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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信息中心  |   发布日期: 2020-08-04 16:52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3日       


      

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四级栏目

五级栏目

具体内容

提供内容时效标准

更新

频次

责任单位

走进柳江

柳江人文

柳江概况



总体介绍我区历史沿革、人文地理、自然状况、人口经济等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历史沿革



介绍我区历史沿革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人文地理



介绍我区人文地理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自然资源



介绍我区自然资源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柳江经济



介绍我区经济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行政区划



介绍行政区划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乡镇概况



各镇简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各镇

柳江年鉴



发布历年《柳江年鉴》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地方志办

柳江旅游

柳江景点



介绍柳江景点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名优特产



介绍柳江名优特色农副产品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农业农村局

投资柳江

投资政策



投资的相关政策及优惠政策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6个月内

区投资促进局

投资环境



发布投资环境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招商项目



发布招商项目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投资办事服务



发布投资办事服务信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新闻中心

柳江新闻




发布我区政务要闻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区信息中心

部门动态




发布各单位政务动态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各单位

乡镇动态




发布各镇政务动态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各镇

通知公告




发布通知、公告、通告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6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图片新闻




发布我区大型活动、领导视察、重要会议等政务动态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区信息中心

国务院

信息




外链至国务院信息栏目



柳州市

信息




外链至柳州市动态栏目



自治区

信息




外链至自治区动态栏目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各镇、各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动态

更新

区信息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导航)


动态

更新

区信息中心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各镇、各单位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动态

更新

各镇、各单位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领导之窗



发布区政府领导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区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区政府工作部门


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各镇、各单位

直属事业

单位


乡镇单位


通知公告



镜像同步新闻中心的通知公告




政府文件

江政发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江政办发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江政规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部门文件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单位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单位

乡镇文件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镇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镇

本级政策

解读


本级政府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1.设置政策解读相关栏目;2.及时发布并通过解读、评论、专访等各种形式,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3.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方式予以展现;4.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本身进行相互关联;5.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6.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首次发布;7.文件公开发布时,应在网站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策解读材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数据发布



同步数据专题的数据发布——统计数据



区统计局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公开我区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情况,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招考录用相关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招聘等信息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任前公示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招考招录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规划计划

规划信息


发布我区中长期规划及其执行进程情况、解读信息,以及规划执行进展情况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工作计划和总结


公开我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权责清单



(外链至一体化平台权责清单)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算

(按年分栏)

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非涉密的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区财政局

政府决算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部门预算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部门决算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三公经费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财政专项

资金

(按年分栏)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

结果公开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重要讲话



公开我区负责人重要讲话文稿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重大项目

项目批准

服务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批准

结果


项目登记及赋码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资金申请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规划设计要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或备案结果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发展改革局、

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招标

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招标投标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征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自然资源局、区征地拆迁办

重大设计

变更


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情况批复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发展改革局

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


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项目竣工

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竣工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共资源配置

政府采购


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外链至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城区采购——柳江区)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住房保障

领域


1.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

2.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3.各镇负责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相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领域


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矿业权出让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自然资源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国有产权

交易


主要公开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社会公益事业

建设

脱贫攻坚


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扶贫办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民政局、区残联

教育领域


1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2.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3.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4.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教育局

医疗卫生


1.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

2.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

3.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4.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环境保护


1.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2.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

3.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4.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5.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柳江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

灾害事故

救援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应急管理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民政局、

区卫生健康局

文化体育


1.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

2.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价格和收费



公开本级政府指导定价商品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市场监管局

产品质量提升



我区消费升级、产品质量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及时更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公开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内

区市场监管局

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执法人员库、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应对处置、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执法



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有关单位

重大决策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

区政府办公室

减税降费



我区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外链)、行政处罚(外链)、政策法规、典型事例及反馈情况等信息公开



区发展改革局

行政处罚




政策法规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典型信用

事件及反馈

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为民办实事



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每年131日前提供

1年内

各镇、各单位

依申请

公开




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



区信息中心

网上办事

(点击即链接至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龙城云APP




龙城市民云APP展示



区信息中心

公共服务

教育领域

学前教育


提供幼儿园概况、幼儿园收费标准、幼儿园入园指南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概况、招生工作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特殊教育


