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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4-03-27 17:27   |

柳江区政府为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企业服务提优年”活动总体方案及4个配套方案>的通知》,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根据柳江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柳江区2023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范围

在柳江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或者个人(不包括房改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地下车位等非住宅)。

二、补贴标准

(一)契税补贴

居民家庭或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的,在合同备案后按照实际缴清契税额的100%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发放。

(二)购房补贴

居民家庭或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的,在住房合同备案并缴清契税后,按照商品房购买实交价款(不含税)的1.5%给予购房者购房补贴。

三、购买行为认定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点以商品房网签系统首次记录的网签时间为准。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

现场申请:购房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46号区住建局办公大楼二楼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现场申请,现场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业务咨询电话: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7219963;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股:7219178

(二)审核

补贴申请提交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

(三)发放

购房补贴信息经审核后,自20247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视审核情况统一发放。柳江区财政局安排资金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并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四)退还

领取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后,发生撤销合同备案情形的,应先将补贴款全部退还后,再办理合同备案撤销。

五、申请期限

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办理申报手续的受理时间为202431日至20246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权利。

申请办理契税补贴及购房补贴的,应在2024531日前缴清契税,契税缴清时点认定以柳江区税务局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记载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202311日前商品房网签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合同注销,在1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网签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二)202311日前商品房交易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撤销合同备案,在1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企业服务提优年”活动总体方案及4个配套方案>的通知》(柳江办发〔20234号)文中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柳江区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委托书



通知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4-03-27 17:27   

柳江区政府为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企业服务提优年”活动总体方案及4个配套方案>的通知》,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根据柳江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柳江区2023年购房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范围

在柳江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或者个人(不包括房改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地下车位等非住宅)。

二、补贴标准

(一)契税补贴

居民家庭或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的,在合同备案后按照实际缴清契税额的100%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发放。

(二)购房补贴

居民家庭或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点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的,在住房合同备案并缴清契税后,按照商品房购买实交价款(不含税)的1.5%给予购房者购房补贴。

三、购买行为认定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点以商品房网签系统首次记录的网签时间为准。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

现场申请:购房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46号区住建局办公大楼二楼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现场申请,现场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除外。业务咨询电话:柳江区房地产管理所:7219963;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股:7219178

(二)审核

补贴申请提交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

(三)发放

购房补贴信息经审核后,自20247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视审核情况统一发放。柳江区财政局安排资金后,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并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四)退还

领取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后,发生撤销合同备案情形的,应先将补贴款全部退还后,再办理合同备案撤销。

五、申请期限

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办理申报手续的受理时间为202431日至20246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权利。

申请办理契税补贴及购房补贴的,应在2024531日前缴清契税,契税缴清时点认定以柳江区税务局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记载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202311日前商品房网签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合同注销,在1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网签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二)202311日前商品房交易系统已存在合同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撤销合同备案,在11日后(含当日),同一购房人再办理该套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此情形不在本次补贴政策范围内;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中共柳江区委办公室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企业服务提优年”活动总体方案及4个配套方案>的通知》(柳江办发〔20234号)文中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柳江区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