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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人社发〔2023〕8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2-13 18:10   |

各有关单位各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考核事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正确评价创业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创业情况,通过开展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退出机制,优化孵化资源配置,促进孵化企业快速发展,提高孵化成效。

二、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由人社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室和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三、考核对象

20221231日前已认定的柳江区创业孵化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核时间

各创业孵化基地接到通知后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23224日前将自评表、核材料提交至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逾期未提交核材料的基地,视为自动放弃柳江区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五、考核方式

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核验走访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在20232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内容

对运营机构或管理机构基本情况、基地孵化面积、场地产权、入孵企业实体个数、基地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开展活动等

进行核验。

七、需要提供的核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核申请表》(附件1);

2.运营方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基地场地证明材料(自有场地的,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4.《孵化基地专职管理人员花名册》(附件2)和主要专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专职管理人员与管理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已入驻企业名单(见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入孵协议承诺书

6.孵化基地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

7.基地基本情况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运营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容);

8.开展创业服务活动一览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活动方案、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其中,纸质版材料应选用A4纸,设立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八、考核结果处理

1.具备桂人社规〔20215号文件认定条件的基地,继续认定为柳江区创业孵化基地。

2.未具备桂人社规〔20215号认定条件的基地,开展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进行复评,复评未达标的,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收回原发放的牌匾,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

九、联系方式

柳州市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联系电话:7260535;电子邮箱:ljjy7260535@163.com

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考核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专职管理人员花名册

3.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名单

4.开展创业服务活动一览表

5.创业孵化基地核评估表

6.已认定的柳江区孵化基地名单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13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政策通知
江人社发〔2023〕8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柳江区2022年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2-13 18:10   

各有关单位各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考核事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正确评价创业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创业情况,通过开展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退出机制,优化孵化资源配置,促进孵化企业快速发展,提高孵化成效。

二、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由人社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室和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三、考核对象

20221231日前已认定的柳江区创业孵化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核时间

各创业孵化基地接到通知后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23224日前将自评表、核材料提交至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逾期未提交核材料的基地,视为自动放弃柳江区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五、考核方式

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核验走访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在20232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内容

对运营机构或管理机构基本情况、基地孵化面积、场地产权、入孵企业实体个数、基地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开展活动等

进行核验。

七、需要提供的核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核申请表》(附件1);

2.运营方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基地场地证明材料(自有场地的,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4.《孵化基地专职管理人员花名册》(附件2)和主要专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专职管理人员与管理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已入驻企业名单(见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入孵协议承诺书

6.孵化基地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

7.基地基本情况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运营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容);

8.开展创业服务活动一览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活动方案、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其中,纸质版材料应选用A4纸,设立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八、考核结果处理

1.具备桂人社规〔20215号文件认定条件的基地,继续认定为柳江区创业孵化基地。

2.未具备桂人社规〔20215号认定条件的基地,开展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进行复评,复评未达标的,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收回原发放的牌匾,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

九、联系方式

柳州市柳江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联系电话:7260535;电子邮箱:ljjy7260535@163.com

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考核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专职管理人员花名册

3.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名单

4.开展创业服务活动一览表

5.创业孵化基地核评估表

6.已认定的柳江区孵化基地名单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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