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柳州市柳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说明
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我局于2020年12月25日邮发并电告《柳州市柳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镇卫生院进行征求意见(共20个单位),20个单位全部书面反馈意见。其中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有(2个):区编委办、百朋中心卫生院,其他单位均无意见及建议。
我局同时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截至2020年12月29日,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二、征求意见反馈中有修改意见情况
有修改意见的单位(2个),其中:
(一)区编委办建议:区委编办不列入成员单位。
(二)百朋中心卫生院建议:对方案内的第六大点“保障措施”的第一小点“加强组织管理”内容的“五统一”管理提出以下意见:1.执行卫生院和卫生室的医疗统一管理视同为同一法人,建议卫生室发生的医疗事故由卫生室自行承担,卫生院不负连带责任;
2.卫生院对院内创收科室收取一定的管理经费用于医院运作,一旦实现乡聘村用,医院及相关科室比如财务工作强度会明显增加,建议对卫生室收取相关的管理经费,收取标准按该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比分及卫生室创收比例进行收取。
三、对修改意见采纳情况
经区卫健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区编委办、百朋中心卫生院建议不予采纳。
附件:反馈意见汇总表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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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柳州市柳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说明
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我局于2020年12月25日邮发并电告《柳州市柳江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镇卫生院进行征求意见(共20个单位),20个单位全部书面反馈意见。其中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有(2个):区编委办、百朋中心卫生院,其他单位均无意见及建议。
我局同时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截至2020年12月29日,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二、征求意见反馈中有修改意见情况
有修改意见的单位(2个),其中:
(一)区编委办建议:区委编办不列入成员单位。
(二)百朋中心卫生院建议:对方案内的第六大点“保障措施”的第一小点“加强组织管理”内容的“五统一”管理提出以下意见:1.执行卫生院和卫生室的医疗统一管理视同为同一法人,建议卫生室发生的医疗事故由卫生室自行承担,卫生院不负连带责任;
2.卫生院对院内创收科室收取一定的管理经费用于医院运作,一旦实现乡聘村用,医院及相关科室比如财务工作强度会明显增加,建议对卫生室收取相关的管理经费,收取标准按该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比分及卫生室创收比例进行收取。
三、对修改意见采纳情况
经区卫健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区编委办、百朋中心卫生院建议不予采纳。
附件:反馈意见汇总表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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