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柳江区幼儿园收费规定告家长书

来源: 柳江教育  |   发布日期: 2026-06-05 18:00   |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学前教育收费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的学前教育环境,现将幼儿园相关收费的有关规定强调告知如下:

一、严禁跨学期预收学费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教育部等五部门相关规定,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应当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跨学期预收。任何幼儿园以预留学位费”“占位费”“预存优惠等名义提前收取下一学期及以后学期的相关费用均属违规收费,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坚决予以抵制。

二、严禁收取学前一年保教费政府补助免除部分经费

根据《广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全部免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年度审验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予以减免部分保教费任何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学前一年政府补助对应的保教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转嫁、抵扣或违规收取该部分费用。

请各位家长知悉政策、相互转告,共同监督幼儿园收费行为。如发现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违规收取学前一年政府补助经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凭证,并向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投诉举报。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柳江区学前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72-7221300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663



政务公开
柳江区幼儿园收费规定告家长书

来源: 柳江教育  |   发布日期: 2026-06-05 18:00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学前教育收费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发展的学前教育环境,现将幼儿园相关收费的有关规定强调告知如下:

一、严禁跨学期预收学费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教育部等五部门相关规定,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应当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跨学期预收。任何幼儿园以预留学位费”“占位费”“预存优惠等名义提前收取下一学期及以后学期的相关费用均属违规收费,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坚决予以抵制。

二、严禁收取学前一年保教费政府补助免除部分经费

根据《广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全部免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年度审验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予以减免部分保教费任何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学前一年政府补助对应的保教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转嫁、抵扣或违规收取该部分费用。

请各位家长知悉政策、相互转告,共同监督幼儿园收费行为。如发现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违规收取学前一年政府补助经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凭证,并向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投诉举报。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柳江区学前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72-7221300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0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