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19-06-06 10:37  
江卫字〔2019〕26号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
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计生服务所,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柳江区审改办《关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江审改办发〔2019〕3号)精神,我局将承接自治区下放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事项1项。
各有关单位、股室应按照区审改办部署对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制定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向社会公布。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承接方案,明确承接事权范围和管理层级。
各有关股室应按照区审改办部署对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V4.0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要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
附件:承接自治区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
附件
承接自治区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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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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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护士执业注册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护士条例》 |
审批层级和部门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调整为“自治区、设区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其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