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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民字〔2022〕4号 关于做好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及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3-28 08:35   |

各镇民政办、社工站:

根据《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民发〔202150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1100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及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试点工作

根据《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柳政办〔202188号)文件精神,柳江区将200户特困、低保、贫困户失能人员纳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实施对象。近期,区养老促进中心将组织床位建设方(广西秉航贸易公司)、项目评估方(柳江惠众养老)、项目服务方(广西积善养老、南宁小娴助理家政、柳州向阳花社工、柳江万美社工)等有关单位,深入各镇、村(社区),入户服务对象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评估、适老化改造、服务签约、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各镇民政办、社工站、各有关村委(社区)明确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积极与区养老促进中心及项目负责人联系,加强沟通,统筹力量,对照《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协助第三方工作团队,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入户评估和签约、服务对象审批等有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工作

各镇民政办要根据《柳江区民政服务对象访视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各村(居)委挂点工作队队长、队员、驻村第一书记以及村(居)委干部的支持和配合,牵头组织力量开展上半年对散居特困人员的访视工作。

330日前,各镇民政办要组织民政办工作人员、社工等力量,结合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完成对在享领取的全护理和半自理居家护理补贴的重点特困人员进行100%全覆盖入户访视工作。630日前,要完成上半年对全体散居特困人员的访视工作。了解特困人员的生活基本、安全风险、照料服务、关爱保护等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填写《柳州市柳江区民政服务对象访视情况登记表》,由村委(社区)将收集汇总交各镇民政社工站存档。

三、加强做好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的排查和安置工作

(一)各镇民政办、社工站、各有关村委(社区)要充分领会《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110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柳江区社会福利院关于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的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失能特困人员到区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

(二)在失能特困人员入户访视过程中,要认真征求失能特困人员的意愿。要全面了解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照料义务人按照协议履行好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照料义务人,要及时更换日常照料人,或停发照料护理费,动员将特困人员安置到区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

(三)在开展特困人员访视过程中,要充分掌握探访对象日常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及时发现并解决散居特困人员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对患病的特困人员要及时送医救治,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7200196、镇卫生院)或医养结合医院(柳江仁和福利医院:7219980)收住治疗,并联系区福利院做好住院陪护。

各镇民政办、社工站、各有关村委(社区)及各有关工作团队,加强合作、紧密联系、积极沟通、统筹协调,通力做好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及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排查工作,相关工作资料电子版发区养老服务促进中心邮箱:ljylcjzx@163.com,具体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区养老促进中心家庭养老床位工作联系人:韦喜国,电话:7260613,区社会福利院人员入住及住院护理部:钟长凤,电话:7200196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22315

附件:《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民发〔2021〕50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策通知
江民字〔2022〕4号 关于做好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及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3-28 08:35   

各镇民政办、社工站:

根据《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民发〔202150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1100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及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试点工作

根据《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柳政办〔202188号)文件精神,柳江区将200户特困、低保、贫困户失能人员纳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实施对象。近期,区养老促进中心将组织床位建设方(广西秉航贸易公司)、项目评估方(柳江惠众养老)、项目服务方(广西积善养老、南宁小娴助理家政、柳州向阳花社工、柳江万美社工)等有关单位,深入各镇、村(社区),入户服务对象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评估、适老化改造、服务签约、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各镇民政办、社工站、各有关村委(社区)明确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积极与区养老促进中心及项目负责人联系,加强沟通,统筹力量,对照《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协助第三方工作团队,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入户评估和签约、服务对象审批等有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工作

各镇民政办要根据《柳江区民政服务对象访视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各村(居)委挂点工作队队长、队员、驻村第一书记以及村(居)委干部的支持和配合,牵头组织力量开展上半年对散居特困人员的访视工作。

330日前,各镇民政办要组织民政办工作人员、社工等力量,结合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完成对在享领取的全护理和半自理居家护理补贴的重点特困人员进行100%全覆盖入户访视工作。630日前,要完成上半年对全体散居特困人员的访视工作。了解特困人员的生活基本、安全风险、照料服务、关爱保护等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填写《柳州市柳江区民政服务对象访视情况登记表》,由村委(社区)将收集汇总交各镇民政社工站存档。

三、加强做好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的排查和安置工作

(一)各镇民政办、社工站、各有关村委(社区)要充分领会《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110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柳江区社会福利院关于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的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失能特困人员到区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

(二)在失能特困人员入户访视过程中,要认真征求失能特困人员的意愿。要全面了解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照料义务人按照协议履行好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照料义务人,要及时更换日常照料人,或停发照料护理费,动员将特困人员安置到区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

(三)在开展特困人员访视过程中,要充分掌握探访对象日常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及时发现并解决散居特困人员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对患病的特困人员要及时送医救治,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7200196、镇卫生院)或医养结合医院(柳江仁和福利医院:7219980)收住治疗,并联系区福利院做好住院陪护。

各镇民政办、社工站、各有关村委(社区)及各有关工作团队,加强合作、紧密联系、积极沟通、统筹协调,通力做好2022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及上半年特困人员访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失能特困人员排查工作,相关工作资料电子版发区养老服务促进中心邮箱:ljylcjzx@163.com,具体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区养老促进中心家庭养老床位工作联系人:韦喜国,电话:7260613,区社会福利院人员入住及住院护理部:钟长凤,电话:72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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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民发〔2021〕50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