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高能耗行业占比偏重,2020年以来,六大高能耗行业约占全市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比重超过90%,结构调整任重道远。在经济回暖的趋势下,工业对能源的需求在“十四五”后期预计会出现反弹,且随着城镇化发展,生活、交通和建筑领域能源需求继续增长,碳排放将持续增加,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不容松懈。
问题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柳江区、柳南区、融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缓慢,2023年应修复完成802.2亩,但截至2023年9月尚未完成子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问题八: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地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矿业权设置区域与自然保护地范围存在重叠,目前仍有3宗矿业部分矿业权在现有保护地内。2022年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超红线范围使用元宝山—贝江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林地231.9亩、核心区56.1亩被立案查处。此外,广西拉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养殖场、开垦种植等行为。
问题十:有关部门动真碰硬处置信访问题力度不够,办法不多,部分重点信访件办理结果群众认可度不高,本次督察抽查回访不满意率达50%。本次督察与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复的群众信访举报占比为25%,以大气污染类型问题投诉居多,其中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异味、粉尘等问题在本次和历次督察均被多次投诉。本次督察信访重复投诉件占比为51%,督察期间因异味、恶臭污染问题较多,柳州市友军机械配件铸造有限公司被投诉13次、柳州市润橙针织有限公司被投诉7次。。
问题十一:2020至2022年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全区排名靠后,臭氧污染问题突出。2022年柳州市发生臭氧污染15天,臭氧污染天占比达60%。截至2023年9月,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发现的问题仍有41个还未整改完成。
问题十四:部分重点支流水质不稳定,保大河、东泉河、浪江、新圩江、古木河、响水河、莫道江、官塘冲和交雍沟等9条重点支流水质较差。个别小支流部分河段仍为黑臭,融水苗族自治县丹江河红色村河段、柳江区大渡河穿山镇河段水葫芦铺满整个河道,督察现场监测表明溶解氧浓度达到黑臭标准。
问题三十二:有关部门对风电场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多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等县22个已建在建风电场项目中,非法占用土地10个,非法占用林地6个。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山体进行开挖,破坏植被,扰动表土,泥沙冲刷水源地导致项目周边村屯饮用水水质浑浊,影响八江镇岩脚村、福田村、塘水村等3个村共600多户约2500人的生活用水;融水白云风电场项目、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二期项目、融安县白云岭风电场四期工程等项目未能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规范建设挡土墙、截水沟和沉砂池,违规倾倒废渣,水土流失问题突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二、责任单位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问题三:柳江区已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重点领域能耗管控持续强化。一是强化企业用能,严格落实《柳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聚焦重点用能企业强化用能指导;二是推进交通降碳,持续推动新能源车辆更新,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柳江区在营的客运车辆共99辆,新能源车56辆,占比56.57%;三是推广绿色建筑,2025年柳江区城镇新增竣工的居住建筑按50%以上节能标准设计的建筑项目数量为17栋,面积共216752.99平方米,城镇新增竣工的居住建筑按65%以上节能标准设计的建筑项目数量4栋,面积共71486.81平方米,全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100%,通过节能计算方式得到2025年柳江区城镇新增竣工的居住建筑节能5886.7吨;四是强化方案引领,2025年已制定印发《2025年柳江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举措,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为辖区能耗“双控”工作落地实施提供方案支撑。预计2025年柳江区单位GDP能耗下降1.4%,柳州市万元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5.6%,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柳江区作为柳州市的城区也视为完成。二是“两高”项目准入管控严格有效。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文件精神,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备案。对“两高”项目坚决予以压减,停止推进和建设,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严把项目准入关。2025年以来,柳江区未发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三是产业转型与节能监察协同增效。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柳江区重点用能单位广西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完成技术改造,通过引进新设备、优化用汽方案、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2025年,柳江区协同“链主企业”摸排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34家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造;举办柳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讲会,联合服务商进入企业动员转型、指导项目申报,共同推动南科重工大型成套智能矿山设备项目等8个项目申报自治区产业优化升级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二是强化节能监察,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10月对重点用能企业广西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开展节能监察,未发现使用明令淘汰类设备,督促企业严守节能规范,优化用能管控。四是降碳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柳江区严格落实《柳州市降碳目标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结合柳州市级低碳、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助力柳州市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截至2025年底,柳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实现“十四五”期间累计下降41%,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柳州市的“十四五”降碳目标任务。
问题六:根据整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柳州市(柳江、柳南、融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中,柳江区子项目共涉及16座废弃矿山,图斑数量 48个,面积共68.84公顷。截至2025年12月底,48个图斑已完成验收,面积共68.84公顷。
问题八:柳江区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查监管,未出现督察反馈所列违规情形,不存在问题八中提及的“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地”相关问题。
问题十:柳江区严格落实信访件销号制度,积极收集信访件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全力推进信访件销号工作。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督察期间,柳江区共收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已全部办结。
