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柳江区2024年度人民防空地下室
工程巡察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桂人防办字〔2004〕149号)等文件要求,将对我区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开展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方式
(一)检查范围
柳江区域内的人防地下室工程。
(二)检查方式
本次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柳江区已竣工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4年4月上旬至2024年9月下旬。
三、检查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工程结构和防护设施性能完好;
(二)通风、给排水、供电、采暖制冷、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三)工程无渗漏,工程的构配件无锈蚀、损坏现象;
(四)工程的进出道路畅通,孔口的伪装和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五)其他防护设备安全可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40号
联系电话:0772-7218578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关于开展柳江区2024年度人民防空地下室
工程巡察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桂人防办字〔2004〕149号)等文件要求,将对我区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开展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方式
(一)检查范围
柳江区域内的人防地下室工程。
(二)检查方式
本次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柳江区已竣工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4年4月上旬至2024年9月下旬。
三、检查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工程结构和防护设施性能完好;
(二)通风、给排水、供电、采暖制冷、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三)工程无渗漏,工程的构配件无锈蚀、损坏现象;
(四)工程的进出道路畅通,孔口的伪装和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五)其他防护设备安全可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40号
联系电话:0772-7218578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