提供特殊教育入学指南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奖励资助


提供教育救助与资助项目介绍、申请指南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指南


提供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指南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劳动就业

招聘信息


提供我区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障等就业服务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劳动权益

保障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就业创业

补贴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职业技能

培训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卫生

健康科普


办事指南、医院查询、定点医院查询、预约挂号、定点药店查询、其他查询、公众服务、政策法规、医疗救助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疾病预防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救助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收费

标准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服务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保定点药店和医疗

机构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社会福利



  1. 以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为主线,整合并提供不同年龄阶段老人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维权服务、高龄津贴等方面享有的福利和待遇,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公园、旅游景点等名单名录的情况;

2.以残疾人证办理为主线,整合并提供劳动就业、生活医疗、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优待扶助政策,以及康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等名单名录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民政局、区残联

生育服务

生育登记


围绕公众生育需求,提供生育登记的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扶持奖励、免费孕前检查、药具服务等相关服务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卫生健康局

生育奖惩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孕前检查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药具服务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预防接种

服务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保障性住房

住房申请


围绕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整合并提供申请指南、申请流程、申请表格、摇号配租公示等服务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利企服务

企业开办

名称预先

核准

按流程整合提供名称预先核准、前置审批、工商注册登记、后置审批等政策文件、服务指南、查询等服务资源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区市场监管局

前置审批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工商注册

登记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经营纳税

纳税政策

(外链)整合提供企业经营、纳税等政策文件、服务指南、查询等服务资源的情况




纳税服务



便民查询



(外链)提供各类日常查询服务信息




互动回应

区长信箱




1.提供政务咨询渠道;2.在线提交、信件查询、来信和回复公开等功能的实现情况;3.对公众咨询投诉答复及时性、答复质量及处理态度情况。


2个月内有公开信件;答复时限为1个工作日。

区数管中心

(区热线办)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功能建设



区信息中心

常见问题

汇编




整理汇编常见问题及其解答情况


1年内

民意征集

征集民意



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开展意见征集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不少于6

各镇、各单位

结果反馈



对意见及征集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征集结束1个月内公开

各镇、各单位

网上调查



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开展网上调查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不少于6

各镇、各单位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对于部门发布的重要文件,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

图读



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及时配以解读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

热点回应




对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及时反应、及时发声、及时回应、及时引导网络舆情;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发布回应的信息,和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的权威、全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网络谣言,及时发布的辟谣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在线访谈




1.提供在线访谈交流渠道;2.提供访谈预告、在线提问等功能;3.网站年度开展在线访谈数量;4.在线访谈的内容丰富程度情况、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相结合)、访谈质量情况;5.本级政府领导、本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出席在线访谈和网友参与情况;6.能够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公开在线访谈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访谈预告




会议、热线等活动预告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数据专题

数据发布

图读数据



展示有图片内容的数据解读或者数据图读,或者需要在首页展示的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统计局

数据信息



当地发展变化的相关数据报道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统计公报



各类面向公众发布的公报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统计数据



各类面向公众发布的统计数据,例如财政、固定资产、重点项目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统计分析



各类面向公众发布的统计数据,例如运行情况、简析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数据开放




整合各单位政府数据,通过政府网站集中规范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集:1.设置数据开放栏目;2.以机器可读的数据格式,公开政府数据集,并持续更新,提供数据接口;

3.针对已公开的数据集,注明各数据集的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区信息中心

精彩专题

专题专栏

三大攻坚战

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扶贫办

生态环境

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柳江生态环境局

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行政审批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创建全域

旅游示范区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公开条例

贯彻落实


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新城建设


新城建设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禁毒防艾


禁毒防艾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美丽柳江·幸福乡村


美丽柳江·幸福乡村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各镇

国防教育


国防教育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


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各镇、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信息化建设

