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高杆植物清理的通告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1-21 11:56   |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有序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违规种植高杆植物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内(指供电导线边线向外延伸一定距离的区域,即10千伏线路5米范围,35-110千伏线路10米范围,220千伏线路15米范围,500千伏20米范围)种植危及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二、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杆植物,由违规种植单位及个人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在电力部门的指导下,自行砍伐清理,拒不砍伐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砍伐;供电部门在日常的运行维护过程中,对于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予以砍伐,并不予补偿。

三、因在线路保护区内违规种植高杆植物造成供电事故,引起人、畜触电和山林火灾的,由种植单位或个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柳江供电局及自建电力设备用户,负责做好电力设施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不能发生电力设备隐患引发的森林火灾。

五、各级林业部门负责排查林区内各火源点,及时反馈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及时对火灾隐患点进行消除隔离。

六、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电力部门及各林业部门报的林区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并责令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限期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配合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强制执行处理。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21117



通知公告
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高杆植物清理的通告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1-21 11:56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有序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违规种植高杆植物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内(指供电导线边线向外延伸一定距离的区域,即10千伏线路5米范围,35-110千伏线路10米范围,220千伏线路15米范围,500千伏20米范围)种植危及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二、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杆植物,由违规种植单位及个人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在电力部门的指导下,自行砍伐清理,拒不砍伐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砍伐;供电部门在日常的运行维护过程中,对于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予以砍伐,并不予补偿。

三、因在线路保护区内违规种植高杆植物造成供电事故,引起人、畜触电和山林火灾的,由种植单位或个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柳江供电局及自建电力设备用户,负责做好电力设施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不能发生电力设备隐患引发的森林火灾。

五、各级林业部门负责排查林区内各火源点,及时反馈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及时对火灾隐患点进行消除隔离。

六、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电力部门及各林业部门报的林区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并责令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限期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配合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强制执行处理。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