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
计划公示》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现向社会公示。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合法、规范、公正、高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主体
拉堡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对象
本乡镇辖区内随机抽取22家各类企业。
四、检查事项及依据
|
检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
安全生产 |
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设施设备、操作规范以及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
环境保护 |
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
市场秩序 |
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
食品安全 |
核查行业生产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环境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
消防安全 |
检查企业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安全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五、检查频次及时间安排
从2025年10月至12月,计划对拉堡镇辖区22家企业各开展1次行政检查。
六、检查方式
1. 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查看现场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等。
2. 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对其进行书面审查。
3. 联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检查计划的,由镇政府协调,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实行联合检查,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七、检查组成员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拉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大检查工作组,组长由拉堡镇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拉堡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全部执法人员担任。
八、工作要求
1. 严格依法依规。所有行政检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杜绝随意检查、越权检查。
2. 规范检查行为。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即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等;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3. 落实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4. 加强监督考核。镇政府将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监督考核,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及时反馈备案。执法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拉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7216616。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
计划公示》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拉堡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现向社会公示。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合法、规范、公正、高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主体
拉堡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对象
本乡镇辖区内随机抽取22家各类企业。
四、检查事项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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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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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设施设备、操作规范以及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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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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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 |
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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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核查行业生产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环境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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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检查企业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火用电安全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五、检查频次及时间安排
从2025年10月至12月,计划对拉堡镇辖区22家企业各开展1次行政检查。
六、检查方式
1. 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查看现场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等。
2. 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对其进行书面审查。
3. 联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检查计划的,由镇政府协调,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实行联合检查,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七、检查组成员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拉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大检查工作组,组长由拉堡镇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拉堡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全部执法人员担任。
八、工作要求
1. 严格依法依规。所有行政检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杜绝随意检查、越权检查。
2. 规范检查行为。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即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等;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3. 落实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4. 加强监督考核。镇政府将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监督考核,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及时反馈备案。执法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拉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721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