问题十一:一是柳江区成立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联防联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机制。2023年共启动2次黄色预警(III级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共检查企业46家,秸秆禁烧巡查600人次,2023年我区共立案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7起,处罚金额3500元。2024年以来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响应2次,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1次。二是重点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广西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喷漆废气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工作。助力企业尽快实现节能降碳,从源头上减少苯类、粉尘颗粒物的产生,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减少秋冬季臭氧(O3)污染。将广西水工机械有限公司纳入改造任务清单,督促指导企业申报中央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该项目已全面完工并于2023年12月通过验收合格。三是加强督导问题整改工作力度。针对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发现涉及柳江区的问题,督促指导柳州市中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柳州市银鑫建材厂、关于广西柳州鑫煌木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工业废气排放治理工作,强化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管和治理。截至2025年12月,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发现涉及柳江区的3家企业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问题十四:一是2024年1月对大渡河水葫芦开展为期20天的打捞清理工作,已完成清理20亩左右;4月初强降雨过后由上游冲刷下来大量水葫芦,穿山镇人民政府已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河段水葫芦进行了打捞清理。柳江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到黑臭水体对环境破坏性的影响,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巡查工作。2025年河道无水葫芦。二是柳江区穿山镇饮用水水源周边地下水和大渡河地表水水质调查监测项目,目前已完成地表水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地表水达标;完成穿山镇饮用水水源和大渡河地表水溯源排查工作。三是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柳江区财政落实16万元开展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饮用水水源周边地下水和大渡河地表水水质调查监测项目,落实2万元经费用于水葫芦清理工作。
问题三十二:柳江区无任何风电项目获得核准开工建设,尚未建设有风电项目,不存在问题三十二中提及的“部分风电项目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相关问题。
四、验收情况
问题三: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六: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八: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十: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十一: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十四:柳江区2025年11月26日,柳江区组织区水利局、区财政局、柳江生态环境局、穿山镇人民政府等组成区级自行验收组,开展自行验收工作,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三十二: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监督电话:0772-726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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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高能耗行业占比偏重,2020年以来,六大高能耗行业约占全市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比重超过90%,结构调整任重道远。在经济回暖的趋势下,工业对能源的需求在“十四五”后期预计会出现反弹,且随着城镇化发展,生活、交通和建筑领域能源需求继续增长,碳排放将持续增加,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不容松懈。
问题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柳江区、柳南区、融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缓慢,2023年应修复完成802.2亩,但截至2023年9月尚未完成子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问题八: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地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矿业权设置区域与自然保护地范围存在重叠,目前仍有3宗矿业部分矿业权在现有保护地内。2022年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超红线范围使用元宝山—贝江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林地231.9亩、核心区56.1亩被立案查处。此外,广西拉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养殖场、开垦种植等行为。
问题十:有关部门动真碰硬处置信访问题力度不够,办法不多,部分重点信访件办理结果群众认可度不高,本次督察抽查回访不满意率达50%。本次督察与历次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复的群众信访举报占比为25%,以大气污染类型问题投诉居多,其中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异味、粉尘等问题在本次和历次督察均被多次投诉。本次督察信访重复投诉件占比为51%,督察期间因异味、恶臭污染问题较多,柳州市友军机械配件铸造有限公司被投诉13次、柳州市润橙针织有限公司被投诉7次。。
问题十一:2020至2022年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全区排名靠后,臭氧污染问题突出。2022年柳州市发生臭氧污染15天,臭氧污染天占比达60%。截至2023年9月,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发现的问题仍有41个还未整改完成。
问题十四:部分重点支流水质不稳定,保大河、东泉河、浪江、新圩江、古木河、响水河、莫道江、官塘冲和交雍沟等9条重点支流水质较差。个别小支流部分河段仍为黑臭,融水苗族自治县丹江河红色村河段、柳江区大渡河穿山镇河段水葫芦铺满整个河道,督察现场监测表明溶解氧浓度达到黑臭标准。
问题三十二:有关部门对风电场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多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等县22个已建在建风电场项目中,非法占用土地10个,非法占用林地6个。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山体进行开挖,破坏植被,扰动表土,泥沙冲刷水源地导致项目周边村屯饮用水水质浑浊,影响八江镇岩脚村、福田村、塘水村等3个村共600多户约2500人的生活用水;融水白云风电场项目、三江协合八江风电场二期项目、融安县白云岭风电场四期工程等项目未能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规范建设挡土墙、截水沟和沉砂池,违规倾倒废渣,水土流失问题突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二、责任单位
