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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积极做好2023年上半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7-28 17:55   |   作者: 黄柳义

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紧紧围绕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切实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扎实推进分层分类救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低收入人口认定,不断扩大低收入人口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各镇认真按照低保、特困以及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审核操作规程,坚持社会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及时对照申请认定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通过线上推送和线下排查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相应的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2023年1至7月,新增认定并纳入城市低保对象189户352人,新增认定农村低保对象391户770人;新增认定并纳入城乡特困人员分别为4人和146人;新增认定低保边缘家庭9户34人、支出型困难家庭6户19人。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依托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平台,强化区直行业部门协作,数据信息比对,加强对低收入人口认定及监测预警,通过监测平台推送排查对象,开展线下动态监测预警摸排,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大额医疗监测对象、住房救助监测对象等各类低收入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对已获得救助的分数标识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对未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备注说明。截至7月底,排查了乡村振兴防贫监测对象417户1246人次,其中纳入低保救助929人,特困48人,支出型困难家庭3人,临时救助44人;排查了大额医疗监测对象4280人,纳入低保196人,特困2人,低边缘2人,支出型2人,临时救助45人;排查了住房救助监测对象597人,已排查139人,纳入低保43人,特困1人,低边67人,临时救助1人;排查了困难毕业生名单147户,147人次,纳入低保75人;排查了残联重残对象6163户,6163人次,纳入低保2383人,特困640人,低保边缘家庭8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人,临时救助230人;排查了易地搬迁监测对象427户,1738人,纳入城市低保309人,城市特困1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1人,临时救助2人。

三是优化分层分类救助,落实多样化帮扶措施。今年上半年我区扎实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不同困难群体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城乡低保托底有力,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确保动态管理,全区共有4975位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纳入城乡低保救助,累计发放1041.08元。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积极指导乡镇、村(居)委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区共有397位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享受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累计发放供养金180.93万元。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生产生活稳定,对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 309名搬迁对象纳入低保救助,累计发放低保金85.81万元。加大对临时救助的力度,及时解决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进一步提升救助能力和水平,共给予77位脱人口(含监测户)临时救助,救助金额16.55万元。持续推进低收入人口失能护理补贴政策,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解决好低收入对象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照料护理问题。共给予121位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低收入失能人员发放护理补贴,累计发放失能护理补贴19.53万元。强化行业部门联动,力争向低收入人口予以医疗、住房、教育、社保、供电等其他专项救助。通过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困难脱贫人口的基本生活,强化了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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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积极做好2023年上半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7-28 17:55    |  作者: 黄柳义

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紧紧围绕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切实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扎实推进分层分类救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低收入人口认定,不断扩大低收入人口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各镇认真按照低保、特困以及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审核操作规程,坚持社会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及时对照申请认定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通过线上推送和线下排查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相应的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2023年1至7月,新增认定并纳入城市低保对象189户352人,新增认定农村低保对象391户770人;新增认定并纳入城乡特困人员分别为4人和146人;新增认定低保边缘家庭9户34人、支出型困难家庭6户19人。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依托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平台,强化区直行业部门协作,数据信息比对,加强对低收入人口认定及监测预警,通过监测平台推送排查对象,开展线下动态监测预警摸排,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大额医疗监测对象、住房救助监测对象等各类低收入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对已获得救助的分数标识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对未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备注说明。截至7月底,排查了乡村振兴防贫监测对象417户1246人次,其中纳入低保救助929人,特困48人,支出型困难家庭3人,临时救助44人;排查了大额医疗监测对象4280人,纳入低保196人,特困2人,低边缘2人,支出型2人,临时救助45人;排查了住房救助监测对象597人,已排查139人,纳入低保43人,特困1人,低边67人,临时救助1人;排查了困难毕业生名单147户,147人次,纳入低保75人;排查了残联重残对象6163户,6163人次,纳入低保2383人,特困640人,低保边缘家庭8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人,临时救助230人;排查了易地搬迁监测对象427户,1738人,纳入城市低保309人,城市特困1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1人,临时救助2人。

三是优化分层分类救助,落实多样化帮扶措施。今年上半年我区扎实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不同困难群体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城乡低保托底有力,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确保动态管理,全区共有4975位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纳入城乡低保救助,累计发放1041.08元。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积极指导乡镇、村(居)委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区共有397位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享受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累计发放供养金180.93万元。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生产生活稳定,对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 309名搬迁对象纳入低保救助,累计发放低保金85.81万元。加大对临时救助的力度,及时解决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进一步提升救助能力和水平,共给予77位脱人口(含监测户)临时救助,救助金额16.55万元。持续推进低收入人口失能护理补贴政策,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解决好低收入对象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照料护理问题。共给予121位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低收入失能人员发放护理补贴,累计发放失能护理补贴19.53万元。强化行业部门联动,力争向低收入人口予以医疗、住房、教育、社保、供电等其他专项救助。通过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困难脱贫人口的基本生活,强化了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