网站建设

网站建设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区信息中心

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有关信息


1个月内

历史专题



历史专题归档,标注归档时间


不考察更新

区信息中心

附件


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单位名单


拉堡镇人民政府、进德镇人民政府、成团镇人民政府、百朋镇人民政府、三都镇人民政府、土博镇人民政府、里高镇人民政府、穿山镇人民政府。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新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新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新增)、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新增)、区城管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扶贫办、区投资促进局、区供销社、区后勤服务中心、区地方志办、区糖业发展中心、区征地拆迁办、区数管中心区残联柳江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总工会、区烟草专卖局、区气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3日印发







网站建设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信息中心  |   发布日期: 2020-08-04 16:52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3日       


      

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四级栏目

五级栏目

具体内容

提供内容时效标准

更新

频次

责任单位

走进柳江

柳江人文

柳江概况



总体介绍我区历史沿革、人文地理、自然状况、人口经济等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历史沿革



介绍我区历史沿革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人文地理



介绍我区人文地理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自然资源



介绍我区自然资源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柳江经济



介绍我区经济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行政区划



介绍行政区划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乡镇概况



各镇简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各镇

柳江年鉴



发布历年《柳江年鉴》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地方志办

柳江旅游

柳江景点



介绍柳江景点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名优特产



介绍柳江名优特色农副产品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农业农村局

投资柳江

投资政策



投资的相关政策及优惠政策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6个月内

区投资促进局

投资环境



发布投资环境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招商项目



发布招商项目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投资办事服务



发布投资办事服务信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新闻中心

柳江新闻




发布我区政务要闻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区信息中心

部门动态




发布各单位政务动态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各单位

乡镇动态




发布各镇政务动态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各镇

通知公告




发布通知、公告、通告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6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图片新闻




发布我区大型活动、领导视察、重要会议等政务动态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周内

区信息中心

国务院

信息




外链至国务院信息栏目



柳州市

信息




外链至柳州市动态栏目



自治区

信息




外链至自治区动态栏目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各镇、各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动态

更新

区信息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导航)


动态

更新

区信息中心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各镇、各单位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动态

更新

各镇、各单位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领导之窗



发布区政府领导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区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区政府工作部门


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各镇、各单位

直属事业

单位


乡镇单位


通知公告



镜像同步新闻中心的通知公告




政府文件

江政发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江政办发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江政规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部门文件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单位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单位

乡镇文件


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镇文件

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镇

本级政策

解读


本级政府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1.设置政策解读相关栏目;2.及时发布并通过解读、评论、专访等各种形式,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3.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方式予以展现;4.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本身进行相互关联;5.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6.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首次发布;7.文件公开发布时,应在网站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策解读材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数据发布



同步数据专题的数据发布——统计数据



区统计局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公开我区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情况,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招考录用相关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招聘等信息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任前公示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招考招录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规划计划

规划信息


发布我区中长期规划及其执行进程情况、解读信息,以及规划执行进展情况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工作计划和总结


公开我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权责清单



(外链至一体化平台权责清单)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算

(按年分栏)

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非涉密的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区财政局

政府决算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部门预算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部门决算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三公经费

(按年分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提供

1年内

财政专项

资金

(按年分栏)

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

结果公开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各单位

重要讲话



公开我区负责人重要讲话文稿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重大项目

项目批准

服务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批准

结果


项目登记及赋码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资金申请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规划设计要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或备案结果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发展改革局、

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招标

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招标投标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征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自然资源局、区征地拆迁办

重大设计

变更


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情况批复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发展改革局

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


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项目竣工

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竣工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共资源配置

政府采购


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外链至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城区采购——柳江区)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住房保障

领域


1.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

2.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3.各镇负责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相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领域


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矿业权出让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自然资源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国有产权

交易


主要公开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社会公益事业

建设

脱贫攻坚


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扶贫办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民政局、区残联

教育领域


1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2.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3.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4.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教育局

医疗卫生


1.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

2.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

3.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4.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环境保护


1.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2.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

3.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4.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5.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柳江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

灾害事故

救援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应急管理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民政局、

区卫生健康局

文化体育


1.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

2.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价格和收费



公开本级政府指导定价商品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市场监管局

产品质量提升



我区消费升级、产品质量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及时更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公开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内

区市场监管局

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执法人员库、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应对处置、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执法



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各有关单位

重大决策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

区政府办公室

减税降费



我区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财政局

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外链)、行政处罚(外链)、政策法规、典型事例及反馈情况等信息公开