中共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问题三:柳江区已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重点领域能耗管控持续强化。一是强化企业用能,严格落实《柳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聚焦重点用能企业强化用能指导;二是推进交通降碳,持续推动新能源车辆更新,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柳江区在营的客运车辆共99辆,新能源车56辆,占比56.57%;三是推广绿色建筑,2025年柳江区城镇新增竣工的居住建筑按50%以上节能标准设计的建筑项目数量为17栋,面积共216752.99平方米,城镇新增竣工的居住建筑按65%以上节能标准设计的建筑项目数量4栋,面积共71486.81平方米,全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100%,通过节能计算方式得到2025年柳江区城镇新增竣工的居住建筑节能5886.7吨;四是强化方案引领,2025年已制定印发《2025年柳江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举措,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为辖区能耗“双控”工作落地实施提供方案支撑。预计2025年柳江区单位GDP能耗下降1.4%,柳州市万元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5.6%,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柳江区作为柳州市的城区也视为完成。二是“两高”项目准入管控严格有效。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文件精神,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备案。对“两高”项目坚决予以压减,停止推进和建设,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严把项目准入关。2025年以来,柳江区未发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三是产业转型与节能监察协同增效。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柳江区重点用能单位广西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完成技术改造,通过引进新设备、优化用汽方案、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2025年,柳江区协同“链主企业”摸排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34家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造;举办柳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讲会,联合服务商进入企业动员转型、指导项目申报,共同推动南科重工大型成套智能矿山设备项目等8个项目申报自治区产业优化升级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二是强化节能监察,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10月对重点用能企业广西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开展节能监察,未发现使用明令淘汰类设备,督促企业严守节能规范,优化用能管控。四是降碳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柳江区严格落实《柳州市降碳目标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结合柳州市级低碳、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助力柳州市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截至2025年底,柳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实现“十四五”期间累计下降41%,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柳州市的“十四五”降碳目标任务。
问题六:根据整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柳州市(柳江、柳南、融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中,柳江区子项目共涉及16座废弃矿山,图斑数量 48个,面积共68.84公顷。截至2025年12月底,48个图斑已完成验收,面积共68.84公顷。
问题八:柳江区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查监管,未出现督察反馈所列违规情形,不存在问题八中提及的“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地”相关问题。
问题十:柳江区严格落实信访件销号制度,积极收集信访件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全力推进信访件销号工作。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督察期间,柳江区共收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已全部办结。
问题十一:一是柳江区成立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联防联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机制。2023年共启动2次黄色预警(III级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共检查企业46家,秸秆禁烧巡查600人次,2023年我区共立案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7起,处罚金额3500元。2024年以来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响应2次,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1次。二是重点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广西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喷漆废气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工作。助力企业尽快实现节能降碳,从源头上减少苯类、粉尘颗粒物的产生,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减少秋冬季臭氧(O3)污染。将广西水工机械有限公司纳入改造任务清单,督促指导企业申报中央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该项目已全面完工并于2023年12月通过验收合格。三是加强督导问题整改工作力度。针对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发现涉及柳江区的问题,督促指导柳州市中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柳州市银鑫建材厂、关于广西柳州鑫煌木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工业废气排放治理工作,强化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管和治理。截至2025年12月,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发现涉及柳江区的3家企业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问题十四:一是2024年1月对大渡河水葫芦开展为期20天的打捞清理工作,已完成清理20亩左右;4月初强降雨过后由上游冲刷下来大量水葫芦,穿山镇人民政府已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河段水葫芦进行了打捞清理。柳江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到黑臭水体对环境破坏性的影响,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巡查工作。2025年河道无水葫芦。二是柳江区穿山镇饮用水水源周边地下水和大渡河地表水水质调查监测项目,目前已完成地表水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地表水达标;完成穿山镇饮用水水源和大渡河地表水溯源排查工作。三是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柳江区财政落实16万元开展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饮用水水源周边地下水和大渡河地表水水质调查监测项目,落实2万元经费用于水葫芦清理工作。
问题三十二:柳江区无任何风电项目获得核准开工建设,尚未建设有风电项目,不存在问题三十二中提及的“部分风电项目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相关问题。
四、验收情况
问题三: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六: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八: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十: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十一:柳江区已经按照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十四:柳江区2025年11月26日,柳江区组织区水利局、区财政局、柳江生态环境局、穿山镇人民政府等组成区级自行验收组,开展自行验收工作,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问题三十二:柳江区已完成整改,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监督电话:0772-726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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