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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还未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群众请注意,7月起需多缴640元!

来源: 柳江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6-05 09:45   |

2023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道

开通至今已有9个月

忘记缴费的居民朋友们请尽快参保缴费哦

2023年7月1日以后缴费

预计每人要多交640元

(↑↑点击上图可了解更多参保缴费详情及缴费指南)


下面

咱们就一起来看看

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在待遇享受时间以及缴费金额

上会有哪些差别吧~

01

缴费金额的差别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式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其中,财政补助部分是按截至2023年6月30日缴费人数行补助,超过6月30日缴费,需要由个人承担财政补助部分。

各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计生特殊家庭、城镇重度残疾人、农村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参保所需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个人缴费全额或者定额资助。


02

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的差别

根据有关规定,2023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期原定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钦州、玉林、来宾、河池、百色、贺州、崇左14个地市及时发布通知,延长本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因此,连续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缴费、逾期参保、中断缴费等情况,2023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转载自“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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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还未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群众请注意,7月起需多缴640元!

来源: 柳江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6-0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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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至今已有9个月

忘记缴费的居民朋友们请尽快参保缴费哦

2023年7月1日以后缴费

预计每人要多交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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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待遇享受时间以及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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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缴费金额的差别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式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其中,财政补助部分是按截至2023年6月30日缴费人数行补助,超过6月30日缴费,需要由个人承担财政补助部分。

各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计生特殊家庭、城镇重度残疾人、农村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参保所需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个人缴费全额或者定额资助。


02

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的差别

根据有关规定,2023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期原定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钦州、玉林、来宾、河池、百色、贺州、崇左14个地市及时发布通知,延长本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因此,连续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缴费、逾期参保、中断缴费等情况,2023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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