区发展改革局

行政处罚




政策法规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典型信用

事件及反馈

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为民办实事



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每年131日前提供

1年内

各镇、各单位

依申请

公开




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



区信息中心

网上办事

(点击即链接至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龙城云APP




龙城市民云APP展示



区信息中心

公共服务

教育领域

学前教育


提供幼儿园概况、幼儿园收费标准、幼儿园入园指南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概况、招生工作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特殊教育


提供特殊教育入学指南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奖励资助


提供教育救助与资助项目介绍、申请指南等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指南


提供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指南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劳动就业

招聘信息


提供我区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障等就业服务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劳动权益

保障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就业创业

补贴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职业技能

培训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卫生

健康科普


办事指南、医院查询、定点医院查询、预约挂号、定点药店查询、其他查询、公众服务、政策法规、医疗救助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

疾病预防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救助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收费

标准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疗服务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医保定点药店和医疗

机构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社会福利



  1. 以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为主线,整合并提供不同年龄阶段老人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维权服务、高龄津贴等方面享有的福利和待遇,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公园、旅游景点等名单名录的情况;

2.以残疾人证办理为主线,整合并提供劳动就业、生活医疗、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优待扶助政策,以及康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等名单名录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民政局、区残联

生育服务

生育登记


围绕公众生育需求,提供生育登记的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扶持奖励、免费孕前检查、药具服务等相关服务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卫生健康局

生育奖惩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孕前检查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药具服务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预防接种

服务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保障性住房

住房申请


围绕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整合并提供申请指南、申请流程、申请表格、摇号配租公示等服务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利企服务

企业开办

名称预先

核准

按流程整合提供名称预先核准、前置审批、工商注册登记、后置审批等政策文件、服务指南、查询等服务资源的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区市场监管局

前置审批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工商注册

登记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动态

更新

经营纳税

纳税政策

(外链)整合提供企业经营、纳税等政策文件、服务指南、查询等服务资源的情况




纳税服务



便民查询



(外链)提供各类日常查询服务信息




互动回应

区长信箱




1.提供政务咨询渠道;2.在线提交、信件查询、来信和回复公开等功能的实现情况;3.对公众咨询投诉答复及时性、答复质量及处理态度情况。


2个月内有公开信件;答复时限为1个工作日。

区数管中心

(区热线办)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功能建设



区信息中心

常见问题

汇编




整理汇编常见问题及其解答情况


1年内

民意征集

征集民意



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开展意见征集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不少于6

各镇、各单位

结果反馈



对意见及征集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征集结束1个月内公开

各镇、各单位

网上调查



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开展网上调查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不少于6

各镇、各单位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对于部门发布的重要文件,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

图读



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及时配以解读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

热点回应




对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及时反应、及时发声、及时回应、及时引导网络舆情;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发布回应的信息,和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的权威、全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网络谣言,及时发布的辟谣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3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在线访谈




1.提供在线访谈交流渠道;2.提供访谈预告、在线提问等功能;3.网站年度开展在线访谈数量;4.在线访谈的内容丰富程度情况、主题设计情况(主题应与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相结合)、访谈质量情况;5.本级政府领导、本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出席在线访谈和网友参与情况;6.能够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公开在线访谈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访谈预告




会议、热线等活动预告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2个月内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中心

数据专题

数据发布

图读数据



展示有图片内容的数据解读或者数据图读,或者需要在首页展示的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统计局

数据信息



当地发展变化的相关数据报道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统计公报



各类面向公众发布的公报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年内

统计数据



各类面向公众发布的统计数据,例如财政、固定资产、重点项目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统计分析



各类面向公众发布的统计数据,例如运行情况、简析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数据开放




整合各单位政府数据,通过政府网站集中规范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集:1.设置数据开放栏目;2.以机器可读的数据格式,公开政府数据集,并持续更新,提供数据接口;

3.针对已公开的数据集,注明各数据集的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区信息中心

精彩专题

专题专栏

三大攻坚战

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扶贫办

生态环境

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柳江生态环境局

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区行政审批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各镇、各单位

创建全域

旅游示范区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有关信息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

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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