群众精准嵌入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去。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今后三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脱贫工程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发挥多方资源作用,加快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为产业振兴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职责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的职责是进村入户指导脱贫户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向脱贫户宣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脱贫户科学选择产业;向脱贫户宣讲产业帮扶政策;帮助脱贫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脱贫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脱贫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脱贫户销售农产品;建立脱贫户产业发展台账等。

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的设置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原则上以村为单位设置,全区每个行政村均要设1名(含)以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并对外公布,可兼职。

四、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选聘

(一)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的选聘坚持就地就近、充分依托现有资源、能够长期驻村的原则,主要从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村组干部中选聘,也可从区、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专院校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一线服务的专家中选聘,还可以从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特聘农技员、返乡创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各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由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聘任。

(二)选聘流程。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两委”会考察推荐镇人民政府审核农业农村局同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一并审核报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发文确定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详见附件1

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要求

(一)帮助科学选择特色产业。根据脱贫户产业发展需求、生产技能、资源等条件,结合当地区级“5”特色产业和村级“3”特色,因户制宜帮助脱贫户制定产业发展计划,科学选择适宜发展的特色高效产业;为已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开展产业评估,对效益低、风险高、污染大的产业,积极帮助开展产业结构调整。

(二)宣传落实产业帮扶政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加强产业帮扶相关政策学习,全面掌握当前产业帮扶政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脱贫户的帮扶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其是产业帮扶项目实施、财政资金申请使用、落实小额信贷、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户到人。协调当地农业等行业部门为有条件、有能力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完成产业帮扶项目申报、验收、公示等工作。

(三)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掌握脱贫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 ()发展情况,了解脱贫户产业发展意愿,引导脱贫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协调建立完善脱贫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脱贫村产业帮扶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四)协调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积极了解脱贫户产业发展中力所能及的技术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或产业行业部门反映并寻求支持,要与产业行业专家组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接受专家组的技术培训和到村到户巡回指导。

(五)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了解当地主导产业的农产品市场行情,主动与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企业、电商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推动其与脱贫户签订产销协议,建立长期稳定订单合作关系,促进脱贫户农产品顺畅销售,解决脱贫户农产品销售后顾之忧,化解脱贫户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

(六)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台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主动入户开展脱贫户产业发展调查摸底,掌握脱贫户产业发展现状,为脱贫户建立产业发展台账,登记脱贫户的产业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每年应及时更新完善。台账档案工作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本人负责收集整理。镇级负责收集汇总全镇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档案台账,收集汇总上报区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存档。

(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服务期限从下文之日起至20251231,实行挂牌帮扶,姓名、联系方式、帮扶内容等信息在村委会上墙。(详见附件2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产业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农业、乡村振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强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强调度管理。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及时调整和充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及时解答当地脱贫农户提出的问题。      

(三)开展总结交流。各镇及时总结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要加强典型示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对工作突出的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进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柳江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推荐表

    2.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信息表

         3.柳江区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统计表



政策依据
江乡村指办发〔2023〕18号柳州市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建立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 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3-07-14 09:35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建立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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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建立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科技服务,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健全产业技术服务机制,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地区乡村产业科技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脱贫户产业发展指导,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的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将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为产业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一、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意义

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有利于产业帮扶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有利于培养脱贫群众自力更生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带贫减贫机制,将脱贫群众精准嵌入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去。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今后三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脱贫工程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发挥多方资源作用,加快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为产业振兴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职责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的职责是进村入户指导脱贫户产业发展,主要包括:向脱贫户宣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脱贫户科学选择产业;向脱贫户宣讲产业帮扶政策;帮助脱贫户联系项目落地;协调开展脱贫户生产技术指导;引导脱贫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协调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脱贫户销售农产品;建立脱贫户产业发展台账等。

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的设置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原则上以村为单位设置,全区每个行政村均要设1名(含)以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并对外公布,可兼职。

四、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选聘

(一)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的选聘坚持就地就近、充分依托现有资源、能够长期驻村的原则,主要从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村组干部中选聘,也可从区、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专院校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一线服务的专家中选聘,还可以从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特聘农技员、返乡创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各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由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聘任。

(二)选聘流程。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两委”会考察推荐镇人民政府审核农业农村局同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一并审核报柳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发文确定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详见附件1

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要求

(一)帮助科学选择特色产业。根据脱贫户产业发展需求、生产技能、资源等条件,结合当地区级“5”特色产业和村级“3”特色,因户制宜帮助脱贫户制定产业发展计划,科学选择适宜发展的特色高效产业;为已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开展产业评估,对效益低、风险高、污染大的产业,积极帮助开展产业结构调整。

(二)宣传落实产业帮扶政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加强产业帮扶相关政策学习,全面掌握当前产业帮扶政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脱贫户的帮扶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其是产业帮扶项目实施、财政资金申请使用、落实小额信贷、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户到人。协调当地农业等行业部门为有条件、有能力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完成产业帮扶项目申报、验收、公示等工作。

(三)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掌握脱贫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 ()发展情况,了解脱贫户产业发展意愿,引导脱贫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协调建立完善脱贫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脱贫村产业帮扶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四)协调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积极了解脱贫户产业发展中力所能及的技术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或产业行业部门反映并寻求支持,要与产业行业专家组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接受专家组的技术培训和到村到户巡回指导。

(五)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了解当地主导产业的农产品市场行情,主动与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企业、电商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推动其与脱贫户签订产销协议,建立长期稳定订单合作关系,促进脱贫户农产品顺畅销售,解决脱贫户农产品销售后顾之忧,化解脱贫户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

(六)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台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主动入户开展脱贫户产业发展调查摸底,掌握脱贫户产业发展现状,为脱贫户建立产业发展台账,登记脱贫户的产业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每年应及时更新完善。台账档案工作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本人负责收集整理。镇级负责收集汇总全镇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档案台账,收集汇总上报区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存档。

(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服务期限从下文之日起至20251231,实行挂牌帮扶,姓名、联系方式、帮扶内容等信息在村委会上墙。(详见附件2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产业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农业、乡村振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强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强调度管理。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及时调整和充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及时解答当地脱贫农户提出的问题。      

(三)开展总结交流。各镇及时总结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要加强典型示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对工作突出的乡村振兴产业指导员进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柳江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推荐表

    2.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信息表

         3.柳江区脱贫户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