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示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8-21 09:32   |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3〕78号)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3〕13号)的要求,经研究,柳江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检查时间范围为2022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和相关单位。

三、检查组织方式

柳江区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询问、翻阅财务档案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

五、检查组人员

组长:计喜玲

副组长:韦建波

组员:韦通宇 李芳 杨璐璐

六、检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密切做好配合被检查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和逃避检查。

(二)规范程序,依法开展检查。检查组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和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财政执法程序开展检查,检查文书要规范完整,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公证效率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

(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检查纪律。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检查中既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又要对被查单位在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切实维护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七、联系方式

单 位:柳江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计喜玲

话:0772-7212537

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7号九曲民邸6号楼

邮 编:545100

箱:ljxczjjdb2537@163.com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



通知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示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8-21 09:32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3〕78号)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3〕13号)的要求,经研究,柳江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柳州市柳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检查时间范围为2022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和相关单位。

三、检查组织方式

柳江区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询问、翻阅财务档案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

五、检查组人员

组长:计喜玲

副组长:韦建波

组员:韦通宇 李芳 杨璐璐

六、检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密切做好配合被检查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和逃避检查。

(二)规范程序,依法开展检查。检查组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和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财政执法程序开展检查,检查文书要规范完整,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公证效率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

(三)遵守廉政规定,严格检查纪律。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检查中既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又要对被查单位在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切实维护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七、联系方式

单 位:柳江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计喜玲

话:0772-7212537

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7号九曲民邸6号楼

邮 编:545100

箱:ljxczjjdb2537@163.com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