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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民字〔2021〕50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11-08 11:15   |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112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优良传统,革除婚丧陋习,狠刹大操大办之风,着力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形成了向上向善的社会文明风貌。进一步推进我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助力“美丽柳江”建设,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决抵制婚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推动婚丧事宜移风易俗,促进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不断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员带头、示范引领。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切实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约束好家人朋友,带头与各种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作斗争,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正民风。

(二)坚持利民惠民、人人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引导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三)坚持因地制宜、德法兼治。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适应群众需要、体现文明进步方向的婚丧举办形式,注重晓之以理、规之以法,兼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

三、工作目标

扎实推行移风易俗,切实把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升全区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传承和弘扬优良传统文化,为柳江区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四、领导机构

为形成统一指挥,稳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落实到位,现成立柳江区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  馨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韦冬羡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文明办主任

        姚  远  区民政局局长

        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梁建洪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姚森友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周  梁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韦兴琳  团区委副书记

        覃秀票  区妇联副主席

        韦婉贞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梁冬玲  区民政局副局长

        姚庆傲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切实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深入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促进乡风民风持续好转。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核心价值融入行动。结合农村和城市社区特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着力增强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自觉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融入到歌圩、歌会等文化表现形式里,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二)开展喜丧礼俗整治行动。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花葬、树葬等生态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在区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增强结婚登记新人对于结婚登记的严肃性、婚姻家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认识,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职情感咨询师为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调解,正确处理婚姻家庭事务。加大婚事新办的宣传力度,倡议引导新人树立结婚新风尚,积极参加简朴而有意义的结婚仪式,减少铺张浪费,提倡文明健康的娱乐庆祝活动。大力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相关丧事简办程序,提供规范化治丧、吊唁等殡仪服务,把群众家中办丧逐步引导到殡仪服务场所集中办丧。通过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深化殡葬礼数改革,形成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殡葬文化氛围。

(三)开展殡葬改革民生行动。结合全区火葬区改革,加大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绿色殡葬要求。一是将每年4月份定为绿色清明主题宣传月。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绿色、节地、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二是加快建设殡葬服务设施。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地建设殡仪馆(服务站)、城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完善配套设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三是积极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和鼓励花葬、树葬等节地生态葬区。四是通过私坟“禁新”、旧坟生态化改造,禁止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乱葬乱埋行为。逐步建立健区、镇巡查督查通报制度,对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一律依法予以整治,恢复原有生态面貌,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开展乡风评议推动行动。坚持在“督”“评”“传”上深化乡风评议,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将移风易俗纳入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工作能力。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好邻居”“好婆媳”等推荐评选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立家规、传家训,讲家事、树家风,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

(五)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行动。推行“文明细胞”创建工程,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家庭细胞。开展孝文化村、善文化村、核心价值观示范村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文化细胞。推行文明单位结对互助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文明风尚方面的优势,引导结对双方在思想观念、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共建共育共享,把解决物质贫困与改变行为陋习结合起来,形成以城带乡、文明共建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区开展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改进乡村治理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要明确相应机构、专人负责,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保障到位。

(二)抓好分工负责。各镇要把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区文明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评比在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民政部门要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清理规范,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委会要积极作为,依法按程序建立健全群众自治组织及其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工作要求、奖惩措施,抓好监督落实,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在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坚持正面引导,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合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的新理念新风尚。积极总结推广本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持续营造移风易俗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处。区民政、文明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大监督检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整改,推动责任落实。对群众举报、监督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从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失职失责、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导致陈规陋习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112印发



政策通知
江民字〔2021〕50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11-08 11:15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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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优良传统,革除婚丧陋习,狠刹大操大办之风,着力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形成了向上向善的社会文明风貌。进一步推进我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助力“美丽柳江”建设,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决抵制婚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推动婚丧事宜移风易俗,促进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不断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员带头、示范引领。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切实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约束好家人朋友,带头与各种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作斗争,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正民风。

(二)坚持利民惠民、人人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引导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三)坚持因地制宜、德法兼治。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适应群众需要、体现文明进步方向的婚丧举办形式,注重晓之以理、规之以法,兼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

三、工作目标

扎实推行移风易俗,切实把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升全区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传承和弘扬优良传统文化,为柳江区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四、领导机构

为形成统一指挥,稳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落实到位,现成立柳江区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  馨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韦冬羡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文明办主任

        姚  远  区民政局局长

        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梁建洪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姚森友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周  梁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韦兴琳  团区委副书记

        覃秀票  区妇联副主席

        韦婉贞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梁冬玲  区民政局副局长

        姚庆傲  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切实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深入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促进乡风民风持续好转。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核心价值融入行动。结合农村和城市社区特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着力增强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自觉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融入到歌圩、歌会等文化表现形式里,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二)开展喜丧礼俗整治行动。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花葬、树葬等生态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在区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增强结婚登记新人对于结婚登记的严肃性、婚姻家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认识,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职情感咨询师为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调解,正确处理婚姻家庭事务。加大婚事新办的宣传力度,倡议引导新人树立结婚新风尚,积极参加简朴而有意义的结婚仪式,减少铺张浪费,提倡文明健康的娱乐庆祝活动。大力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相关丧事简办程序,提供规范化治丧、吊唁等殡仪服务,把群众家中办丧逐步引导到殡仪服务场所集中办丧。通过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深化殡葬礼数改革,形成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殡葬文化氛围。

(三)开展殡葬改革民生行动。结合全区火葬区改革,加大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绿色殡葬要求。一是将每年4月份定为绿色清明主题宣传月。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绿色、节地、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二是加快建设殡葬服务设施。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地建设殡仪馆(服务站)、城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完善配套设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三是积极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和鼓励花葬、树葬等节地生态葬区。四是通过私坟“禁新”、旧坟生态化改造,禁止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乱葬乱埋行为。逐步建立健区、镇巡查督查通报制度,对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一律依法予以整治,恢复原有生态面貌,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开展乡风评议推动行动。坚持在“督”“评”“传”上深化乡风评议,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将移风易俗纳入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工作能力。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好邻居”“好婆媳”等推荐评选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开展“我们的家风家训”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立家规、传家训,讲家事、树家风,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

(五)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行动。推行“文明细胞”创建工程,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家庭细胞。开展孝文化村、善文化村、核心价值观示范村创建活动,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文化细胞。推行文明单位结对互助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文明风尚方面的优势,引导结对双方在思想观念、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共建共育共享,把解决物质贫困与改变行为陋习结合起来,形成以城带乡、文明共建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区开展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改进乡村治理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要明确相应机构、专人负责,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保障到位。

(二)抓好分工负责。各镇要把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区文明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评比在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民政部门要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清理规范,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委会要积极作为,依法按程序建立健全群众自治组织及其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工作要求、奖惩措施,抓好监督落实,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在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坚持正面引导,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合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的新理念新风尚。积极总结推广本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持续营造移风易俗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处。区民政、文明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大监督检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整改,推动责任落实。对群众举报、监督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从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失职失责、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导致陈规陋习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1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