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人〔2019〕4 号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聘用
李艳英同志相关岗位的通知
柳江区中医医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精神,为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原则,经研究,决定聘李艳英同志在相关岗位,现将李艳英同志聘用岗位及任职时间通知如下:
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工勤技能四级工岗位:李艳英。
该同志受聘时间从2019年7月起至2021年6月止,受聘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聘约规定。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9日
(此页无正文)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
江卫人〔2019〕4 号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聘用
李艳英同志相关岗位的通知
柳江区中医医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精神,为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原则,经研究,决定聘李艳英同志在相关岗位,现将李艳英同志聘用岗位及任职时间通知如下:
柳州市柳江区中医医院工勤技能四级工岗位:李艳英。
该同志受聘时间从2019年7月起至2021年6月止,受聘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聘约规定。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9日
(此页无正文)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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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