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财政局:“四聚焦”助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见实效
柳江区财政局坚持党建引领财政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助推基层治理走实见效。
一、聚焦固本培元,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政治领航力
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针对财政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学习强国灵活学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二、聚焦基层力量,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队伍战斗力
一是保障基层党建力量,为46名各类基层党建组织员、党建工作专员足额发放工资待遇或岗位补贴,保障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稳定性,全力支持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二是稳固基层治理力量,配备297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666名村(社区)干部、397名村(居)务监督委主任和委员,按村屯人口比例配备村民小组长,着力充实基层管理人员力量,保障人员待遇补贴足额发放,确保基层治理体系切实得到加强。三是落实激励奖励机制,实行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绩效考核奖励)”薪酬制度,按不低于3%的比例上浮自治区“星级”村党组织村干部报酬待遇,提高“头雁计划”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标准或等级,奖优励先,示范带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四是抓实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分别按照农村党员每年人均200元,村(社区)干部每年人均1000元的标准安排教育培训经费,进一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培养基层工作骨干队伍,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三、聚焦基层运转,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长效保障力
一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按照每年人均200元的标准安排党组织生活保障经费,每年每个城市居民小区党组织300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服务有保障、干事有活力。二是落实基层组织办公经费。按照每年每个村(农村社区)3万元、每个城市社区5万元的标准安排基础办公经费,支持基层组织日常工作开展,保障基层组织有效有序运转。三是落实组织建设激励措施。对已命名“星级”村党组织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上浮20%、15%、10%的标准奖励年度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对评选为“红旗村”的村级党组织按每个1万元的标准奖励工作经费,积极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基层组织争先创优。四是支持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按照每年每屯2000元的标准安排“三会兴屯”治理模式运行工作经费,用于“三会”行政办公、村屯建设和公益事业等服务群众事项,拓宽村民自治渠道和空间,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聚焦基层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发展创造力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强化城市社区、小区项目建设,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党建工作项目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着力打造功能完备的“15分钟服务圈”,支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民生保障。按照每年每个22万元标准安排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每年每个5万元标准安排行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切实发挥财政增进民生福祉作用,有效提高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加强综治建设。持续推进(社区)级“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在服务群众、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服务民生的社会治理“智慧大脑”。
柳江区财政局:“四聚焦”助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见实效
柳江区财政局坚持党建引领财政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助推基层治理走实见效。
一、聚焦固本培元,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政治领航力
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针对财政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学习强国灵活学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二、聚焦基层力量,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队伍战斗力
一是保障基层党建力量,为46名各类基层党建组织员、党建工作专员足额发放工资待遇或岗位补贴,保障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稳定性,全力支持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二是稳固基层治理力量,配备297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666名村(社区)干部、397名村(居)务监督委主任和委员,按村屯人口比例配备村民小组长,着力充实基层管理人员力量,保障人员待遇补贴足额发放,确保基层治理体系切实得到加强。三是落实激励奖励机制,实行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绩效考核奖励)”薪酬制度,按不低于3%的比例上浮自治区“星级”村党组织村干部报酬待遇,提高“头雁计划”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标准或等级,奖优励先,示范带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四是抓实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分别按照农村党员每年人均200元,村(社区)干部每年人均1000元的标准安排教育培训经费,进一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培养基层工作骨干队伍,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三、聚焦基层运转,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长效保障力
一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按照每年人均200元的标准安排党组织生活保障经费,每年每个城市居民小区党组织300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服务有保障、干事有活力。二是落实基层组织办公经费。按照每年每个村(农村社区)3万元、每个城市社区5万元的标准安排基础办公经费,支持基层组织日常工作开展,保障基层组织有效有序运转。三是落实组织建设激励措施。对已命名“星级”村党组织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上浮20%、15%、10%的标准奖励年度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对评选为“红旗村”的村级党组织按每个1万元的标准奖励工作经费,积极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基层组织争先创优。四是支持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按照每年每屯2000元的标准安排“三会兴屯”治理模式运行工作经费,用于“三会”行政办公、村屯建设和公益事业等服务群众事项,拓宽村民自治渠道和空间,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聚焦基层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发展创造力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强化城市社区、小区项目建设,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党建工作项目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着力打造功能完备的“15分钟服务圈”,支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民生保障。按照每年每个22万元标准安排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每年每个5万元标准安排行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切实发挥财政增进民生福祉作用,有效提高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加强综治建设。持续推进(社区)级“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在服务群众、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服务民生的社会治理“智慧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