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桂民规〔2019〕9号)和《柳州市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柳民规〔2020〕2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局草拟了《柳州市柳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月9日至2月9日通过柳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ujiang.gov.cn/dwxxgkpt/gbmxxgk/qmzj/ljmzjtzgg/t19700101_3405276.s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的异议反馈。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24年2月18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桂民规〔2019〕9号)和《柳州市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柳民规〔2020〕2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局草拟了《柳州市柳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月9日至2月9日通过柳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ujiang.gov.cn/dwxxgkpt/gbmxxgk/qmzj/ljmzjtzgg/t19700101_3405276.s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的异议反馈。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